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員俸祿極低,如何保障生活開銷?「養廉銀」來補虧空

2020-12-05 騰訊網

清朝的官員,大多花錢大手大腳的,他們的俸祿自然不夠養活自己,而清朝官員的來錢手段主要分兩個時期。

先來看一下清朝官員的俸祿是多少。

在《大清五朝會典·戶部·俸餉》中曾經有過記載,親王的俸祿,一般一年也能達到10000兩,郡王也有5000兩,貝勒是2500兩,貝子是1300兩,而下面的官員俸祿就少得可憐的,一品大臣也只有180兩的俸祿,二品是155兩,三品還有130兩,而越是低級的官員,俸祿也就越低,等到了八九品的官員,俸祿也只剩下了三四十兩,這麼少的錢,完全不夠支撐一個官員一年的支出。在俸祿之外,官員還有俸米的補貼,這筆錢財的數額基本和俸祿一致,但單位卻變成了斛。

按照北京官員的日常支出來說,每年需要支出約一百兩銀子,這筆錢財包括了吃穿用度,還有僱傭僕人,很明顯,就算是一品二品的官員,每年如果想要保持體面的生活也只是勉強而已,但到了八九品的官員,幾乎是維持不了生計的

於是,在清朝前期,各級官員巧立名目,用各種手段「撈錢」。

官員們工資水平比較低,他們迫於生計,也不得不想出來各種辦法撈錢。

首先就是收保護費,民間的一些商人,開展生意的時候,很多都會多少接觸到一些灰色產業,而這些官員,就會和商人勾結起來,充當商人的保護傘。

清朝的官員其實一點也不清廉,很多地方官為了升遷,就會拿出來錢財「孝敬」上級官員,藉此得到升遷的機會。

很多官員會利用職務之便大筆撈錢,比如朝廷的金庫一時間捉襟見肘了,朝廷就會讓各級官員捐款,而負責收款的官員就會趁機撈點油水。

像這種撈錢的手段在清朝的時候數不勝數。

養廉銀制度是雍正年間新創立的一項制度。

《清實錄》記載,雍正二年上諭「州縣火耗原非應有之項,皆在州縣,而加派橫徵,侵蝕國帑。何不如上司撥火耗以養州縣?」

隨著雍正的上諭,養廉銀制度正式出臺,他的上諭也是養廉銀的根本依據。此後隨著內閣先後擬定相關規定,至雍正十三年,正式設立「耗羨奏效制度」,這也標誌著養廉銀法制化的出現。

設立耗羨奏效制度

養廉銀的財政來源-耗羨歸公

養廉銀作為一筆龐大的財政支出,必須要有穩定的財源。因此,雍正皇帝推出了耗羨歸公制度來解決這一問題。把原來隨意徵收的耗羨確定為統一的徵收比例,以此來保證養廉銀的穩定。

(1) 原則

雍正皇帝制定耗羨歸公制度的時候規定了幾個原則。第一,各地方只能減少徵收耗羨的比例不能加收更多,各地嚴禁加收火耗,如果發現可以直接就地正法;第二,各地方要把耗羨銀統一交到司庫後,再發放下去。

(2) 用途

耗羨歸公主要有三大用途。第一,充作地方公用,地方公用指的就是維持地方官府運轉所必需的經費。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發給官員養廉,耗羨歸公的重要目的就是發給官員作為養廉銀。 第三就是彌補財政虧空,改善國家財政乏力的局面,這一點被很好的實現了。

