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國家越來越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對於國企尤其是大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經濟活動的重要監督機制,在規範企業財務收支、加強內部控制、提升經濟效益、規避各類風險、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戰略諮詢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國內審工作仍處於較為邊緣化的位置,部分企業領導對內審工作的認識和重視度不夠,內審制度不夠完善,內審工作在開展過程中缺乏規範性、權威性,致使內審無法發揮其相應的職能和應有的效果。
為此,必須要認真地剖析原因,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尋找有效的解決途徑,提升企業管理層對內審工作的認識、建立獨立的內審機構、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強化審計能力、採取正確的審計方法,保障企業長久、健康、穩定發展是內審領域的當務之急。
一、當前國企內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內審工作作用發揮不充分,內審環境需進一步改善
國企內審環境需進一步改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公司領導對內審工作的認識和重視度不夠。部分企業領導認為內審工作是非增值的輔助性環節,甚至存在「內審監督是自找麻煩」「內審就是擺設」的觀念,只關注如何提升產品質量、提高生產效率。
二是審計機構不健全,難以充分發揮作用。一般來說,集團性企業在其母公司董事會或者內審委員會下設置獨立的內審機構,並要求其子公司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建立健全內審組織體系,但實際由於企業內審機構設計的不完善和人員配備不足,子公司一般都未設立內審機構,制約了內審機構管理職能的發揮。
三是內審獨立性、權威性不夠。有的單位將內審與財務、法務、紀檢等職能合併放在一起,建立了非專職的內審機構,審計人員經常要兼任紀檢、法務、信訪等臨時性工作,內審地位不高、話語權不足,審計職能被弱化。另外,內審對象涉及多種行業、不同專業領域、數量也多,使得內審機構難以有針對性地開展指導監督。
四是審計隊伍建設亟待加強。首先是受國企人員編制影響,審計人員嚴重不足。如筆者所在企業為大型集團公司,分子公司及二級單位近200家,職工人數3萬人,資產規模大、員工數量多,專職審計人員不到10人,審計任務量大、工作負擔重,導致許多審計工作的開展都難以實施到位。其次是審計人員年齡結構不合理。如大部分國企存在中老年審計人員佔絕對主力,年輕審計人員極少的情況。第三是審計人員專業知識結構和業務經驗結構不合理現象凸顯,在崗內審人員缺乏工程造價、企業管理、內控、法務合同、金融和風險等專業知識。此外內審人員普遍職級偏低、晉升難造成審計崗位吸引力低下,員工流失率居高不下。
(二)內審工作機制不健全,影響內審作用發揮
一是內審工作範圍較為狹窄。大多以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等為主,在戰略、內控、合規、風險管控等方面開展審計工作的意識不夠,企業審計工作的價值創造性不強,工作效果有限。
二是企業內審與外審之間的配合程度不高。外審機構難以獲取足夠的企業經營信息數據,或者對企業存在的問題缺乏深入的研究與分析,導致審計結果內容無法滿足企業實際的管理需求。
三是審計工作定位與企業戰略未能達到高度協同。未與集團業務部門建立審計聯繫工作機制,內審和其他專業管理部門信息不對稱,集團內審職能發揮受限。
(三)內審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審計問題整改難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單位對審計結果和問題不夠重視,認為審計問題與安全生產、經營指標相比無關緊要,問題整改採取選擇性整改、應付式整改、機械式整改,存在前瞻性措施不夠有力、責任未落實到人、進程偏慢、不全面整改和未徹底整改的情況;有的單位對審計意見的理解認識不到位,造成整改存在偏差;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繁重,現場審計和後續整改全面兼顧壓力較大;相關職能部門協同整改配合不夠,一些問題涉及到機關職能部門,但有的部門認為審計整改就是內審部門的事情,對被審單位的幫助指導作用發揮不好。
二是徹底整改難。有的審計問題覆蓋面廣、涉及的內容較多、信息量大且經辦人員素質不一,整改需要經過一個較長的過程。
三是「硬骨頭」問題整改難。有的審計問題需多個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共同參與、聯動整改,非一家之力可完成整改;有的問題是政策性問題,有的問題是歷史遺留問題,導致審計整改難度較大。
四是整改標準不夠明確。審計部門對於不同單位查出的相同性質的審計問題,在審計處理時原則上可以做到「一把尺子衡量」,審計整改可確定標準,但對於不同單位的不同審計問題,因處理建議要求不一,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難以明確整改標準。導致審計成果在事前防控、事中監督和事後追責過程中存在轉換不及時或轉換不力的情況。
(四)內審範圍不夠寬泛,內審職能存在缺位和越位
一是審計職能缺位。有的大型集團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經營規模不斷擴大,擁有眾多分子公司。這就需要充分發揮內審作用,在有限的時間內調動集團的整體資源實現對子公司的指導和監督,這也成為集團內審工作中的一大難點。現實中,集團內審的範圍並沒有達到集團發展所需,未能全面進行審計風險評估。內審工作大多以財務收支審計、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為主要內容,並未在內部控制審計、經營管理專項審計等方面進行積極拓展。工作流程固化和模式化現象明顯,無法對集團業務流程完善、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更為科學而有效的建議。內審評價體系存在一定的短視性行為,對於重大缺陷往往因不影響短期效益而被忽視。
