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業田和口分田如何分配?唐朝初年的土地制度,決定了太平盛世

2021-01-10 歷史鑑賞者

永業田是北魏時期出現的一種分田制度,最初稱之為世業田,北齊時期改稱永業田,此後隋唐也稱之為永業田。

北魏時期,但凡養蠶的地方,每個18歲以上的男丁可以得到國家分給的20畝桑田,這是不用還給國家的,可以傳給後代。相當於是私有制的田地。

這是非常有利於提高百姓積極性的分田方式,在南北朝時期得到廣泛推廣,隋王朝一統天下以後,也沿用永業田制度。可是到了唐朝,統治者又發明了一個新的分田制度,那就是口分田。

01唐朝將口分田和永業田做了一個細緻的劃分。

唐朝建立以後,也同樣面臨分田到戶的問題。按照當時的尺寸來衡量,一畝大概是寬一步,長240步大小的面積,一頃則是100畝地這麼大。

18歲以上的丁男,就可以得到國家分配給他的一頃田,也就是100畝田。但是這100畝是有說法的,不是全都給你做永業田。其中只有20畝是永業田,而80畝全都是口分田。永業田主要長一榆樹、棗樹以及桑樹等,而口分田的種植範圍比較廣泛。不過口分田有一個很致命的弊端,那就是不可以傳給下一代人。也就是說口分田是國有或者貴族擁有的,老百姓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老百姓種了一輩子口分田,等到去世以後,那麼國家或者貴族就會把這些口分田都給收回去,重新分配給其他百姓。

可是每個鄉鎮田地是不均衡的,所以根據不同的狀況,將這些地方分為狹鄉和寬鄉。其實看名字就能知道,所謂狹鄉指的就是田不夠百姓分的鄉鎮,寬鄉也就是百姓分外田以後,還有剩餘田的鄉鎮。

如果恰好你是寬鄉,而你的鄰居是狹鄉,那麼就更好辦了。把你多餘的田地拿出來分給狹鄉的百姓,這樣綜合一下,問題是最好解決的。

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頃,其八十畝為口分,二十畝為永業;老及篤疾、廢疾者,人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當戶者增二十畝,皆以二十畝為永業,其餘為口分。永業之田,樹以榆、棗、桑及所宜之木,皆有數。---《新唐書》

可是一般不會出現這麼湊巧的事情,這該怎麼辦呢?對此唐朝朝廷也是有辦法的,狹鄉的人所分配到的田,只有寬鄉的半數之多。同理所要繳納的稅,他們也少了一半之多。

如果有想要遷徙到其他鄉鎮的百姓,那也是好辦的,可以把自己的永業田給賣掉,這是你的私人財產,當然可以買賣。

不過口分田就不一樣了,從狹鄉遷徙到寬鄉的人,必須要連同口分田一起給賣了,賣了以後,朝廷也不可能再分田給你了,到時候你只能租田種了。

02拿了朝廷的田,這稅收自然是逃不掉的。

人出生以後,逃不掉的兩件事,一件是死亡,還有一件就是賦役。唐朝的時候也不例外,你以為國家這麼好心,把這麼多田白白賞賜給你嗎?當然不是。

既然按照丁男或者其他身份,你分到了相應的田地,那麼就必須要給國家上繳一定的稅賦,這是跑不掉的。

一般拿到田以後,一年後必須要繳納兩斛小米,三斛稻子,當然這是田裡的份額,算是租賃稅。此外還有永業田必須要繳納的份額,那就是兩匹絹,兩丈綾、絁。

也不是每家每戶都是養蠶的,當時對養蠶戶是有特殊劃分的,那麼不養蠶的地方又該怎麼繳納相應的稅收呢?其實也很簡單,只需要繳納折合白銀14兩就可以了。

凡授田者,丁歲輸粟二斛,稻三斛,謂之租。丁隨鄉所出,歲輸絹二匹,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綿三兩,麻三斤,非蠶鄉則輸銀十四兩,謂之調。用人之力,歲二十日,閏加二日,不役者日為絹三尺,謂之庸。---《新唐書》

封建社會,必然存在貴族集團。貴族集團往往都能夠擁有很多田地,這是國家賞賜給他們的。他們當然不會去種田,這些田依舊是老百姓在種,只不過他們可以將這些田地的稅收收歸己有,不需要繳納給國家。

每個鄉都要記錄給了多少田出去,每年收上來多少稅。鄉裡做好了鄉帳,會交到縣裡。每個縣匯總了所有鄉帳以後,又會送到州裡,州裡最終送到戶部交差。

而且隔一段時間,就會安排人下去核查所授田地的數量,以此與上交的稅收核對。對不上的可就麻煩了,這或許就是最早的漏稅了。

03唐王朝靠著合理的稅收制度,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太平盛世。

安史之亂之前的唐朝,那是超級大國的典範。萬國來朝,四方膜拜。為什麼大家如此崇拜唐朝呢?因為唐朝足夠發達。

貞觀之治。唐王朝的地盤廣,人口不斷增多,稅收制度合理。這三點或許就是唐王朝不斷創造盛世的重要原因。

唐朝初年,李世民剛剛執政,當時唐朝只有300萬戶人口,一匹絹才能換一鬥米。分田到戶以後,貞觀4年,僅僅過了4年時間,一鬥米也只剩下了四五錢的價格。

當時號稱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尤其是人在旅途中走上數千裡,都會有飯吃,根本不愁沒飯吃的地步。物資豐富,物價降低,周圍小國家的人紛紛前來投靠唐朝,足有120萬人之多。

