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依據
為進一步規範和指導我區舊村莊更新改造工作,促進城鄉建設協調發展,按照《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舊村莊更新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雲府辦規〔2018〕11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府辦規〔2019〕5號)等城市更新相關政策規定,結合白雲區實際,制定本程序指引。
二、適用範圍
白雲區行政區域內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以及其他根據舊村莊更新改造政策審批的城市更新項目,適用本程序指引。
三、主要內容
本程序指引遵循《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舊村莊更新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再次強調項目實施方案獲批後方可公開引入合作企業,同時梳理了舊村莊全面改造的流程,明確了各事項的牽頭單位,細化了各職能部門的分工。村社作為改造主體按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屬地鎮街作為改造責任主體統籌推進轄區內舊村莊全面改造事宜,各職能部門協助加快項目的報審報批工作。程序指引分為工作原則、工作流程、其他三部分,涉及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工作流程含項目計劃、基礎數據調查、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選擇合作企業、復建安置資金監管、拆遷補償安置、改造實施八個環節共45個事項。
四、重點問題答疑
(一)項目計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就改造意願等事項充分徵詢村民意見,民主表決通過後向屬地鎮街提出納入改造計劃申請。屬地鎮街根據轄區內城市發展需求並結合村民意願統籌擬定改造計劃,改造計劃根據能否在本年度批覆項目實施方案為標準區分舊村莊改造年度計劃和項目儲備庫。
(二)基礎數據調查:屬地鎮街作為基礎數據調查主體,在取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出具的開展基礎數據調查復函後須按規定通過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區「三資」平臺公開選擇基礎數據調查單位。
(三)方案編制:片區策劃方案以及項目實施方案均由屬地鎮街按相關規定公開選擇設計單位;經區政府審定的重點區域,片區策劃方案編制也可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委託開展。
(四)公開選擇合作企業:項目實施方案批覆後,改造主體履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民主表決程序、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編制招商文件,經屬地鎮街報區政府審定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政府公共交易平臺,公開選擇有社會責任、有實力、有經驗的合作企業參與改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自行選擇合作意向企業或合作企業。
五、有效期
本程序指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屆滿或相關政策法規依據變化,根據實施情況評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