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79號《廣東省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經龍門縣人民政府批准,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下列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具體事務委託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辦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為2021年1月8日9時至2021年1月21日16時。
三、土地掛牌起始價及每次報價加價幅度(詳見附表)。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一)單獨申請競買的,競買申請人為非本縣註冊登記的企業,在競得土地後,必須於2個月內在本縣市場監管部門註冊成立項目開發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辦理土地出讓與登記發證手續。新成立公司必須是競得人的全資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東必須100%是競買申請企業作為法人的股東。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可先與競得人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再與新公司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可按約定直接與新公司籤訂《出讓合同》。
(二)聯合申請競買的,聯合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材料時,須提交一份聯合競買申請書和協議,協議主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參與競買的代表人、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等。聯合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後須於2個月內在本縣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申請書申報的出資人及出資比例設立新公司。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可先與競得人籤訂《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再與新公司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可按約定直接與新公司籤訂《出讓合同》。並以新公司名義辦理土地登記發證手續,不能按聯合申請人各自出資比例分割辦證。如對聯合競買申請人的開發資質條件有明確要求的,在審查聯合競買申請人資質時,以聯合體內資質最低一方的資質確定競買資格條件。
五、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繳交競買保證金(必須以競買申請人的身份繳交,具體金額詳見附表)。
(二)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申請人,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1、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的申請人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2、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申請人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3、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申請人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4、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申請人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5、拖欠政府地價款的申請人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為無底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網上掛牌交易系統(https://hzgtjy.com/,以下簡稱「網上掛牌交易系統」)。申請人可在網上掛牌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公告、掛牌出讓須知及相關交易文件,並按上述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在網上參加競買。
八、申請人對網上掛牌出讓文件有疑問的,可在網上掛牌活動開始前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諮詢。有意競買者可自行或預約到地塊現場踏勘(可在網上查閱位置圖和現狀圖)。
九、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出讓結束前登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網上掛牌交易系統並在系統上向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提交競買申請並支付保證金。網上掛牌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下午18時止。網上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經系統詢問,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的,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競價確定競得人。
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即通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網上掛牌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十一、競得人籤訂《惠州市龍門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交易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成交確認書》)後,繳交的保證金中按成交價的20%轉作定金,競得人籤訂《出讓合同》後,定金轉作土地出讓價款。保證金少於成交價20%的,不足部分由競得人在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
十二、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土地競買保證金、土地成交價款須以人民幣支付。
(二)該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具備施工設備與人員進場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電等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基本條件。
(三)競得人在用地紅線內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必須按龍門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指標要求進行規劃設計。
(四)該地塊建築產權不得分割銷售,必須全部自持運營。
(五)地塊動工時間為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竣工時間為開工之日起三年內;未按《出讓合同》約定動工及竣工的,按《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置(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本用地須嚴格按照《配套設施一覽表》配套建設有關設施,《配套設施一覽表》中所列的配套設施不得減少數量和壓縮規模,並應在總平面及建築設計方案中明確具體位置。
(七)競得人應當在網上掛牌交易結果公布後5個工作日內,與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籤訂《成交確認書》後,競買保證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成交確認書》籤訂後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與出讓人籤訂《出讓合同》。競得人在籤訂《出讓合同》後30日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
(八)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延期付款超過60日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土地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已付定金歸出讓人,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出讓人並可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九)掛牌出讓價款不含應由競得人繳納的契稅、印花稅等有關費用。
(十)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競得人資格,沒收保證金,並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競得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
2、採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3、競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4、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籤訂《成交確認書》的;
5、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籤訂《出讓合同》的;
6、不按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
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十三、宗地使用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交易全程適用《惠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電子掛牌交易規則》(惠府〔2014〕167號)。
十四、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東門路11號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
聯繫人:陳先生
聯繫電話:(0752)7988083
註:本公告同時在下列網站發布
中國土地市場網:
http://www.landchina.com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http://nr.gd.gov.cn/
龍門縣人民政府網:(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
http://www.longmen.gov.cn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http://zyjy.huizhou.gov.cn
數字證書辦理地址:
1、惠州市江北雲山西路二號帝景國際商務中心七層18-22房,聯繫電話:0752-2898481
2、惠州市龍門縣東門路11號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三樓綜合部,聯繫電話:0752-7988076
龍門縣自然資源局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網上掛牌出讓地塊規劃建設指標及掛牌起始價
附表:
掛牌地塊編號土地位置土地用途 宗地使用權
面積(㎡)
規劃指標要求 出讓
年限
(年)
掛牌
起始價
(萬元)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加價
幅度
(萬元)
計算指標用地
面積(㎡)
容積率 建築密度
(%)
綠地率
(%)
建築高度
(m)
計容積率建築面積(㎡)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個/100㎡)LM2020-35 永漢鎮上埔村
三角夫村小組
旅館用地12541.9412541.94≤1.2≤42≥30≤80S≤15050.32≥14035091754106備註:地面停車位數量不宜超過總停車位數量的10%,配建停車位應不小於2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