甚至在貞觀4年,犯了死罪的人,全天下只有29人,簡直就是太平盛世的典範。因為百姓個個都安居樂業,沒有人會想著出來為非作歹,破壞自己的幸福生活。這便是貞觀之治。

貞觀遺風。唐高宗李治繼位以後,繼承了父親唐太宗李世民的遺志,最初由他的舅舅長孫無忌幫助李治管理國家,一切依照貞觀年間的做法,所以天下依舊太平。

李治剛登基的第一年,唐朝就增加了15萬戶人,可見民間是何種生機盎然的景象。此後武則天開始執政,很多人對武則天有偏見,認為她禍亂朝綱。

高宗承之,海內艾安。太尉長孫無忌等輔政,天下未見失德。數引刺史入閤,問民疾苦。即位之歲,增戶十五萬。及中書令李義府、侍中許敬宗既用事,役費並起。---《新唐書》

可是她執政期間,並沒有使得唐王朝的盛世中斷,反而迎來了一個新的高潮。武則天執政後,出現了貞觀遺風的盛世,可以說唐高宗還是沾光了。

開元盛世。武則天去世以後,唐中宗和唐睿宗在位時間都不長,基本延續了武則天時期的執政風格。雖然沒有過去盛世的繁榮,可是也沒有改變唐朝分田的制度。

此後唐玄宗登基,他總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他要進一步創造更加輝煌的太平盛世。所以他將唐朝初年設立的庸調法頒行天下。

其實也就是賦稅的一種形式,與均田制相互打配合,保證唐王朝的稅收制度。所謂庸也就是徭役,每丁每年必須要服徭役20天,可是如果不想服徭役也可以,那就按照規定交布來抵日子。所謂調也就是稅收,每丁每年按照自己家鄉的特產來繳納稅收,每年繳納兩丈絹、三兩綿。或者直接繳納兩丈五尺的布,三斤的麻。根據不同地方調整具體繳納方案。當然作為太平盛世,一旦遇到災年,會根據受災的情況減免部分或者取消庸調法所規定的賦稅。這一辦法顯然是為了增加國庫收入,貴族集團也緊跟著沾光。為此百姓們至少應該鬧一鬧,可是很奇怪的是,百姓們坦然接受了這一件事。由此可見,當時百姓們的小日子,的確是很不錯的。太平盛世出順民,這點一點也不假。

04安史之亂後,民生凋敝,戰亂對經濟打擊太大。

唐朝的盛世,基本上在安史之亂時,宣告終結了。此前一直都是太平盛世,以均田法作為分田制度,唐王朝迎來了一個又一個盛世。

可是戰亂對經濟的傷害的確很大,唐肅宗李亨繼位以後,為了平定安史之亂,他必須弄到很多錢才行,所以他開始增加稅收。

當時掌握在手裡的土地,基本上都增加了稅收。當時掌管的江淮、蜀中地區的有錢人,根據他們財產的多少,都收了稅,基本上是徵收財產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稅收。商人在戰爭期間,貿易額超過一定量也會收取貿易稅。為了多弄點錢,唐肅宗甚至開始賣官鬻爵,只要捐錢給朝廷的,那麼就能夠得到相應的官職出身。可憐的是當時的老百姓,太平日子過慣了,根本沒想到會亂成這樣,所以大家都沒有什麼準備。米的價格一下子就瘋長了起來,一鬥米居然需要7000錢,市面上到處都是乞丐。均田法在戰時已經失效了,天下大亂之際,百姓們四處逃荒。過去糧米盛產,價格便宜,國家又處於和平狀態,所以沒有百姓會儲藏多少米在家裡,藏著也容易壞。

這直接導致戰亂的時候,百姓們完全沒有口糧吃。米價一天一個樣,到了後期甚至市面上都沒有米可以買賣,最終導致餓死的百姓不計其數。

故事,天下財賦歸左藏,而太府以時上其數,尚書比部覆其出入。是時,京師豪將假取不能禁,第五琦為度支鹽鐵使,請皆歸大盈庫,供天子給賜,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財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新唐書》

據史書記載,安史之亂前,天下有5288萬人口,可是安史之亂以後,只剩下了1690萬人,少了差不多3600萬人。

戰爭的確會使得不少人死在戰場上,可是這裡面又有多少人是因為沒有吃的被活活餓死的呢?可能數據比戰爭帶來的要多得多。

總結:合理的稅收,穩定的天下,才能創造太平盛世。

唐肅宗時期,為了對付安祿山和史思明的大軍,他花費了各種手段撈錢。只要是人想到的稅,他都給加上去了。

以至於百姓根本無法生存下去,錢拿來買米都是捉襟見肘的事情,更別指望還要被朝廷剝削一把。

當時天下的財產都收繳到了國庫,太平盛世藏富於民的所有積累,一夕之間蕩然無存。即使後來唐代宗時期,天下穩定了,對百姓採取了一些優待政策,也沒辦法從根本上解決過去出現的問題了。

回過頭來看唐王朝初期為什麼能夠如此強盛?首先就是合理的稅收制度。大戰過後,民生凋敝。為了恢復生產,唐王朝將傳統的均田製做出了一定的改革,以永業田和口分田相結合的方式授田。

這麼做鼓勵了勞動力的生產積極性,同時也能夠增加國家稅收。此外就是一個穩定的環境,其實老百姓是最害怕戰亂的,一旦打起仗來,最吃虧的,也是老百姓。

參考資料:

《資治通鑑》

《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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