二是審計職能越位。現代內審職能一般包括監督和服務,監督即鑑證、服務即評價和諮詢,而現實中往往賦予內審其他不相干職能,如經營管理、內控設計、重要事項決策及執行等,審計越俎代庖,涉獵陌生領域,做與自身職能不相干的事情,結果必然是兩頭都做不好。
二、解決國企內審工作存在問題的幾點對策
(一)選賢任能,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一是廣納賢才,改善內審人員結構。吸引高質量複合型人才加入到審計隊伍中,提升審計團隊的整體水平。
二是審計人員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體系,使自身專業勝任能力與企業發展相匹配,建立內審專家工作機制,將審計工作與企業戰略協同統一。
三是加強內審人員培訓,為員工提供更多學習和進修的機會,鼓勵審計人員參加各項技能考試,並將技能水平與薪酬待遇結合起來,促進審計人員學習提升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四是拓寬內審人員晉升渠道。按審計工作性質,可增設技術崗,如首席審計師、一級二級審計師等,打破編制和職級限制,按業績貢獻大小可升可降,調動審計人員積極性。
五是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健全管理制度與約束機制,建立嚴格的內部管控流程。
六是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隨著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網際網路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要求內審人員在掌握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基礎之上,還應該掌握現代信息技術、計算機操作、網絡技術、現代通訊技術,提升集團信息化審計水平。
七是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內審人員不僅要擁有專業勝任能力,還應注重職業道德修養,積極提升內審人員的職業素養、加強思想品德教育等。
(二)理順內審運行機制,保證內審機構的權威性和獨立性
一是結合公司治理結構合理設計內審組織。內審部門設置在審計委員會之下,下級公司審計部門也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可由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以增強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保證審計工作定位準確,為集團提供高效的審計管理職能。
二是優化和完善內審制度體系。實現內審和公司治理層面制度的融合,充分發揮內審的職能作用。
三是為了確保審計的權威性、獨立性和公信力,必須要將審計部門從其它部門中獨立出來,給予審計部門相應的權力。讓審計部門真正實現獨立,較好提升審計部門的影響力和話語權。例如,國外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內審機構在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雙向報告制度,即向管理層和董事會分別報告,企業可以借鑑並設置獨立的內審機構。
四是明確各部門對應審計監督中的工作職責與權限。以免在整改問題時,發生責任部門相互推萎的現象。五是與集團業務職能部門建立審計聯繫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溝通聯繫,共同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其他部門一旦發現有價值的審計信息,可與內審部門共享,內審部門亦然,審計線索和成果亦可與之共享。
(三)密切結合實際,拓展審計視角
為了保證集團戰略規劃的順利實現,應著力拓展內審的範圍,加大審計力度。一是開展內控審計。審視企業內控運行是否能夠確保企業資產、資金安全,有效避免各種風險,促進企業價值提升,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運行質量。二是定期進行審計風險評估。以風險預防和檢查為核心,進行包括風險管理的綜合審計。三是開展研發技改專項審計。為確保新品和技術研發,提升產品質量和核心市場競爭力,對研發技改過程中的成本支出、產品質量等進行審計。四是開展投資項目關鍵階段審計。為確保決策層作出科學的經營決策,避免決策失誤、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利潤最大化,應對投資項目進行合同審計、執行情況審計、事後綜合評價等。審計應儘量避免參與內控體系建設和經營管理決策制定,切忌做一些越俎代庖的事情。
(四)審計關口前移,抓早抓小抓預防
一是充分發揮國企自我約束、自我革新、化解風險的能力,消除監督盲點,推動內審職業化,構建覆蓋面、集中度、權威性較高的國企內審監督體系。二是通過內審及早發現普遍性、傾向性、典型性問題,揭示並及早化解國企系統性風險隱患。三是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建議,打造高質量發展的良好環境。四是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規範權力運行、聚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重點關注以下幾點:第一是關注權力運行,促進正確用權。尤其是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部門和崗位,檢查「三重一大」事項,加強關鍵業務、重點領域、資本運營重要環節的內審。第二是關注責任履行。把問責、問廉、問效貫穿始終,敦促和鼓勵幹部勇於擔當、銳意進取。第三是關注幹部廉潔狀況。對國企幹部廉潔從業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做好內審,確保幹部乾淨用權,將腐敗消滅在萌芽狀態,在企業內部築起一道反腐倡廉「防火牆」。
(五)內外結合提升內審績效,開展內審業務外包
