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年輕人以為,老人年紀大了只要餵飽睡好就整天樂呵呵了,其實大謬不然。老人同樣有七情六慾。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養老院一群老人整天在一起,朝夕相處,能夠相看兩不厭嗎?那也不一定,不要以為瑣事不重要,瑣事處理不當也可能引發嚴重後果。日前,湖南邵陽某養老院發生慘案,一位90多歲的老人將另一位81歲老太太砍死。養老院方面稱,兩人沒有什麼太大矛盾,這就是因為瑣事引發的。
12月5日消息,在2日,湖南邵陽一個養老院內,一名90多歲的老太,用鋤頭在另一名81歲的老太頭上砍了6刀,最長的傷口有7釐米,老人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據死者的女兒交代,她剛將老人送進養老院三個多月,沒想到就遇難了,而養老院給出的解釋是,兩名老人平時沒有多大的仇恨,都是瑣事吵嘴,沒想到會出這樣的命案
被害老人孫女在電話中說:「養老院沒有任何營業資質」,那這家人為什麼要把老人送進來?81歲的老太太了,難道送養老院之前,不先了解一下環境和情況嗎?現在老人出事了,才發現養老院沒有營業資質?被害老人家屬在不停追責之前,是不是該反思一下,究竟是把老人送去安度晚年的,還是讓老人遭罪的。
90多歲的人,基本上是掰著手指過日子,身體不再那麼強壯,但實踐證明,一個人的修養並不一定隨著年紀的增長而自動提高,流氓老了依然還是流氓,因為他們從來就心理陰暗、自私自利,我們不能對他們抱有任何奢望和幻想,必須時時處處對他們加以提防,最好就是遠離他們。一點芝麻大的事情,就剝奪她人性命,確實是少見。
都這麼大年紀了,還有啥想不開、放不下、調不了的矛盾呢?這麼暴躁,或者是他驕橫了一輩子,臨了還拉一個墊背的。這是什麼樣的仇恨呢,讓老頭下如此毒手?想想這老太也真是也真是太可憐了。養老院稱兩人平時沒多大矛盾,卻為何如此心狠手辣,傷人於頭部要害位置,真是故意的取人性命了。
俗話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而這老頭90多歲高齡,根據刑法規定,滿75周歲以上當以輕判,那這老太豈不死得太冤枉了?老太親屬後人披麻戴孝在養老院內燒香燭,只是覺得這人,再生不孝,死了乾嚎,作為親屬子女,父母在,家在,家有一老,等於一寶。還是善待老人,儘量讓老人跟在自己身邊,這才是最安全的方式之一。自己的親人都不好好地陪伴在身邊,死了再孝又有何意義?關心陪伴,溫暖照顧,這才是更重要的。
讓老人到養老院去自生自滅,殊不知道將老人送到養老院送到別人的地方去看管,等於也就是如同遺棄的小貓小狗一樣。人人都會老,人人都有生命的一段歷程,尊老愛幼,善待生命,這是最起碼的人性本能吶,更何況是自己的父母親人,又於心何忍?把老人送到一個沒有資質的養老院,這是害了老人。
事發後養老院沒有如實告知家人。家人是從醫生口中得知老人死於他殺。養老院脫不了干係。養老院如果真如老人家人所說沒有資質,那麼當地監管部門為何沒有發現?老人死了,兒女們披麻戴孝,一臉孝順。即便有難言之隱沒辦法照顧老人,為何不好好考察,選一個靠譜的養老院。給父母選養老院,就這麼糊弄嗎?老人的死,家人有很大責任。
養老院難逃其責,必須賠償受害人家屬。養老院內怎麼會有鋤頭?案發當天,工作人員在做什麼?監控也失靈了嗎?一個90歲的老人,身體再好,從持刀到砍傷老人,也有一個過程。工作人員沒發現?沒有及時組織?顯然,養老院是有明顯過錯的。法律規定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故養老院應當承擔一定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