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或不喜歡,不是農民們決定種不種地的理由。
對於農民來說,土地就是他們的命根子,種田就是他們的本分,為了生活,他們靠種田養活自己,養活一家人,哪有什麼喜歡不喜歡的,難道不喜歡就不種了嗎?那一家人吃啥?
對於一項工作喜歡不喜歡,說一說,抱怨一下都沒關係。可是因為喜歡或不喜歡而決定幹不幹,那就先得有足夠的財務自由,可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哪有這個經濟底氣呀!
現在有比種田更好的賺錢途徑。
雖然明知種地不賺錢,但在以前農耕社會,大多數農民可以說是別無選擇,不種地,一家人連活路都沒了。現在可比以前好多了,還有打工這條路,賺的也比種地多多了。
農民去往城裡打工,不管是在工地上還是在工廠裡,只要你認真幹,每月至少也能拿上兩三千,比起在地裡幹活可好多了。
而且種田不怎麼賺錢不說,因為它還受天氣制約,遇上老天爺不賞臉的年份,有時辛苦付出反倒會血本無歸。不比打工,只要你努力把工作做好,每月都有固定收入,而且很多都是多勞多得。
可是,即使常年在外打工,很多農民們也不會就此荒廢了田地,他們得守住自己的田地,原因就在於:
家中有老人的,田地就自己種著,種點糧種點菜,一家人一年的糧食蔬菜就有了,就不用另花錢去買了,雖然不賺錢,但能省錢呀!如果有的多,再拿到集市上去賣,還能賺幾個零花錢。
一家人如果都在外打工,家裡田地沒人種,也會給需要的鄰居先種著。別看很多農民現在舉家在外打工,但他們也清楚,年老了,他們還是要回農村的。那時候,家裡如果還有地,就可以種糧種菜,節約很大一筆生活成本。
而且農民們心裡也有自己的小算盤,城裡打工,雖然目前看來賺得比在農村種田多,但這畢竟不是鐵飯碗,哪天說砸就砸了。
農村才是自己的根,就算城裡賺不到錢了,還可以回農村,守著幾畝地,至少不會餓死,這也算是條退路。
根據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農村耕地如果連續兩年沒使用,也就是拋荒兩年,就會被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農民們可不想以後,不管是葉落歸根,還是無奈失業回村,卻面臨無地可種的局面。不管喜歡不喜歡種地,現在當務之急得先把地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