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小靈。
如果有人從你家偷東西後摔倒了,要你賠錢你賠不賠?
我猜你心裡想的一定是肯定不賠。
但現實卻往往與理想的答案相反。
8月19日,江蘇南通一名老人到超市購物。
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老人拿了一袋雞蛋,然後走到櫃檯結帳離開。
在離開後收銀員發現,老人的褲袋裡面鼓鼓的很像是塞滿了雞蛋。
她上前攔住了老人說明情況,沒有想到就在她攔下老人後,老人情緒非常激動,然後就倒地不起,猝死身亡。
後來從報導中我們發現這樣幾個事實:
一:老人的口袋真的有未結帳的雞蛋;二:老人的死亡並非是沒有原因的。老人患有腦部疾病。死因是心肌梗死。三:收銀員對老人並沒有任何過激行為,更沒有做出任何推搡老人的行為。四:通過調查現場的其他收銀員發現,該收銀員語氣很溫和,沒有發火和吵鬧。
從這四點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事實,就是該收銀員是認真負責且懂禮貌守規矩的人。
而老人的家屬卻沒有這樣想過,而是將超市告上了法院,索賠金額高達38萬元。
在對峙時,老人的家屬還擺出了一副我有理的樣子。
他們說老人並不是偷東西,而是年紀大了忘了付錢,他們還說老人雖然是心肌梗死,但都是因為收銀員沒有正確處理與客人的糾紛。
我真的是奇怪了,老人忘了值錢,但手裡提的一袋雞蛋卻沒有忘。如果是忘了值錢,那為什麼會把雞蛋放到自己的褲袋裡呢?
再者,不管是從監控還是調查結果來看,訪收銀員語氣都很溫和,沒有氣勢洶洶,更沒有對老人指手畫腳。她只是做了她的正常工作而已,那怎麼就是沒有正確處理糾紛呢?所以說,正確處理糾紛到底是跪下來救他不要走還是要裝作沒有看到呢?
本來,老人的家屬失去了親人難過我們都能理解,畢竟這樣的事情誰都不願意發生 ,但利用已逝老人來訛錢的行為真的是不敢苟同。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們這個社會從死者為大變成了死者為理,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自己受到了傷害或者是親人受到了傷害都要找別人賠償。
2015年12月,甘肅永昌一位13歲的小女孩在超市行竊在結帳時被抓住,超市沒有打也沒有罵,而是立刻打了電話叫小女孩的母親來處理。
女孩母親來後就對女孩拳打腳踢,超市的員工拉住了她並勸她不能這樣打罵孩子,不僅如此本來價值130多元的東西,超市也只讓她們賠償了100元就可。
誰知,女孩母親回家拿錢時,女孩偷偷從城市廣場的頂樓跳下,當場死亡
悲劇發生後,趙花母親竟沒有一絲愧疚,而是把矛頭對準超市——「你得賠償我100萬!」
為了順利拿到補償金,她還虛報事實並且印了無數張,傳單發給來往的過路人。不明真相的人紛紛替她「伸張正義」。
沒有辦法的超市老闆只能「拿錢免災」,賠償了整整85萬。
這樣的事情並非個例,這些年我們看到了很多:
2017年7月,一位小偷進入張先生家裡行竊被張先生撞見,小偷從倉皇從窗戶跳出摔斷了腳 ,小偷家屬竟然將張先生告上了法院,要他賠償15萬元。一個大媽在公交車吃東西噎死,結果,家屬居然向司機索賠。理由是:司機沒有阻止大媽吃東西。
小靈不想用惡意去揣摩死者,畢竟死者為大。
可同時我們也應該清楚,死者為大不是死者為理。死者雖然為大,但並不代表活著的人就要背鍋。
利用死者鬧事本來就是對死者的不尊重。希望我們都能明白,有些事情不是誰受傷誰就是對的。
每一次按鬧賠償,都是對公正的踐踏。而一個失去了公正的社會是一個不正常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