導讀:買房買車的時候都是先交一筆定金,雙方籤訂購合同,然後再交尾款,把車子提走,或者拿到房子的鑰匙,對於這些價值比較高的東西,這樣的交易是比較靠譜的,但是有人把錢交了之後卻沒能拿到屬於自己的東西。
男子要買110萬的瑪莎拉蒂,先交了15萬元的定金,可是定金交了兩年都沒提到車,車主表示:4s店實在是太不尊重人了,那麼4s店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交定金兩年未能提到車
天津的李先生想買一輛瑪莎拉蒂,但是因為天津沒有車,他的朋友正好認識青島瑪莎拉蒂4s店的銷售,於是李先生到青島旅遊,順便就在青島大友公司訂了一輛瑪莎拉蒂,總價是110萬元。
李先生前前後後共交了15萬元的預付金,但是直到現在,兩年的時間過去了,李先生還是沒能提到車,這讓他非常不滿。
李先生把這件事曝光給記者,就是希望能跟4s店好好溝通一下,看看怎樣解決才最為妥當,李先生跟記者說,這輛車是在青島大友定的,去年底,青島順聘收購了青島大友,所以這筆錢就到了青島順聘。
李先生之所以對4s店不滿,還有一個原因,他覺得4s店很不尊重人,據李先生說,他曾到青島協商這件事,但4s店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回應,只說過幾天會聯繫他。
後來,李先生接到青島順聘4s店負責人的電話,對方表示要去天津,可以跟李先生談一談,雙方還加了微信,李先生給對方發了定位時間。
當天,李先生問對方到哪裡了,是不是準時見面,可是對方卻說自己不能按時來赴約。給出的理由是集團臨時通知開會,李先生覺得對方是有意躲著自己。
4s店給出回應
雙方這次見面,從下午3點一直談到晚上8點。4s店表示,後期購車會給李先生一定的優惠,態度也比之前好的多了,李先生覺得還算可以接受。
4s店的工作人員說,出於對品牌形象的維護,還是會繼續和李先生積極的溝通,之前和李先生溝通的是上一家經銷商的工作人員,這個人已經離職了,之後由順聘4s店的工作人員跟李先生保持溝通,有可能這期間有什麼誤會,會積極的解決。
通常情況下,客戶交了定金,應該很快就可以提車,即使沒有現車,需要調車的話,也不過一兩個月而已。像李先生這樣交定金兩年一直沒拿到車,實屬罕見。提醒各位注意,交定金的時候一定要籤好合同,合同上應該寫明具體什麼時間提車,尾款什麼時候支付,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
如果4s店遲遲不交車的話,購車者可以拿著定金合同要求4s店退款及賠償。有些時候,協商也許並不能順利的解決問題,只有法律才能起到約束的作用。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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