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陸地邊界談判始末,227平方公裡分歧最大地區對半分

2020-12-19 撒馬爾罕的小酒館

從1977年第一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開始,一直到1999年《中越陸地邊界條約》和2009年《中越陸地邊界議定書》籤訂,中越解決陸地邊界的外交談判持續30餘年,過程曲折複雜。

中越最終以歷史條約為基本依據,在互諒互讓、公平合理的原則下,正式劃定1347公裡長的陸地邊界。其中雙方分歧最大的227平方公裡爭議區的問題,以大體對半分的方式解決。

中越雙邊陸地邊界問題之爭

新中國成立時,中越兩國間存在一條由清朝和越南宗主國法國通過籤訂條約而劃定的陸地邊界線,以及一條與此略有出入的實際控制線。新中國對於這條中越陸地邊界線予以承認,唯一需要中越進行協商或談判加以解決的是雙邊條約線和實際控制線間有爭議的部分。

建國之初,中國希望中越陸地邊界維持現狀,越方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表示理解。

越方之所以能長時期不持異議的主要原因是,新中國對越南抗擊法國和美國的侵略、爭取民族解放的正義鬥爭始終鼎力支持,從經濟、軍事等方面給予全面援助。

1976年越南實現全國統一,越方開始謀求地區霸權。而始終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中國成為它實現這一目標的障礙。越南開始在邊界地區不斷挑起衝突,中越邊境地區局勢日趨緊張。

第一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

對於越南的挑釁,中國堅持克制的態度並維護邊境地區的和平穩定。

1977年6月,中國方面和越南總理在北京舉行會談的過程中提出舉行雙邊談判的建議,得到越方響應,直接促成1977~1978年的第一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

1977年10月至1978年8月,第一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在北京舉行。

中方首先提出五點原則建議,主要內容是:「中越邊界是已定界,雙方應以中法界約為依據,核定邊界線的全部走向,解決領土爭議;任何一方超越邊界線管轄的地區,原則上應無條件歸還給對方;如果雙方對某些地段邊界線走向有不同認識,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籤訂中越邊界條約代替中法界約,並重新標定國界。

但是,越方對中方的建議並不贊同,而是堅持把劃分北部灣問題和陸地邊界問題攪在一起,硬說中法界約已劃出一條貫穿越南和中國陸地和北部灣的邊界線,這給談判設置了巨大障礙。

談判進行10個多月,雙方連商談解決邊界問題的基本程序也未達成。

第二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

之後雙方經歷邊境衝突之後,經過中方耐心細緻的工作,遭受重大挫折的越方被迫同意重新開啟中越陸地邊界談判。

1979年4月18日至5月18日,第二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第一輪會談在河內舉行。

但是這次談判中雙方意見還是不統一,鑑於雙方對於談判內容和談判方式等基礎性問題都無法達成共識,中方明確表態這一輪談判到此結束。

第二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第二輪會談於1979年6月28日至12月19日在北京舉行。與第一輪會談的情況一樣,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進展。1980年3月6日,中越第二輪談判結束。

中越第三次陸地邊界談判

20世紀80年代後期,國際局勢發生巨大變化,中蘇關係正常化,越南不得不重新考慮與中國的關係。越南開始開始全面調整對外政策,主動尋求改善越中關係。1990和1991年,越南領導人連續訪華。

1993年8月21日,中越兩國同時宣布將於8月23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邊界談判,這就是第三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

1993年8月24~29日,第三次中越陸地邊界談判之第一輪談判在北京舉行。雙方對解決兩國邊界領土問題的基本原則達成共識,正式籤署《基本原則協議》,確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和外交談判解決陸地邊界問題的基本原則。

1994年後,中越兩國下設的陸地邊界聯合工作組開始工作。

雙方通過交換陸地邊界主張線地圖,確認兩國邊界主張線的不一致地區共289處,涉及面積約233平方公裡,其中因技術原因造成的畫法不一致的地區共125處,涉及面積很小,僅約6平方公裡;而雙方爭議地區達164處。涉及總面積227平方公裡。陸地邊界聯合工作組用了兩年多的時間,核對164處爭議地區的邊界線走向。

1997年8月,中越就啟動陸地邊界條約起草小組達成一致。1999年2月,越南領導人訪華。雙方發表《中越聯合聲明》提出在1999年內籤署陸地邊界條約。至此,邊界談判取得重大突破。

經過中方各級人員反覆談判,越方終於在1999年10月明確接受中方提出的雙方利益大體平衡和一攬子解決的構想,就爭議地區的邊界線走向全部達成一致。雙方最終就中越陸地邊界全線走向和邊界條約草案達成一致。

邊界條約和議定書的籤訂

1999年12月30日,中越兩國政府正式籤署《中越陸地邊界條約》,標誌著長期懸而未決的中越陸地邊界問題最終圓滿解決。《中越陸地邊界條約》將1347公裡長的中越陸地邊界線以具有雙邊和多邊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的方式基本劃定。

中越陸地邊界中存在較大爭議的227平方公裡地段大體對半分,其中,劃歸中國114平方公裡,劃歸越南113平方公裡。並且雙方共同組成聯合勘界委員會,從2000年一直到2009年對中越陸地邊界進行為期10年的勘定工作。

2009年11月18日,中越兩國政府正式籤署《中越陸地邊界勘界議定書》,標誌著中越陸地邊界經過雙方歷時10年的共同努力已全線勘定。全面徹底地解決了中越陸地邊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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