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領域保險由工程項目全壽命周期險種體系和建設工程參與方險種體系相互影響、互相配合而構成,涉及建築安裝一切險、工程質量保險、工程保證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安全生產保險以及其他相關保險,保險責任涵蓋天災人禍對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設工程項目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責任。
按照投保意願,建設工程領域保險可以分為強制投保型、建議投保型、自願投保型三類。對於承擔工程風險的參建方而言,合理選擇險種進行組合,從而將組織和個人可能面臨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是加強工程風險管理的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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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投保型險種
依據《保險法》「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強制保險是由法律規定必須參加的保險,又稱為法定保險。在建設工程領域,只有投保強制型險種才能從事工程建設相關工作。
1997年通過的《建築法》最早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俗稱建工意外險)由此成為我國建築領域第一個被強制實施的險種。
2004年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使得工傷保險被強制投保,後也在2011年《建築法》修訂時被新增為「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樣在此次修訂中,《建築法》將此前的強制險改為「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工傷保險也就成了我國建築領域唯一被強制實施的險種。
因此按照現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也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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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投保型險種
建議投保型險種是法律、行政法規未明確必須投保,但法律、行政法規鼓勵投保,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企業應當投保的險種。一般而言,建議投保型險種是經驗表明有必要投保的險種,也是迄今採用最普遍、實踐證明最有效的工程風險管理手段之一。
繼2011年修訂後的《建築法》明確建工意外險屬建議投保型險種後,2013年版及現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都規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
2014年《安全生產法》修訂時新增一款: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而後2018年起施行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也明確:建築施工……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因此,建工意外險、建築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簡稱安工險)、工程機械設備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都是建設工程領域建議投保的險種。
其中,建工意外險和安責險「補償與預防並重」,在工程安全事故損失控制中作用顯著;建築安裝一切險(通常附加第三者責任險)集財產損失險與責任險為一體,因其保障範圍較大至今仍被許多地方政策列為承包單位的開工條件;工程機械設備保險(通常附加碰撞傾覆、第三者責任、盜搶、自燃和僱主責任等附加險)適用大部分建築工程機械設備,疊加附加險通常能夠為造價不菲、風險較大的施工設備提供基本的風險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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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投保型險種
自願投保型險種與強制保險相對,一般按照「市場主導、自願投保」的原則,由建築企業自由決定是否投保,保險範圍、保險費率、保險期間等內容也均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自主約定。
在我國建設工程領域,自願投保型險種包括以履約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的工程保證保險、以工程質量風險為保險標的的工程質量保險、以人身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僱主責任保險、以職業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職業責任保險(包括勘察責任保險、設計責任保險、施工責任保險、監理責任保險),此外還涉及建材質量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物業管理責任保險、建築特種設備責任險、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巨災保險等建設工程相關保險。
面對種類繁多的自願投保型險種,企業應從自身利益出發,在權衡工程項目可能面臨的風險及風險概率、風險量之後自主選擇:如果通過投保轉移風險的成本最低,則可投保自願投保型險種進行風險轉移。而通過合理選擇險種降低損失,也能夠降低建設成本、確保投資效益。
而在一些先行地區,一些自願投保型險種已被政策要求必須投保,如上海、北京、成都等地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投保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另外在特殊的工程建設組織形式中,一些自願投保型險種也會被建議投保,如住建部今年發布的《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徵求意見稿)》提出:雙方應按照專用合同條件的約定投保建設工程設計責任險、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等保險;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件的約定為運抵現場的施工設備、材料、工程設備和臨時工程等辦理財產保險。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2月末,2019年工程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共計118億元;而在2020年,截至10月底該數據已達124億元。這一方面得益於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的建設熱潮,另一方面也源於建設工程項目投保比率的抬高。在建築業的支柱產業地位日漸穩固的今天,工程保險投保率也需儘快向國外的90%比率靠近,助力我國實現由「建築大國」向「建築強國」的偉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