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日獲悉,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四級調研員蘇海東近日上線區政府門戶網站互動訪談欄目,就番禺區「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與網友互動交流。
據悉,這次確權登記工作時間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相關工作人員將有計劃地到各村開展調查工作,需要廣大村民積極配合,做好信息登記,協助做好這次確權登記工作。
蘇海東提醒稱,除證書工本費、申請人自行提供高精度權籍調查成果產生的費用外,該項工作不會向群眾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同時,番禺區(原番禺縣)早在1988年已開展過全縣統一的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此前依法頒發的宅基地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等繼續有效。
焦點1:什麼是「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
「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是指重點對農村未登記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實行統一權籍調查,並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進行統一確權登記、統一頒發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書。
同時,番禺區(原番禺縣)早在1988年已開展過全縣統一的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此前依法頒發的宅基地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等繼續有效。
焦點2:開展這項工作對村民群眾有什麼意義?
「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是一項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維護農民土地權益、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實現鄉村振興的基礎,是健全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完善農村「三權分置」改革以及農村集體資產清產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通過這項工作,對廣大農民群眾主要有以下幾點意義:
(一)明晰產權。通過對農村未登記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實行統一權籍調查,確認權屬來源,記載登簿,頒發不動產權證書,依法認定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
(二)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通過權籍調查,在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基礎上,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原則,按不同階段、不同類型,依法依規分類處理後進行確權登記。對於違法用地,我們堅決依法依規處理,嚴禁通過這項工作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三)使房地信息更加完整準確。通過統一登記,結合歷史地形圖、高分影像圖,採用數位化處理權屬信息,確保宅基地和房屋信息更加完整準確。
焦點3:在「房地一體」權籍調查階段,村民需提供什麼材料?
村民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一戶一宅證明、具結書(承諾書)、土地房屋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等,並儘可能提供手頭上涉及土地房產的資料。
村民群眾需對自身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不得提供虛假材料,需按模板提供具結書(承諾書)。若辦理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登記的,辦理部門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同時,請村民群眾積極配合鎮(街)權籍調查作業隊伍的工作人員收集材料以及開展測量工作。
焦點4:對於那些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怎麼樣才能確權登記?
根據相關規定,對於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所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對宅基地使用權人、面積、四至範圍等進行確認並進行公告。公告30天後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由所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出具證明,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批准,並屬於合法使用的,予以確權登記。
焦點5: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取得宅基地可以登記嗎?
申請登記主體原則上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是戶主或經全體家庭成員同意的家庭成員。
根據規定,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取得宅基地,應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處理:
(一)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易地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並註銷登記後,依法確定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並辦理不動產登記。
(二)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註記「該權利人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三)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印發前,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離(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佔用宅基地的,經公告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具證明,可依法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四)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印發後,城市居民違法佔用宅基地建造房屋、購買農房的,不予登記。
焦點6:哪些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不予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例如,《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84號)規定,對亂佔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凡有上述情況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不予登記。
焦點7:如果利害關係人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結果有異議的,應該如何處理?
利害關係人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八十條、八十二條的規定,申請更正登記、異議登記。對不動產登記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
焦點8:地上無建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會開展權籍調查並且登記發證嗎?
本次工作重點是對未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進行登記發證工作,這是所謂的「房地一體」,對於無建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我們會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對於已登記的地上無建築物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應統一納入「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範圍,形成相關成果數據,同時,其合法頒發的證書依舊有效、合法。
(二)對於已合法批准但未登記的地上無建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應統一納入「房地一體」不動產權籍調查範圍。對於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登記發證,但是對於宅基地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納入登記範圍。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肖桂來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李波、肖桂來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蘇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