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轉自巴比特,作者系kyle,36氪經授權轉載。
加密貨幣如今早已擺脫無人問津的角色。從2009年1月3日第一種加密貨幣(比特幣)創世區塊誕生,發展到今天的1560多種加密貨幣(據CoinMarketCap統計)形成的千億美元生態。尤其是經過2017年加密貨幣價格幾倍,幾百倍暴漲之後,各國政府稅務機構早已按耐不住,徵稅已經成為討論加密貨幣監管的重要話題,包括美國、日本、泰國、澳大利亞、南非、德國等國家的稅務機構都已經出臺或將要出臺加密貨幣徵稅政策。
美國國稅局可以說是最早盯上加密貨幣投資者的。加密貨幣行業發展初期,唯一能夠形成市場規模的只有比特幣等少數幾種,可以說當時加密貨幣根本不入各國稅務機構的「法眼」,除了美國。根據CoinMarketCap數據顯示,2014年3月份,加密貨幣市場總市值僅為60億美元。美國國稅局IRS當時發表正式聲明,認定比特幣屬於財產(property),與其它有價商品類同,但不是貨幣。「使用虛擬貨幣來支付和使用其它財產來支付,均需要上報同等程度的信息(以作為報稅參考)。」
自此之後,美國國稅局IRS從未停止嘗試對加密貨幣徵稅,但鑑於美國稅收政策並未明確如何對加密貨幣進行徵稅,所以在之後的幾年裡,IRS在加密貨幣徵稅問題一直沒有太大進展。直到2016年11月份,美國國稅局(IRS)正式向法院提交請願書來尋求獲得美國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美國客戶的身份與交易歷史信息,以便為其徵稅開放大門。此後,IRS與Coinbase在法院進行了多番較量,然而最終以Coinbase的失敗告終。2017年12月1日,Coinbase被法院下令向美國國稅局(IRS)披露其超過14000名客戶的具體信息。
2018年2月,Coinbase正式發布通知,根據法律要求,他們將把約13000名客戶的信息轉交給美國國稅局(IRS),包括客戶的ID、姓名、出生日期、地址以及2013-2015年的歷史交易記錄。
在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發展的最初幾年,日本用戶使用比特幣進行消費是需要繳納8%的比特幣消費稅的,日本立法機構曾多次對取消比特幣消費稅進行討論。直到2017年4月1日,日本修訂版《日本支付服務法案》生效,比特幣在日本正式成為合法支付方式。2017年7月1日,日本新版消費稅法律生效,正式取消8%的比特幣消費稅。日本超過中國成為全球第一大加密貨幣市場。雖然加密貨幣在日本可以像法定貨幣一樣作為支付方式並且被取消了消費稅,但這並不意味著加密貨幣投資所得利潤無需繳稅,根據彭博社報導,在2017年規定比特幣交易的資本收益是一種「雜項收入」後,日本國稅局表示,加密貨幣投資者現在得在2018年2月16日-3月15日提交年度報稅單時申報自己的利潤。
澳大利亞是對比特幣進行徵稅最早的國家之一,並且稅收政策幾經更改。2014年8月20日,澳大利亞稅務局正式發布比特幣稅收準則,對比特幣徵收高額雙重消費稅——消費與服務稅(增值稅GST),當你在澳大利亞購買比特幣時,你所購買的價格中將包括10%的增值稅,賣方必須將這部分錢上交給澳大利亞稅務局,同時出售行為支付增值稅。這種政策當時令業內感到非常失望和不滿。直到2017年7月份,澳大利亞財政部決定廢除購買比特幣所需繳納的消費稅。2017年9月,澳大利亞政府出臺新法案,履行了其承諾,即解決了加密貨幣「雙重稅」問題。
為了對加密貨幣這個如今已經富得流油的行業進行徵稅,澳大利亞稅務局還專門成立了專業工作組,旨在以徵稅的目的追蹤且識別國內所有加密貨幣交易。2018年4月9日,澳洲稅務局(ATO)將進行逾36萬宗個人稅務審查,針對工作相關開支及其他扣稅申報項目,並已發電郵通知逾130萬名工人及200萬物業投資者。在新的報稅規例下,超過1萬澳元「比特幣」(Bitcoin)或其他虛擬貨幣交易,亦可能被稅務局審查。報稅時,比特幣被列作資產,投資者須繳資本增值稅。
近年來,隨著加密貨幣市場飆漲,加密貨幣在南非越來越受歡迎。2017年12月,南非稅務局(Sars)開始採取行動確保所有相關活動已經納稅。2018年4月,南非央行開始建立自我監管機構,用於監管加密貨幣和控制該國金融技術發展。此外,南非稅務局還提醒納稅人不要忘記申報所有的加密貨幣交易。南非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有責任和義務在納稅年度內申報所有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應納稅收入。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產生滯期繳納的利息並且得到懲罰。」任何不確定自己是否需要申報加密貨幣交易的人,都可以尋求該機構的指導。
德國聯邦財政部已經將比特幣定義為個人財產,並同時認證為加密貨幣,這也就意味著財政部對比特幣擁有徵稅的權利。根據2014年的比特幣稅收政策:不同於其他投資產品,比特幣的收入不用繳納25%的預扣稅。比特幣買賣被視為私人轉讓交易。也就是,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將買入價和賣出價的差異算作投資獲利。持有比特幣超過12個月的人就不用對其比特幣的轉讓繳稅。除此之外,對於私人轉讓交易也有一個600歐元的免稅限額,也就是說,您在這個限額以上才需納稅。
2018年3月,德國財政部出臺新的加密貨幣徵稅文件。德國財政部表示,如果比特幣用戶將這一加密貨幣用作支付方式,那麼他們不會對其進行徵稅。除此之外,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中其它的組織或個人不會被徵稅。比如說,接收區塊獎勵的礦工,因為他們的工作被視為是自發的。
泰國同樣出臺了加密貨幣徵稅政策。2018年3月份,泰國內閣通過了兩項主要的皇家法令草案,該法案旨在規範加密貨幣交易,並對加密貨幣投資人的資本收益進行徵稅。目前加密貨幣領域的徵稅規則:進行數字資產交易的投資者需要支付7%的增值稅(VAT),而對資本利得和投資收益的預扣稅則為15%……如果普通投資者在交易所交易數字資產就不需要支付增值稅,而那些沒有獲得資本收益的投資者就只需要支付增值稅。
韓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市場之一。如此大的市場自然也逃不掉被徵稅。今年1月,韓國宣布加密貨幣交易所按照現有的稅收政策交稅,即22%的企業所得稅以及2.2%的地方所得稅。2018年4月份,韓國企劃財政部宣布將會在6月底之前推出一個加密貨幣徵稅框架。不過,韓國政府的加密貨幣徵稅工作組已經提出了一種轉讓所得稅的概念,即對那些從加密貨幣買賣中獲利的民眾進行徵稅,如果從虛擬貨幣交易中取得的收入是暫時的且非常規的,那麼交易者還需繳納其它類型的所得稅。
2018年全球各國開始出臺加密貨幣監管政策。從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到G20全球高峰會議,加密貨幣監管都是熱門討論話題。加密貨幣市場經過2017年幾倍、幾十倍的暴漲,各國監管機構已經不可能再對這個數千億美元的市場坐視不管,而加密貨幣徵稅也許是加密貨幣走向合法化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