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Angelababy,最近兩年因為真人秀節目跑男火得不要不要的。Angelababy從一個小模特到現在的一線女星,黑料也一直不斷,一直以來Angelababy的演技經常遭到大家的調侃。
自從嫁給黃曉明後現在的Angelababy也算是愛情事業雙豐收。不過樹大招風,一些投機取巧的商家,則動起「歪腦筋」,想要通過搶註明星姓名作為商標的方式,變相地獲得明星效應。
知名博主「長春國貿」在其博客中曝出Angelababy這個名字被某公司註冊成為了茶葉商標,而且這家公司的廣告標語居然是:一餅59元普洱茶帶來的『豔遇『,免費把Angelababy抱回家,想怎麼泡就怎麼泡,直到泡到沒味為止,今天,你泡了我嗎?
名字商標如此熱衷,是因為大家都清楚,名人商標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利用明星效應來"搭便車"謀利益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該公司註冊「Angelababy」作為茶葉的商標,無疑也是想要搭女星Angelababy的「順風車」,獲得明星效應,但是,這樣的行為真的合法嗎?
標博士智慧財產權溫馨提示: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其中的「在先權利」是指申請註冊商標不得與他人以獲得的著作權、名稱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權利相衝突。
近幾年,名人商標被搶註的案例屢屢發生,就拿「去年比較火熱的《三生三世》來說,我們的「白淺上上神」楊冪因為太火了,也曾遭遇姓名被搶註商標的尷尬遭遇。該案件還被商評委列為2017年商標評審典型案例之一。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種名人商標被搶註的案例呢?
標博士智慧財產權溫馨提示:
我們在註冊商標的時候,不能損害他人的現有的在先權利,通過註冊名人商標來鑽營取巧不是可取之道,而且一不小心就會碰觸到法律的準繩。如今商標註冊也越來越麻煩,不僅註冊時間長而且還會面臨被駁回的風險,如果過你想獲得一枚優質的商標,建議通過商標轉讓或者購買商標的方式獲得,時間上更快!效率也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