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5月10日,記者進從合肥廬陽區城管局獲悉,針對該區栢景灣小區一居民擅自砍伐門前一顆欒樹情況,城管執法人員對其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4500元,並責令在原地補植一棵樹木。
日前,廬陽區城管執法大隊接到轄區栢景灣小區物業公司舉報,一居民對該小區10棟樓下的一棵樹木進行砍伐。經現場勘查,一棵胸徑約15公分的欒樹,在距離地面大約25公分樹幹處被摟底「環切」砍斷。經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原來是居住在小區10棟一樓的居民陳某由於嫌棄樹木影響採光和夏天易招惹蚊蟲問題,才對樹木進行了砍伐,不清楚砍伐樹木需要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
現場當事人未能提供任何審批手續,也未向區城管部門補充提供任何申請審批的相關材料,其行為違反了《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涉嫌擅自移植和砍伐樹木的違法行為。經廬陽區城管執法大隊依據《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規定,對當事人陳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罰款人民幣4500元並原地補植一棵樹木的行政處罰。5月9日,該當事人已經繳納了罰沒款,並在原地補植了同等類型的樹木。
根據《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城市內的樹木,不論其權屬,除正常養護修剪外,不得擅自修剪、移植和砍伐。確需修剪、移植和砍伐的,應當經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因搶險救災和處理突發事故確需修剪、砍伐樹木的,有關部門應當告知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並且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補辦手續。
「當前,不少市民在認識上存在這樣的誤區,覺得城市公用場所的綠化樹木不能隨意砍伐,但小區裡的樹可以私自砍伐。其實不然,小區樹木只有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修剪、移植和砍伐。」廬陽區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說,如周圍樹木影響日常生活,必須報請有關管理部門審批,切記不得私自砍伐、修剪。「一旦發現惡意破壞城市綠化行為,可撥打0551-65526413廬陽區城管執法大隊電話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牛犇 肖倩 王志武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項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