在企業內審力量不足或部分專業性內審業務難度相對較高,內審人員的業務水平可能無法滿足需求時,企業需聘請專業機構人員協助完成相關審計任務。一方面可補充人力、能力和專業空缺;另一方面,內審人員可藉此學習交流審計業務,提升自己。內審業務外包需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對外包服務承接機構進行科學評估,通過競爭性談判選擇性價比較高的機構來完成內審工作;二是選擇合適的內審外包形式,根據實際需要選擇補充式外包、審計管理諮詢、合作內部審計或完全式外包;三是做好內審外包質量評價,完善相關評價指標,對內審外包業務完成情況做出動態化評價。一旦出現問題就能夠及時反映出來,督促其改進、優化,保證內審外包質量達到要求;四是建立中介機構審計專家庫制度,吸納優秀人才參與企業內審,學習社會審計好的經驗和做法,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質量。
(六)促進內審轉型,加強內審創新,提高內審質量
內審工作質量是內審業務的生命線和基礎保障。目前受疫情影響,世界經濟衰退,我國經濟下行壓力隨之加大,企業經營內外部環境發生複雜變化,國企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領頭羊,要發揮好模範帶頭作用。一是內審要摒棄過去粗放、單一的工作方式,優化審計流程,完善內審制度,創新工作方法,採用先進的審計工具,提升內審質量。二是樹立「嚴肅追責與寬容失敗相結合」的機制創新審計理念,正確開展經責審計。三是全面審視審計環境變化,更新審計方法,結合在線審計、大數據審計等多種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提升審計效果。四是強化審計過程控制管理,將審計過程檢查納入人員的考核評價範疇,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審計方案的有效執行。
(七)做好源頭控制,堅持風險導向
堅持風險導向是企業內審工作開展的基本遵循。一是企業不僅要對已經產生的風險及其產生的原因進行深入分析,找出風險相關的影響因素,控制風險擴散,同時要針對可能的風險情況採取前瞻性預防措施,做好事前的風險防範工作。二是企業要提高風險控制意識,建立完善的風險識別與風險評價體系。三是不斷更新風險理念,明確審計部門在風險防控中的職能定位。四是通過完善制度體系形成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全面監控企業各類風險。五是通過擴大審計範圍,實現部門聯動,如審計和法務風控部門聯動形成合力,精準識別風險,有效控制風險。降低企業成本,減少風險損失,最大限度地提升企業內審效益。
(八)提出合理化建議,出具高質量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的最終成果,審計工作的整體質量取決於審計報告質量。一是做好審前準備工作。審計組要對被審單位做好審前調查,編制可行的內審方案,為之後的內審工作奠定基礎。二是強化過程管控。查證過程做到嚴謹細緻、一絲不苟,事實清楚、定性準確、引用法規恰當,把每一個問題都做成鐵證,讓被審計單位心服口服。三是與被審計單位充分交流。全面掌握情況,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處理建議,幫助被審單位切實解決問題。四是嚴格規範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工作底稿記錄的事項要嚴格規範,避免重要事項出現差錯或遺漏,內審人員應當端正態度,本著認真負責的原則開展內審工作。五是出具可信度高的內審報告。內審報告內容深刻、定性準確,有利於提升報告的可信度。內審報告應當充分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不能避重就輕。同時,針對問題要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相關建議要具有可操作性。
(九)做好審計結果運用,建立整改長效機制
為保障企業內審長效、持久的發揮作用,按照國家規定嚴格落實審計監督責任,完善審計機制建設,細化審計制度條例,將內審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同時,企業要不斷加大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力度,做好審計工作「後半片文章」。內審部門要認真研究內審結果信息,討論上報整改方案的合理性,定期檢查整改效果和整改臺帳記錄,督促被審單位加快推動整改進度,並將整改臺帳記錄及最終的整改效果納入考核體系,形成有效的閉環管理模式。對於問題整改,內審部門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指導被審單位制定科學、有效、可行的整改計劃;二是要監督整改計劃的執行並做好後續審計的「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杜絕再犯同類問題;三是要強化審計監督服務意識,積極推進審計成果轉化,使審計成果真正轉化為經營管理的助推劑。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國企發展任重而道遠,有效開展國企內審工作是經濟改革和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內審工作對及時發現企業內部疏漏和隱患、減少經營管理風險、降低成本投入、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的意義。國企要通過優化內審環境,破解內審難題,牢牢把握內審發展趨勢,實現內審轉型發展,強化內審成果應用和轉化,不斷優化內審工作機制,提高內審工作效益,逐步構建務實高效的內部監管體系,促進企業形成長效風險管控機制。同時,要逐步提升內審獨立性和權威性,整合集團內審資源,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更好為公司運營管理服務,提高企業的管控水平,為實現企業經營管理的優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來源:酒鋼集團公司 地勘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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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企內部審計面臨的幾個問題及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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