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通訊員 顧聞 徐克兵)專盯著剛出足浴店的客人,以他嫖娼為由要帶回華莊派出所,見對方害怕就提出可以給點錢私了,就憑這一招四個被告人短短幾天得手萬餘元。昨天,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本案。
江蘇贛榆人王某報警稱,3月8日從華莊明芳路一家足浴店出來後,被兩名冒充華莊派出所工作人員的男子攔住,說他嫖娼,若不拿錢出來私了就要被帶回派出所拘留、罰款。見身份證被扣留、電動三輪車被拍照,王某被迫答應回家拿銀行卡取了1萬元給他們私了。
胡某賢早在2010年就因冒充警察敲詐嫖客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刑滿釋放之後在老家務農。他平時在縣城做做瓦工、網約車司機幫補生活。做瓦工時結識的胡某義,也曾因冒充警察敲詐嫖客吃過官司。
2016年胡某賢跟著做瓦工活的老闆跑路,他結不到工錢,也找不到活幹。2017年過完年,胡某賢跟胡某義,以及因同做網約車生意結識的謝某在一起聊天,說賺不到錢,提出冒充警察敲詐嫖客騙錢花花,三人一拍即合。2月底,三人從河南老家開車來到了蘇州,為方便跟蹤花800元賣了輛摩託車,又買2部對講機準備嚇唬從足浴店出來的嫖客。
3月3日謝某開車,帶著胡某義從蘇州開車到無錫華莊,胡某賢則開著摩託車跟在後面。謝某負責找足浴店、美髮店,守在店外望風。鎖定了明芳路一家足浴店後,他們等了半小時,看到走出來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子。等男子騎著電瓶車離開幾百米遠,胡某賢開著摩託車跟著,趁機攔下說是華莊派出所的線人,看他剛才到足浴店敲大背,現在馬上通知派出所將他帶走,並拿出對講機假裝呼叫。
見對方害怕,胡某賢表示,趁隊長不在可以私了,「給我們點錢花花,就放了你,不然被抓了難堪的。」男子拿出了身上僅有的320元。三人又蹲守在足浴店附近,一個小時後,又有一名三十多歲的男性走出來。他們故技重施,得手700元。當天,他們又攔了幾個男子,但是對方不相信準備打電話報警。看沒法矇混過關他們只得逃走,回到了位於蘇州的暫住地。
3月8日,他們又來到華莊這家足浴店,下手前偶遇正想用同一招術敲詐勒索的河南老鄉胡某波,便聯手坑了王某10000元。沒多久,張某又被攔下,付了2800元私了款才被放行。胡某賢們結夥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面臨刑罰。本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