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 兵
近日,國家廣電總局專門下發通知,加強對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的管理。通知要求,網絡直播用戶「打賞」需實名制,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備受爭議的網絡直播「打賞」終於被戴上了「緊箍」。
「9歲女童打賞主播花光家裡10萬彩禮」「少年兩個月打賞女主播40萬」「熊孩子看直播頻現巨額打賞」……近年來,未成年人高額「打賞主播」的事件屢見不鮮。由於未成年人理性自控能力不強,金錢觀、消費觀還沒有完全成型,在主播的各種誘導下,往往會「情不自禁」打賞。特別是很多直播平臺上,用來充值、打賞的是遊戲幣、虛擬幣,更讓一些未成年人產生「花的錢不是錢」的錯覺,大把打賞不心痛。
未成年人打賞,一直被社會詬病,更引起了家長的強烈不滿,「未成年人巨款打賞主播,怎麼退回」這樣的問題還上了熱搜。今年5月9日,最高法給出明確意見,規定未經其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相比於「事後補救」,更重要的是事先做好防範工作。此次廣電總局要求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把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就是要從源頭上遏制未成年人打賞亂象。
當然,未成年人打賞,也不能一封了之。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人數達到1.75億,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93.1%。這些網絡「原住民」離不開網絡,這是他們學習成長的重要載體。換句話說,可以封禁未成年人直播打賞,但不能封殺未成年人觀看直播。
這一方面需要家長加強監管,給孩子多一些關愛,引導孩子學會甄別,自覺觀看健康有益的直播;另一方面,網絡直播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正確方向,積極傳播正能量,展現真善美,讓有品位、有意義、有意思、有溫度的直播節目佔據好位置。同時,還可以針對受眾特點和年齡進行分層,比如專門推出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主播等。網絡平臺也應嚴格審核,及時屏蔽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的內容與留言。各方共同聯手,建立多方共治的治理模式,方能確保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不受侵害。
(中國文明網)
(責任編輯:施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