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用這三個方法維權,才能得到賠償

2020-12-06 我的職場攻略

大家在職場中,多數都是以勞動者的身份存在,在工作中都處於弱勢的一方,在與領導打交道時往往沒有話語權,也不會有太多的選擇;大部分人由於生活的壓力所迫,就算面對公司各種的不公平待遇,也會咬牙堅持著,相信很多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會選擇忍耐;對於大多數職場人員來說,工資是大家的唯一收入,一旦離職後就沒有任何收入了,面對公司的無理由打壓,甚是被公司無故辭退,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非常大的打擊,相信大家剛剛進入職場時,都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就是在試用期剛過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會以各種理由辭退員工,大家只有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生存下去;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三個正確的維權方式,來幫助大家拿到應有的賠償,感興趣的朋友們一起跟隨小編來看看吧!

一、被公司無故辭退,去勞動局仲裁

無論什麼性質的公司,在辭退某個下屬時,都必須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以正式的書面形式通知,並且拿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一家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而無故進行辭退,這種情況是可以利用勞動仲裁的方式來仲裁公司,因此大家在遇到突然被辭退時,一定要明白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我們國家大部分人對法律的認識都比較淺,就算遇到事情也有牴觸情緒,不過大家一定要明白,法律是保護大家合法權益的工具,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勞動仲裁是對勞動者提供幫助的,在我們國家並且是免費的,只有掌握合適的證據,去當地勞動局仲裁,就能達到維權的效果;所以說,大家被公司無故辭退時,可以去勞動局進行仲裁維權。

二、被公司無故勸退時,不要籤辭職同意書

有不少的企業想要開除員工時,都會找一些理由讓你主動離職,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勸退」和「主動」的區別,在被公司勸退的情況下,公司是有義務賠償員工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是1-3個月的工資,對於主動離職來說,公司是沒有義務賠償的;就算被辭退後去勞動仲裁,由於籤了主動離職是無法仲裁成功的;大家一定要明白書面辭職書的作用,面對公司千方百計的哄騙,也不能隨意在上面籤字,一旦大意籤了字就是維權無門;所以說,大家面對被公司勸退出,不要隨便籤辭職同意書。

三、無理由不用過試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大部分公司,在招聘的新人時,往往都會設置3個月到半年的試用期,並且在試用期的薪資都是打折扣的;有不少的公司,為了節省運營成本,就會鑽試用期的法律空子,整年不停地招新人,還給這些新人設置各種考核機制,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時,就會用各種理由不讓這些人轉正,如果這些人沒有正常通過試用期,公司才有理由辭退員工;不管用什麼理由辭退員工,一般這裡面都是有貓膩的,大家在新公司中若是有不斷招新人的情況,就可以摸透裡面的原因,找到公司違規的把柄,就算不能正常轉正,公司為了妥協也會給你一定的賠償金;所以說,公司無理由不用過試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現實的職場中,這樣的公司不再少數,通過各種漏洞來欺詐勞動者,不過好的公司還是有不少的;大家在面試找工作時,一定要睜大雙眼認真看看是不是有很多參與面試,多打聽面試內部的消息,甚至也可以在網上看看前員工的說法,看看他們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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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勞動合同法》有規定,用人單位不能無故拖欠或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然而如今還是有很多公司存在這種違法的現象。最近我們也接到了很多用戶的諮詢,表示自己的公司存在著無故剋扣工資的跡象,但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有得人因為這件事已經好幾天沒去公司上班了。其實碰到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工資的現象,我們千萬不能選擇用錯誤的方式去與單位進行對抗,因為這樣不僅拿不回自己的錢,反而會讓自己丟掉這份工作,因為你不去上班,單位也就有了可以辭退你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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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法律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主張賠償的,僅有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義務、違反競業限制。那麼,勞動者非上述三種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能否要求勞動者賠償其損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