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呂高見 文/圖
1月12日,頂端網友劉先生向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反映,他是鄭州中原區威尼斯水城2期的業主,物業費自2017年上漲後,其質疑業主投票結果造假,多次要求物業公司進行公示未果,至今一直未繳納物業費,直到去年12月份收到了物業費催繳律師函。
那麼,劉先生反映情況是否屬實?對此,物業公司及相關部門如何回應?
威尼斯水城2期部分業主收到了物業費催繳律師函
【投訴】業主收到律師函,不認可物業費漲價
1月13日上午,記者來到了鄭州市中原區冉屯東路附近的威尼斯水城2期採訪。剛進入小區不遠處,就有20多名業主在此等候。現場有老人,也有上班剛請假回來的年輕人。
據業主劉先生介紹,他家住在該小區19號樓2單元,小區目前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2017年時候,物業公司通知物業費漲價,從4角多突然漲到8角,只是公示了雙過半結果。
「經過走訪調查,很多都沒有籤字,我們懷疑業主籤名結果造假。」劉先生說,隨後他們多次找到物業公司要求公示籤名具體情況,至今未果。直到去年12月初,突然收到了物業費催繳律師函,現在感到很無助。
多名業主表示,他們不是不交物業費,而覺得物業公司應該公示具體籤名情況,不管漲價多少,大家都願意繳納,也都有知情權,只是不認可物業費漲價。「不是物業說雙過半就是雙過半了,總得有相關證據吧。還有就是,物業服務質量也要得到有效提升。」此外,小區還存在公共區域設施壞了不維修、垃圾清運不及時、未公示收支情況等問題的存在。
威尼斯水城2期物業公司是河南省戴維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回應】漲價合法合規,此前按照程序公示過
據了解,威尼斯水城2期物業公司是河南省戴維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戴維斯物業」)。
天眼查企業信用查詢顯示,該物業公司成立於2000年8月,主要從事住宅類項目的物業管理。法定代表人是郭某文。值得注意的是,在自身風險一欄就有536條。
隨後,記者來到了戴維斯物業,一名工作人員說,2017年5月份,物業費開始漲價,是屬於合法合規的,經過雙過半業主同意也曾公示過,不過他們現在無法提供具體籤名情況。
物業相關負責人楊女士拿出了此前所公示時的資料,並未提供業主籤名詳情。她解釋,因涉及到業主隱私和保密,具體哪些業主籤了字,業主可以看自己的,但不能看別人的。
「我們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楊女士告訴記者,在這方面他們沒必要弄虛作假,此前的籤名情況已交房管部門備案了,當時留的有底,不過她去年12月份剛調過來,不太清楚。
對於業主有收到律師函的事,她說,業主享受到了服務,物業也提供了相關服務,就應該繳納物業費。此外,她還否認業主稱物業不作為的說法。
然而,就在記者採訪期間,一名業主急匆匆來到物業公司,聲稱家裡漏水了,樓上面租戶不管,房東不管,物業也不管,她不知道該怎麼辦?找誰來處理此事?
業主們表示,小區部分公共設施亟待物業維修。
【進展】正在積極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
威尼斯水城2期業主們表示,目前他們正在積極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
根據《物權法》第76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屬於「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對該類事項的變更決定,應由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而按照《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質價相符、公平公開、合理誠信的原則。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服務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物業服務收費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並經業主大會同意;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的,需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那麼,對於物業費漲價,籤名情況到底能否進行公示?
對此,中原區房管局物業科相關工作人員在受訪時說,根據相關規定,得保護業主的隱私,如果業主覺得存在異議,物業公司有責任去解釋。對於咋證明是否造假,誰來核實?他們還需要進一步了解。
隨後,上述工作人員又主動聯繫到記者表示,物業費漲價,不需要在他們那進行備案,是物價部門的事。條例沒說他們去審核,一般別的單位有辦事處審核。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了中原區桐柏路街道辦事處城開社區,相關負責人說,從社區角度來講,物業費漲價,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由物價部門來監督。據他所知,此前也公示過。關於維修小區公共設施的問題,他們會跟物業反映,並督促物業執行。
中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她個人理解,此事應該歸房管局負責。由於他們是外勤科室,讓記者聯繫12315反映,對方再根據情況進行分配。
採訪中,業主們紛紛表示,目前他們正在積極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進行監督物業公司。
關於此事,中原區房管局和中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執一詞,那麼,到底該由哪個部門進行監管?頂端新聞·大河報將持續進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