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網北京9月4日電(記者 李盈盈)新學期伊始,當別的孩子背著父母買的新書包開開心心上學時,靠直播賺錢養家的12歲少年小奧(化名)還要盤算放學後的直播。
無獨有偶,3歲「小網紅」佩琪被父母餵到70斤,「吃播」當賺錢工具的消息一樣令人唏噓。
未成年人直播亂象屢禁不止。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孫宏豔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說:「如果利用孩子直播賺錢,有使用『童工』之嫌,家長不僅失責,還導致孩子的價值觀偏差。」
12歲少年小奧直播唱歌的視頻截圖
12歲娃靠直播養全家 網友怒斥其家長「不配當父母」
即將升小學六年級的小奧是家裡名副其實的「頂梁柱」,白天上學,晚上直播賺錢,靠直播收入養活全家,承擔房租,幫媽媽還信用卡,還要給哥哥轉上學的生活費......
小奧驕傲地表示,自己在全家人中是掙錢最多的,也直言不諱「壓力大」。「沒辦法,(媽媽的)信用卡還不上是要坐牢的。」
在直播間裡,小奧的媽媽向粉絲喊話「支持孩子的就送一點禮物來啊!」
有網友在互動區留言「就知道要禮物」,小奧的媽媽笑著說:「這很正常,很多大美女(直播時)都是這樣子說的。」
12歲少年直播賺錢養家的視頻截圖
有網友憤怒地斥責:「這真的不是虐待嗎?這樣的父母配當父母嗎?」
「帝國女孩198608」認為:「小孩開直播可以是興趣愛好,但絕對不是大人賺錢的工具,而且,還這麼小,去養活手腳健康的一家人。」
「有些家長允許或支持孩子直播,關鍵看目的。」孫宏豔告訴未來網記者,「如果只是尊重孩子的媒介使用權,要注意引導孩子正確使用;如果利用孩子直播賺錢,有使用『童工』之嫌。」
未成年人直播亂象堪憂
近年來,隨著視頻平臺的發展,網絡直播、短視頻備受未成年人青睞,卻亂象頻出。
未來網記者注意到,在「12歲少年直播賺錢養家」的直播間,有網友質疑「這麼小直播,違法吧?」
小奧的媽媽回覆說:「這個天下,直播的小孩多的是。」
12歲少年直播賺錢養家的視頻截圖
3歲的佩琪被爸媽餵到70斤重,體重嚴重超標,影響正常生活。可是,為了「吃播」,佩琪的父母還不斷地讓她吃烤肉、烤串、烤腸等,並興奮地宣布孩子的體重馬上要突破100斤了。面對網友的質疑,佩琪的父母表示只能靠女兒吃播掙錢。
此前,小學生直播脫衣、露體,未成年孕媽媽曬孕照、驗孕棒等吸引眼球等亂象被曝光,平臺遭整改。
還有一些兒童在家人的經營下,照「劇本」表演,吸引眼球,淪為賺錢工具。
然而,多數網友明確表示,「反對未成年人直播賺錢」。
「允許未成年人從事一種職業,並獲取報酬,明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廣東省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委員陳一天如是說。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法規也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童工。
法律到位 更需要企業責任擔當
近年來,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用網,國家一直在推進相關政策法規出臺。國家網信辦制定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已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新增「網絡保護」專章;國務院制定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也呼之欲出。
目前,儘管國家沒有明確禁止未成年人直播的法律法規,但部分地市出臺了相應的規範。
2016年,北京市網絡文化協會與多家從事網絡表演的企業共同發布了《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承諾所有主播必須實名認證,不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
2018年,武漢新修訂的《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視頻直播網站聘請未成年人擔任主播或者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應徵得其監護人同意。
但是,仍有未成年人鑽空子,使用成人的身份註冊,躲避監管。
據小奧的媽媽說,小奧的大號已有幾十萬粉絲,被平臺封號後,他就借用成年人的身份,新註冊了小號。
如何預防未成年人假冒成人註冊,鑽空子開展直播或發短視頻呢?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告訴未來網記者:「需要立法時對監護人同意這一程序的要求更具體、更嚴格。」
對於上述問題,平臺又該發揮怎樣的作用?
孫宏豔認為,一方面,網絡直播平臺要承擔責任,主動為未成年人使用新媒介提供安全、可靠的途徑。比如,利用「刷臉」管理帳號,或完善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統。
另一方面,企業要有「自潔」功能,嚴厲打擊網上以兒童名義傳播的不良信息。
「對於平臺來說,技術並不是根本問題,根本問題是企業是否有責任感,是否真心實意地設置防沉迷、防傷害系統。」孫宏豔補充道:「企業應本著兒童友好的理念建設平臺,體現兒童利益最大化。」
「一刀切」禁止未成年人做主播並非解決之道
因網絡直播平臺內容良莠不齊,未成年人直播亂象叢生,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青聯建議禁止未成年人擔任網絡主播。
不過,有專家表示,兒童青少年天然親近網際網路,「一刀切」的辦法並非解決之道。
佟麗華表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要遵循《兒童權利公約》。青少年有網絡社交需求,以堵為主的策略恐難奏效,應該限制其使用,而不是將他們隔離在網絡之外。
孫宏豔也認為,「使用媒介是兒童權利的一部分,完全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短視頻直播是不切實際的。」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政策研究報告》建議,限制14歲以下未成年開直播、發視頻,僅允許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況下使用。
然而,有些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雖經家長知情同意後註冊了直播帳號,卻在直播的過程中,逐步淪為營銷掙錢工具。
「只有政策是不夠的,還要提高政府部門的監管能力和服務能力。」孫宏豔強調,特別需要全社會齊抓共管,共同治理,發揮合力。
「同時,提升家長媒介素養,最重要的是增強未成年人自身的保護能力,培養其數字時代的公民素養。這樣,才能為未成年人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孫宏豔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