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打賞」主播上萬 退錢要提供「家長不在場證明」

2020-12-15 華商網

  11歲女孩為主播刷禮物花費1萬多元,要想退錢須先證明自己「不在現場」,這可讓家長楊女士犯了難。

  10月28日凌晨,家住西安市鄠邑區的楊女士和丈夫和往常一樣在家休息。凌晨3時,楊女士的丈夫起床查看時間,無意間卻發現手機中有26條來自銀行的扣費信息,打開一看,他瞠目結舌:從27日晚上11時開始,楊女士的銀行卡就已經開始扣費,一直持續到凌晨1時多,1分鐘內最高扣除6482元,共計扣除14000元。

  夫妻兩人和女兒一番交談過後,才搞清楚事情原委。原來是在前一天晚上,女兒夢夢(化名)在楊女士手機中的快手視頻APP上註冊了帳號,通過刷禮物的方式,給一名叫做「醬油團小迷妹」(現改為「捕捉一隻傻琪琪」)的主播「打賞」花費了14000元。

  楊女士始終不敢相信,自己11歲的女兒,在一場大約2小時時長的直播中竟花掉一萬多元。

  11歲的女孩夢夢並不知道自己一共花了多少錢,在父母的教導下,才意識到自己做錯了,「開始先充值了幾個小的(禮物),然後看爸媽也沒說,還以為不要錢,就繼續充。」

  由於楊女士的支付寶開通了小額免密支付功能,再加上事情發生在夜晚,楊女士和丈夫都已經睡著,這才使得這種事發生。

  事後,楊女士聯繫了快手總部客服,並將孩子的相關資料發了過去,希望快手能將這1萬多元錢退回,但快手客服卻表示「發過去的材料只能證明孩子未成年,並不能證明孩子在付費的時候家長不在現場,所以只能返30%」。

  這樣的要求使楊女士一時間手足無措。

  10月30日,楊女士再次聯繫了快手客服,經雙方協商,快手表示,楊女士的女兒屬於未成年,且在無大人監管情況下,將會進行全款退費處理,並指派一名負責賠付的專員全權處理楊女士的業務。

  華商報記者在聯繫快手公司後了解到,全額退款需按流程。首先須監護人手抄保證書發送至快手官方郵箱進行審核,接著需要監護人和平臺籤寫保密協議,最終審核後一併賠付,最遲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

  30日上午,華商報記者通過直播平臺聯繫到主播「醬油團小迷妹」,對方說,「我是一個語言類直播,直播的內容都是經過快手平臺允許的,收到的禮物並不歸我們主播直接所有,平臺會扣除一部分。這次退款的事情,我會遵循平臺的規定,贊同官方的抉擇,具體怎麼處理,我個人沒有權利幹涉。」

  30日下午,楊女士稱,已和快手平臺籤訂了保密協議,不方便再說什麼了。

  陝西大瑞律師事務所張海軍律師表示,8至16歲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未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為主播刷禮物屬於無效支付行為,可以找平臺或主播本人通過主張民事行為無效要求平臺及主播返還打賞款。

  實習記者 張仕傑 華商記者 卿榮波


編輯:華商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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