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工作一直以來是我國的發展重點,這相對於給自家土地領了一張「身份證」, 從而賦予了農民更完整、更多的土地權利。而大多數農民對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認識字停留在是一件好事上,但其依據和原則等並不了解。那麼土地確權登記的資料有哪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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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登記的資料有哪些,是什麼?
上海眾華律師事務所謝靜律師解答:
農村土地登記確權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2、城鎮地籍調查資料;
3、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讓合同;
5、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資料;
6、人民政府頒發的房產證明;
7、新中國成立之後雙方籤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議;
8、危改、安居計劃的聯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9、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佔有還是侵佔,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土地管理部門作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上海眾華律師事務所謝靜律師解析:
土地確權登記需要需要向向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申請確權。如果是商業用地、國有的,就需要去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確權,辦理時的主要程序如下:
1、進行登記所需表冊及設備、收集資料等工作準備。
2、市人民政府向轄區內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發布通告。
3、申請人提交申請,並提供權土地屬來源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4、測繪部門進行實地測繪和權屬調查。
5、5個工作日內將權屬審核結果換個的蓋上印章。
6、經審查、審核合格後進行註冊登記或註銷登記。
7、確權後進行頒發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