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一帶一路法律事務部主任陳禮旺律師代理的億元債務糾紛案,經過競標、中標、起訴、庭審、判決;歷時三年多,終於塵埃落定,一審勝訴。
承擔湖北全省煤炭供應保障職責的某國企與河南某公司於2011年、2012年籤訂了購銷協議與煤炭包礦購銷合作協議,並支付8000萬元的貨款。但是,對方在收款後疏於履行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又逢國家加大了對煤礦生產安全管理力度,導致約定的煤礦產煤中斷。經雙方多次對帳,確認河南某公司差欠該國企7200餘萬元貨款,終因對方拖欠釀成訴訟,債權加資金成本及違約金總額達1.26億餘元。
在庭審中,河南公司否認合同的真實性,並主張雙方是合作關係,而不是購銷關係。陳禮旺律師以充分的證據、嚴謹的分析、有力的說理,辯駁了以上觀點。日前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支持了我方所主張的全部金額,並判令對方承擔全部67萬餘元的訴訟費用
司法部「全國涉外律師人才庫」成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全國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成員;上市公司法律顧問;京師武漢律所一帶一路法律事務部主任;「進攻型」企業法務創立人。
陳禮旺律師擅長:訴訟、商事仲裁、公司控制權、投融資、併購重組、企業法律風險控制、國際投融資及財富管理等領域法律業務。
陳禮旺律師法律具有財務與企業法務工作經歷。自1997年從事律師業務至今,以處理疑難案件見長。辦案認真,效果優異,代理或參與處理數百起訴訟業務,包括爭議金額過億元的案件,多次在對抗行業巨頭企業中獲得勝訴,承擔了一些重大的非訴訟法律業務,擔任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陳禮旺律師執業信條:執律師之業,行仁義之德,事辛苦之力,窮天地之智,謀策略之絕,敬權利之尊,求法律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