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不講信用?只看眼前一畝三分地?我來說說真實的農民
【頭條號】農人內參2017-12-09 1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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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群體,在一些城裡人、專家學者、商人眼中,是個矛盾、複雜的存在:又實在又市儈,又好客又精明;有時一諾千金,有時缺乏契約精神、合作意識;具有農耕文明社會的傳統美德,也承繼了前現代社...
農民群體,在一些城裡人、專家學者、商人眼中,是個矛盾、複雜的存在:又實在又市儈,又好客又精明;有時一諾千金,有時缺乏契約精神、合作意識;具有農耕文明社會的傳統美德,也承繼了前現代社會的陋習。
因為這種矛盾、複雜,農民總是被貼上各種標籤、符號。許多時候,我們談論農民,其實是在談論被各種標籤、符號拼接出來的農民剪影,而真實的農民,則被抽離出話語體系、場域,乏人問津。
以本山小品為代表的文藝作品,則把這種「標籤」、「符號」運用到了極致。創作者沒有耐心、沒有能力,去對農民的生活、精神世界進行概括、提煉,觀眾被動接受這些膚淺、投其所好,乃至譁眾取寵的作品(魯迅先生對舊中國的農民形象刻畫何其逼真)。農民自己呢,或者不置可否,或者一笑置之。
作為農民兒子,我從未因自己出身農村而自慚形愧,也不會無腦地一味為這個群體唱讚歌:善良、隱忍,等等。我只想說:如果帶著身份的傲慢,或者認知上的偏見,以「獵奇」、「審醜」、「救世主」等心態,去接觸、了解農民,註定會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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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大家常提及的農民問題:
一、農民契約精神
在很多人眼裡,農民不把合同當一回事,毫無契約精神,這也導致一些工商企業不敢輕易涉足農村市場。
真實情況呢?農民不是不遵守契約,只是相比合同文本,他們更看重基於血緣、族緣、地緣、親緣等社交屬性而建立的隱形「契約」。農村作為一個熟人社會,這種隱形契約的震懾力,使得大部分人不敢越雷池一步。
而工商企業、城裡人呢,在和農民打交道時,利用契約雙方地位、知識的不對等性,設置「霸王條款」、「顯失公平」條款,對簿公堂時,讓農民感到被捉弄、欺騙,這樣的例子也不少。
農民不相信「合同」,是因為對法律條款不了解,也沒有個人律師、法律顧問可以諮詢。如果工商企業表示出足夠的誠意,不以「信息不對稱」來侵佔農民的正當權益,我相信農民對待「合同」會越來越重視、敬畏。
有專家在研究「訂單農業」的違約問題時指出:當農戶、企業都為合作投入了專用性投資,並達成長期協議時,違約成本變高,雙方違約概率會大大降低。
因此,當你和農民發生「扯皮」時,多想想根本原因,並本著「互惠互利、共生共榮」的宗旨坦誠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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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民的小農意識
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願意為長遠目標投入。這是農民留給我們的另一個刻板印象。
事實基本如此。可是,你有沒有想過?
相比於德國、日本、美國企業,我們的一些企業又何嘗不是「國際上的小農」。把好產品以低價賣給國際友人,以高價賣次等品給國人,這樣的企業不獨聯想一家;不願在創新、研發上作大投入,自得自滿於眼前的「一畝三分地」。
「小農意識」,是我們的共同屬性,又何必苛責農民兄弟?
再者,農民的小農意識,事出有因:
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雖然在不斷改進,但總體比市民還差很多。農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務」,仍然不多。種種顧慮,使農民不敢投入、不願冒風險。
要逐漸改變小農意識,應全社會通力合作,幫助建立健全的農業風險規避、分散、管理機制,通過「期貨 保險」來平抑農產品價格周期性風險。讓農民「耕者有其田,恆產者有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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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一些「道聽途說」
為了說明食品安全問題的嚴峻性,經常有人舉例:某某農民家菜地分兩塊,一塊自己家吃,不打農藥不施肥,一塊賣給消費者,又打農藥又施肥。
這個傳說,就跟「北京計程車司機巨能侃」一樣,充滿著臆想、以偏概全。你問問北京郊區的農民,有幾家會這麼幹?具體原因就不展開分析了,我只想說,不要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判斷。
結語:農民,無論是作為城裡人的「談資」,還是「審美客體」,或者「交易對手」、「合作夥伴」,他們群體的特殊性,應該說遠遠小於「國人」的共同性。因此,一些美德,不宜因其是農民而刻意強調,也不應對其一些所謂「劣根性」大加撻伐。「人性」是普適性的,國界尚且不分,何況是階層。
但我們仍然要多了解、理解農民,能夠「感同身受」最好。這樣,我們的創作才能具有信服力,我們的合作才能真正多贏,我們談論起農民時,也才能更客觀、理性、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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