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大家都知道買房子就會有不動產權證,但是對於土地證卻會顯示出一臉懵圈的表情。難道只有不動產權證還不能證明房子是屬於自己的嗎?那麼土地證在房屋這其中環節,代表的意義又是什麼呢?為什麼有不動產權證沒有土地證?
一、為什麼有房產證(現為不動產權證)沒有土地證
既然話題涉及到了土地證,那麼小編就先講講什麼是土地證。其實,土地證就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我國目前頒發的土地類證書主要三個,分別是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那麼為什麼有房產證(現為不動產權證)沒有土地證?原因有如下這些:
首先,現在全國實行的是兩證合一,即土地證和房產證只發一個不動產權證。因此,只要擁有了不動產權證就說明你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其中還包括土地的使用權,換言之,就是只要你擁有不動產權證,就可以憑不動產權證到房產核心辦理房產交易手續。
其次,一些年限久的單位集資房是沒有土地證的,因為它的土地是屬於單位的,因此只有房產證。另外,土地屬於集體土地的也是沒有土地證的。
最後,新買的房子土地還在開發商那裡沒有分割,因此你也是沒有土地證的。
二、什麼是大土地證與小土地證
開發商在進行房地產開發銷售前,首先通過招拍或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就是「大土地證」。一般來說,「大土地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土地使用權面積、用途、使用年限和範圍。
其中,開發商在房屋銷售中已經將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時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分攤在各單元房中。因此房屋在銷售完畢後,開發商應把手中的「大土地證」分割成「小土地證」給業主。
「小土地證」也就是業主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俗稱。1994年的《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小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即為「兩證」齊全。
三、若沒有小土地證有什麼麻煩?
如果沒有小土地證,住房用地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房屋沒有土地使用權證便不能合法上市出售,無法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更重要的一項意義在於,根據《物權法》中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滿70年後將自動續期,屆時土地使用權人需要憑藉土地證辦理續用。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小土地證」,居民將無法享受這一權利。
四、沒有土地證房屋能進行買賣嗎?
如果雙方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那麼買賣房屋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應當隨著房屋所有權一起轉移給買方。
目前,各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對房屋買賣過戶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只需要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有的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但是不管如何,根據房屋和土地不分離的原則,房屋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應當隨著房屋的買賣一起轉讓。也就是說,只要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那麼沒有辦理土地證的也是可以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