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寧田甜 通訊員 朱曼潔
「妞兒,我來找點東西,前兩天坐公交忘車上了。」
11月24日上午10點左右,一羽絨服的女士來到鄭州市22路調度室內尋找自己七天前丟失的萬元現金和三件金首飾。當該女士看到自己丟失的物品後,激動不已。
事情還得從11月17日說起。當天12時許,22路公交車長晉棟梁駕駛車輛到達天明路東風路公交站時,一位年約七八歲的小男孩走到駕駛座旁邊,告訴車長自己撿了一袋錢並把袋子交給車長請車長尋找主人。
車長趕忙將塑膠袋妥善保管好,到終點站立即交給了調度員。
「當天,我們打開塑膠袋一查看,袋子內有一沓現金和三件金首飾分別是手鐲、項鍊和戒指,再沒有其它信息了。接下來我們等了一天也沒有乘客認領。」張靜表示,在鄭州有個習俗,就是結婚前男方家要拿著一萬零一的現金和三金首飾去女方家「送好」,當時她就推斷,可能是誰家要辦喜事給女方家準備的彩禮,就特別替乘客著急,於是就聯繫了媒體,希望能幫助找到失主。
不過,結局跟我們想的有點不太一樣。
「這些東西不是彩禮,而是悄悄為兒媳婦準備的生日禮物。」失主蘆女士說,三件金首飾都是孩子的父親生前給她買的,放了十多年都沒捨得戴。當天是兒媳婦的生日,因為兒媳婦很孝順,前兩年還生了一對雙胞胎,看兒媳婦平時帶孩子又上班,十分辛苦,所以想給她一個驚喜,誰知道剛上車就接了個電話下了車。當發現丟失的時候,連塑膠袋掉哪了都想不起來。還好有朋友看到新聞後聯繫了她。
經比對視頻監控,確認過失主提供的具體信息後,張靜把現金和首飾交到了蘆女士手中。
當蘆女士知道這些物品是一位七八歲的小孩撿到交給車長的時候,更是感謝,並表示希望公交公司能夠幫助找個這位小男孩,希望當面感謝他拾金不昧。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程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