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田區一家施工單位未經批准擅自砍樹 砍伐28棵樹被罰28萬元)
擅自砍伐樹木,每棵罰款1萬元!近日,福田區一家施工單位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 28 棵,被沙頭街道執法隊處以每棵 1 萬元共 28 萬元罰款,並補種了 33 棵樹木。
8 月 9 日,沙頭街道執法隊接到違法線索,反映五洲賓館西側綠地提升工地內存在擅自砍伐樹木行為,當即安排人員到現場調查取證。8 月 13 日,沙頭街道執法隊與市綠化管理處、福田區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共同前往現場再次勘驗。
經過多方調查確認,此次施工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 28 棵(非名貴樹木),樹齡約 10 年,半徑約 25 釐米。該行為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綠化條例》相關規定。在清晰告知陳述、申辯、聽證等權利及相關法律法規後,當事人對處罰無異議,並請求執法部門儘早製作處罰法律文書。
8 月 16 日,沙頭街道執法隊製作並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當事人違法行為處以 28 萬元罰款。目前,當事人已經履行法律規定義務,繳納了全部罰款,且在施工區域周邊補種了 33 棵樹木。該案件於 8 月 22 日作結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