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6 16:2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家住靜安區新閘路的吉阿婆是80多歲的耄耋老人,行動不便,患有中、重度抑鬱症,在自家動遷安置房中已經住了20多年。誰曾想前不久,卻因為這套房子,被一手帶大的外孫女婷婷(化名)告上了法庭,是另有隱情還是不顧念親情?近日,靜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老年人遺囑繼承的糾紛案件,依法保障老年人居住權。
01
系爭房屋的緣由
吉阿婆養育了三個孩子,一個女兒楊某(原告婷婷的母親)和兩個兒子。20年前老房子動遷,吉阿婆家分到了三套房,吉阿婆夫婦分一套房,兩個兒子一人各得一套房。由於楊某已經在他處享受了動遷利益,所以這次動遷,楊某不參與。但是在購買安置房的時候,經濟寬裕的楊某出資將父母的房子面積升了級,還承諾負責老人養老。因此父母將這套動遷房贈予了楊某。楊某在系爭房屋的產證上寫了自己和女兒兩個人的名字,並且一直與母親吉阿婆居住在該房屋內。
02
對簿公堂竟然是場烏龍?
然而2019年,楊某因病去世了,其生前立有遺囑,將這套房屋留給了女兒婷婷。拿到遺囑的外孫女婷婷和外孫女婿,隨後找到舅舅說要抵押房產。眼看舅舅和阿婆不配合房產抵押,外孫女婷婷便將外婆告到了法院,要求按照遺囑繼承房產。
外孫女這是想把房子賣掉,想要把外婆從這套房子中趕出去。
婷婷的
舅舅
婷婷
我和丈夫當初找舅舅確實提過抵押房產的事情,但是舅舅不同意後也就作罷了。後來為了孩子上學的事情,我們提出要遷入戶口的時候,舅舅以為還是要為賣房做準備,所以堅決不同意我們遷入戶口。無奈之下才起訴了外婆,要求繼承房產,以便繞開舅舅,遷入戶口。
庭審中,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才明白,房子的保留幾乎沒有懸念,因為婷婷當初找舅舅提過抵押房子的事情,所以造成了誤會。無奈之下只有通過打官司來進行確權。
03
法庭審理 調查取證查明事實
庭審中,靜安法院法官仔細查明系爭房屋產權、遺囑訂立等法律事實,同時從化解家庭矛盾出發,深入了解家庭住房歷史變遷過程及引發糾紛的來龍去脈,綜合平衡產權歸屬與居住權的矛盾,細緻耐心地為雙方當事人作調解疏導工作。最終,在靜安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系爭房屋產權由原告婷婷繼承,同時婷婷承諾,在繼承房屋產權後保障外婆的居住權,由吉阿婆居住到終老。
法官說法
兼顧雙方合理訴求
保障老年人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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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理婚姻繼承類家事案件中,房產的分割往往會牽扯到當事人的居住問題。結合本案,系爭房屋產權根據被繼承人的遺囑歸外孫女所有,房屋產權是沒有爭議的。那麼,如何來平衡產權歸屬與外婆老有所居的矛盾,從而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權,法官根據物權法,不僅深入了解家庭住房歷史變遷過程的來龍去脈,更是仔細耐心做好雙方的疏導調解工作。
老年人是我們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在我國人口比重逐年增加,關於老年人的贍養糾紛也呈多發態勢。本案的化解,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做到法理和情理的融合。該案對老年人居住權的保障,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外孫女將80歲親外婆告上法庭,是另有隱情還是不顧念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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