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隊伍建設為主線、以行政執法為重點,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建設行政執法平臺,突出重大案件查辦,加強執法與監管聯動,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
突出執法隊伍建設
夯實行政執法基礎
加強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執法隊伍建設制度化和規範化。明確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任務,指導設區市和縣級主管部門開展執法機構建設,提升人員素質。
加強行政執法體系和制度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落實「三項制度」組織保障,嚴格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積極推進層級指導,督促各地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統一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和相關要求,保障執法部門依法有效履行行政執法職責。以權力清單中的處罰事項為基礎,對省市縣三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和適用規則,按照統一標準進行全面修訂,為實現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統一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提供基礎性制度規範。
建立完善案件分類登記、案件報告審查、交辦案件結案審核、案件統計分析等系列制度,探索執法機構和人員考核管理等制度,嚴格案件辦理情況督查。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組織編寫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集,指導各地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突出行政執法監督
落實行政執法責任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確定監督目標體系,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印發《關於開展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全省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各設區市對轄區行政執法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積極查擺隊伍建設和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今年5月至8月,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開展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地2018年至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案件查處、隊伍建設情況管理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等情況,共抽查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和城市管理局40家,累計發現問題388個,對各被查單位分別下達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強化對交辦案件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督案件受理、辦案程序、處理意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和案卷管理等環節。近兩年,省廳採取催辦、督辦、約談、會商、案審、專題會議等方式實施省級監督指導300餘次,各設區市開展基層執法工作監督指導5000餘次。
突出執法能力建設
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通過執法培訓、專家智庫、課題研究等多種形式,深入推進執法隊伍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能力素質、執法水平和法治思維。舉辦專題培訓,重點圍繞行政執法與行政監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訴訟典型案例、行政執法熱點難點等進行詳細講解。所有授課視頻和課件資料通過省行政執法平臺「在線學習」專欄向全省行政執法人員開放。組建行政執法專家智庫,為破解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重大疑難案件搭建智慧平臺,首批入庫共220名專家,分為執法專家、技術專家、管理專家三個大類,市政公用、公積金、建築業、房地產業等18個子類。針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執法機構和人員管理、執法層級監督、執法監管聯動等體制機制以及執法實踐中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等方面入手,組織開展課題研究,著力破解當前行政執法工作難題。
突出執法平臺建設
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相關要求,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執法隊伍管理的規範化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標準化,開發完成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平臺,從2020年10月15日起全面啟用。
該平臺由執法隊伍管理和執法業務管理兩大系統組成,具備隊伍管理、案件管理、行政處罰、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5大功能,形成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和執法案件三大資料庫,覆蓋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1400餘家行政執法和行業監管機構,實現省市縣三級聯動、執法與審批監管聯動,規範了行政執法程序,統一了執法流程、執法文書和執法要求。
目前,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所有案件網上流轉、網上督辦、網上審核、網上報送和實時預警,增強了執法辦案的剛性,規範了自由裁量權,提高了執法工作透明度,為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保障和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突出執法層級指導
明確行政執法目標
深入開展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調研活動,系統掌握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狀況,為行政執法工作改革創新提供決策數據和政策儲備。
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總結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分析當前執法隊伍建設和案件辦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明確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系統設計案件數據流,加強對數據的統計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工作報告。研究建立預警反饋機制,針對違法行為多發頻發的領域、行業和人員,查找發案規律,為政策制定、監管措施的制定與完善提供決策建議,推動行業管理的改革創新,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召開行政執法重點工作推進會,全面掌握各地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集中聽取各地的意見和建議。強化基層協調指導,完善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機構間的協調機制,建立案件查辦協調配合與交辦督辦機制,研究落實跨部門綜合執法試點改革地區有關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繫機制,推進執法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