(3)養廉銀的發放對象

在養廉銀制度實施的一開始,養廉銀只發放給地方官員,不包括所謂的「京官」。但是作為京官,收入卻比地方官吏要低得多。因此很多京城的官員紛紛申請外調,導致許多人才從京城流失。後來養廉銀的發放對象就包括了「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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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廉銀是清朝創於清世宗初年,是雍正皇帝對於政治和經濟的一系列改革中的措施之一,是官吏俸祿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這一制度對當時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生活諸方面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清初繼承明朝的制度,同時清初時期財政入不敷出,官員俸祿極低。但這些俸祿根本無法滿足於官員的日常花銷,於是官員便關心如何增加收入,這也是清朝官員貪汙橫行的重要原因。
  • 清朝的「養廉銀」是如何誕生的?它對清朝有何作用,又有何影響?
    此後,在得知山西為何會出現如此嚴重的虧空問題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雍正二年(1724年),諾岷遂奏請雍正皇帝:「將通省一歲所得耗銀提存司庫,以二十萬兩留補無著虧空,餘分給各官養廉」,為了解決山西的虧空,及官員低俸祿的問題,諾岷將主意打到了「火耗銀」的身上。所謂「火耗銀」,其源於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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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後,在得知山西為何會出現如此嚴重的虧空問題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雍正二年(1724年),諾岷遂奏請雍正皇帝:「將通省一歲所得耗銀提存司庫,以二十萬兩留補無著虧空,餘分給各官養廉」,為了解決山西的虧空,及官員低俸祿的問題,諾岷將主意打到了「火耗銀」的身上。所謂「火耗銀」,其源於明代。
  • 清朝養廉銀制度帶給官員的改變:廉潔奉公,潔身自好
    養廉銀的制度存在對當時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方面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在穩定官員隊伍,肅清貪汙之風,發揮了重大的作用。既整治了吏治,又籠絡了各級官員,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但由於各種局限性,養廉銀並非從國家這項支出中支出,而且缺乏完善的制度內容,因此只能是治標不治本,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官員的貪汙腐敗問題。今天讓我們一起走近那段歷史中,去看看這種制度,究竟是如何產生和發展的?
  • 雍正設立養廉銀,讓官員賺得盆滿缽滿,起到養廉作用了嗎
    眾所周知,明朝官員俸祿低得可憐。清朝入關後,也仿效了這一制度。這就使得清朝官員的俸祿總體水平依然不高。 按照制度,清朝正七品的知縣,每年只有45兩年俸和45斛祿米。最高等級的正一品官員,每年也只有180兩年俸和 180斛祿米。如果以當時的白銀的購買力來看,這樣的俸祿足夠普通家庭過日子了。
  • 清朝的「養廉銀」真能「養廉」嗎?
    養廉銀,為清朝特有的官員之薪給制度。創建自1723年的該薪給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負,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
  • 清朝養廉銀的利與弊,養廉銀對於貪腐有沒有用?
    火耗從明朝時期就存在了,所謂火耗,是指在將碎銀熔鑄成銀錠時所產生的損耗,清朝政府一開始並不承認這種徵收名目,但是屢禁不止,只好默認。火耗地方官的一個主要經濟來源,每年所徵火耗遠遠超過他們自身的俸祿,更可怕的是,火耗的徵收每年有增無減,官府與百姓之間的衝突日益加劇,甚至造成了武裝反抗之事。
  • 「一年清知縣,十萬雪花銀」,清朝如何用「養廉銀」反腐?
    「養廉銀」制度,就是清朝時期實行的一種經濟政策,是雍正帝為了減少官員貪汙現象的出現,穩定社會秩序而做出的舉措。其具體實施方法是將財政耗羨(也就是地方政府的預算外收入)上繳朝廷,然後再由朝廷返還地方,作為養廉銀來保障地方官吏的俸祿。但是清朝的「養廉銀」制度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是問題頻出,出現高薪也難養廉。
