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技術大家都不陌生,現在很多智慧型手機解鎖也是用指紋解鎖的,電視劇裡面也會有「籤字畫押」的鏡頭,一般古人都是用紅泥染過手指之後再蓋上自己的手印,不過情急之下也會咬破手指的情況來畫押,但是古代的時候,沒有指紋技術,這樣做豈不是「自欺欺人」?
古代的文化教育匱乏,很多人都不會寫字,所以用按手印的方式比較簡單一些。之所以有作用,大概有幾點原因,古人純樸,法律威懾,當然古人對指紋鑑別技術還是有不錯的造詣的,這麼說來這種做法並算不上自欺欺人。古代指紋技術,沒有現代社會的指紋技術全面,也沒有現代社會的鑑定手段,不過指紋還是古代解決問題的一個手段,畢竟指紋的單一性,比其他方面更有準確性。那麼古人又是如何鑑別指紋的呢?
當時的做法是,用你的指紋和印章,在文件上留下一個完整的。應用時在另一張紙上,印出你的印章和指紋。把印章和指紋摺疊起來,和文件上的印章,指紋相拼,如果能拼出一個完整的印章和指紋。當然要求每個部位都要對齊,不能有差錯。證明對了才能拿走文件。這種辦法在解放後的銀行也被使用,就是憑印章取款。當然古代鑑定指紋還是憑經驗,憑自己的眼睛,多多少少可能會出現錯誤的鑑定,但是指紋在某些時候確實是比籤名靠譜,按手印就被歷史保留了下來。
為了更好地分辨手紋,古代甚至讓一個人把整個手印全部印上,使得手紋更好辨別。有些犯人還要印上完整腳紋。有點類似今天辦案的足跡。一直到宋朝之後,朝廷已經開始利用指紋來辦案了。從那個時候開始,古就發現每個人的指紋不一樣。當然那是沒有儀器鑑別。只能肉眼觀察。如果你用你的肉眼觀察你的十指指紋是沒有重複的,是不可比的。
至於為什麼要按手印。因為誰辦事就按誰的手印,說明了當事人在場。就是現在,有的人寫借條也按手印,更可以確認是本人寫的。記得在渡荒年間,農民為了活命,自發的搞包產到戶,有一部分農民冒著生命危險,立下文書,莊重的按下自己的手印。改革勝利後被傳為佳話。凡是按手印的憑據,本人是無法推翻的,因為本人在現場,也可以證明本人是自願的。當然要排除那些,像楊白勞一樣被逼無奈的手印。
現在的指紋識別是越來越發達了,不僅僅用來契約籤字還用於查案、公司打卡、門禁系統等等,我們現在能有現在的便利都是先輩們智慧的延續,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