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著眼實現總書記賦予廣東的總定位總目標,緊緊圍繞廣東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厲行法治、循法而行,在廳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的基礎上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設委員會,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把廳法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為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堅持良法善治
保障健康發展
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長期以來都是廣東省的「立法大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不局限於對一些已知的、確定的工作設立規則,也致力於勇立潮頭,聚焦新業態新模式中法律制度的空白點、衝突點。
堅持質量立法。今年,該省通過了《廣東省綠色建築條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部地方性法規。加強與立法部門的溝通,聘請立法諮詢專家,通過立法論證會、聽證會,廳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徵集意見等方式徵求意見,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引導公眾有序、有效參與立法。對法規內容嚴格把關、反覆論證、多次審議,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實效性、協調性和規範性,讓立法成為人民群眾認同的「最大公約數」。
做好立法規劃。廳法規處提前介入有立法意向的項目參與調研,與業務處室共同研究法規草案,提前謀劃,齊心聚力,成熟一個上報一個。加強對地市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工作的指導。據不完全統計,廣東省各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近3年共印發地方性法規32項,頒布政府規章45項。
堅持務實管用
創新普法路徑
鑑於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和接收信息的途徑均已發生變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立足實際、革故鼎新、應變而新,從內容、形式、渠道三方面入手,在提高普法工作實效性、針對性上走出一條新路。
普法計劃更接地氣。印發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和普法責任清單,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將普法任務項目化,建立法治聯絡員制度,把普法責任壓在各級主體的「肩膀上」,實現普法工作「大合唱」。
普法內容更接地氣。積極圍繞疫情防控、民法典、優化營商環境等中心工作,找準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精準普法。今年全省出臺了10條惠企措施及援企政策,通過大力宣傳,促進6820家企業減輕公積金負擔約9.31億元,14.8萬住房保障對象減免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租金3.9億元,惠及困難群眾43萬人。
普法形式更接地氣。在舉辦法治講座、開辦普法培訓班的傳統形式上,積極優化「線上+線下」的法治宣傳模式,通過與各大主流媒體合作、在廳門戶網站開設政策解讀、網上諮詢等欄目,上線「民聲熱線」「政府工作話你知」微博訪談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策法規和重大改革舉措的宣傳解讀。各地市積極開展「智慧普法」,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群眾獲得感。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全國首創引入電子公證網籤制度,藉助公證效力普及相關法律法規。
堅持公平正義
提高執法公信力
執法工作一端連著政府,一端連著群眾,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溫度,廣東省在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緊緊圍繞執法工作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設高素質執法隊伍。
進一步理順執法體制。結合城市執法體制改革要求,指導各市制定改革實施方案和「三定方案」,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和城市管理執法,推動實現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
規範執法權力。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率先制定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方案,制定行政執法流程、文書範本和法制審核標準,全面啟動和推進執法公示信息錄入,以信息化手段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落實。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圍繞15項涉黑涉惡涉亂行業突出問題,重點打擊建築工程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和在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煽動鬧事等行為。全力打好違法建設治理攻堅戰和高鐵沿線環境專項整治戰役。自2016年8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以來,全省共治理違法建設4.92億平方米(含拆除違法建築3.48億平方米)。推動各地對全省11條高鐵沿線和120個高鐵站進行環境整治和改造提升,消除高鐵沿線安全隱患7234處,工作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肯定。
建設高素質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與廣東警官學院共建城市管理和執法培訓基地,打造全省城管人才培育的新高地。連續5年開展全省城市管理執法系統培訓,共組織培訓了全省城管執法人員1500餘人,局級領導180餘人,專題培訓案卷評查人員80餘人。
堅持複議為民
化解矛盾糾紛
行政複議是有效化解行政紛爭和社會矛盾的重要手段。該廳堅持複議為民,努力做到定紛止爭。近3年共辦理行政複議案件194宗,辦結案件直接糾錯率達35%。
加大調解力度。對涉及企業或個人重大利益關係和可能造成廣泛社會影響的行政複議案件,主動介入前期調解指導,今年共有20件複議案件經調解由申請人主動撤回複議申請,佔全部行政複議件數的36%。
注重會商研討。針對複雜疑難的案件,該廳組織業務處室、法律顧問、專家學者共同研討,主動到地市政府複議部門、法院研討,統一案件審理標準,確保合法性、專業性並重。
強化以案釋法。通過制發《行政複議建議書》《案例分析報告》等方式,對司法解釋、司法審查報告、典型案例等進行深入講解和評析。如針對近年來地方主管部門行政複議與信訪的處理機制混淆不清等問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時組織開展了專題法制培訓,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初始狀態,避免小問題拖成大問題,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