  • 清朝的養廉銀制度是如何產生的?它帶來了哪些影響?
    實際上用現在最直白的話說,清朝的養廉銀就是將部分貪汙合法化,以朝廷的名義將其直接派發到官員手中,以期待遏制官員的貪汙腐敗,但效果並不明白,甚至適得其反。 養廉銀起始於雍正年間,應該說,滿清官員的俸祿並不高(仿明朝例)。他是清朝特有的官員薪俸制度。這項制度從雍正元年開始實施直到滿清覆滅。,延續了將近200年之久。
  • 清朝的養廉銀為什麼沒有養出清廉的官員?它的作用不只是養廉!
    歡迎來到關於歷史人文,眾所周知,養廉銀是清朝雍正皇帝時期設立的一項為了促進官吏清廉的制度。雍正皇帝時期後,清朝的官員除了日常領取的俸祿,飯食銀之外,還可另外獲得一筆養廉銀。據史籍記載,這筆養廉銀遠超於清朝的官員日常領取的俸祿,用意在於高薪養廉。
  • 他整頓吏治,清查虧空,創建養廉銀制度,為大清的興盛打下了基礎
    當時,清朝官吏的俸銀在中國歷代封建王朝中幾乎是最低的。清制規定文武百官的俸薪是:一品銀一百八十兩,二品一百五十五兩外還有俸米,銀一兩給米一斛;而且,外任文官還沒有俸米,武官更低於文官。這樣,一個九品小官所得的俸祿相當於一個地主出租五十畝地所收的地租,如此微薄的收入,又怎麼能使各級官吏養家餬口呢?
  • 清朝的「養廉銀」制度
    清朝官員的俸祿分為俸銀和祿米兩部分,根據《大清會典則例》卷五十一《戶部.俸餉》所示,清朝文武官員每年俸銀為一品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兩,從九品31.5兩,除了俸銀之外文武官員的祿米為一品180斛
  • 清朝的「養廉銀」制度
    清朝官員的俸祿分為俸銀和祿米兩部分,根據《大清會典則例》卷五十一《戶部.俸餉》所示,清朝文武官員每年俸銀為一品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兩,從九品31.5
  • 清朝為官員提供「養廉銀」最高可達官員俸祿的100多倍!
    「養廉銀」不一定「養廉」!正是因為官員不廉,才搞出了「養廉銀」!雍正時期,設立了養廉銀。其原因如下:1.雍正初年,官員貪腐嚴重。養廉銀,就是在規定的俸祿之外,再加一定數額的補貼,以提高官員的物資待遇。這個養廉銀不是皇上從國庫中抽取發放,而是官員在徵收稅賦時候,允許官員從火耗中抽取部分,補貼家用,也就是把原來官員的灰色收入合法化,制度化。養廉銀最早只在地方官中推行,而來推廣到全部官員。
  •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談談清朝時期「養廉銀」制度的悲哀
    作為一個曾飽經殘酷的社會現實「毒打」的皇帝,朱元璋本人深知地方官員的貪婪屬性,為此奪得統治權後在制定「祖制」時為了杜絕官員的貪腐之風便刻意將官吏的俸祿壓得極低。關於明代時期官員俸祿的卑微程度,以下這段史料(來源於:《廿二史札記》)便是最好的佐證:洪武時,官全給米,間以錢鈔,兼以錢一千、鈔一貫抵一石。
  • 清朝「養廉銀」最高是工資的100倍,清朝官員們為何卻還不夠用?
    清朝的養廉銀,不由得讓人想起新加坡的「高薪養廉」。 為何新加坡的高薪養廉制度,能夠取得成功;而清朝的養廉銀制度,到最後,清朝的官員們錢依舊不夠花,還要貪腐斂財?甚至,清朝最大的貪官和珅,就是出現在養廉銀制度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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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來很想寫一篇關於清朝官員俸祿的文章,這次機緣巧合翻到了《清會典事例》,也就順便給諸位講講關於清朝俸祿的那些事。清代的俸祿,按照身份和職務不同,共分為八大系列。每一系列下,各依照階位的高下分出不同的等次。
  • 清朝推行的高薪養廉的養廉銀有多高?專家:最高達到俸祿的100倍
    這樣一來所有的基層官員都少了一份收入。而清朝官員的合法收入是真的低,一品大員的收入一年只有180兩。基層官員的收入更低。沒有了火耗這個收入,這些官員都快過不下去了。雍正沒辦法,提出了高薪養廉這個政策。養廉銀的數目可以達到俸祿的10倍到100多倍。初衷是增加官員的收入從而降低腐敗,而在執行過程中,出問題了。
  • 雍正反腐:通過巧妙運用火耗歸公和養廉銀,實現雍正朝無清官
    明朝時期的火耗標準在賦稅的20%~30%之間,有時更高,每個地方都不一樣,而我們都知道明朝官員的俸祿是非常低的,朝廷又沒有相關的補貼,一個正一品官員的年俸是1044石大米,朱元璋以後還不是足額發放,折算成銀子也就數百兩,另一方面自己又要保留一些作為日常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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