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編方冬香,今天來和大家聊一聊春秋戰國時期學派:儒家,道家,墨家,法家。
春秋時期(前770一前475年)是中國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時期。反映在哲學思想上,既與過去的思想保持著連結,對逝去的歲月懷著一種眷戀,同時又充滿新探索的激情,閃爍出真正意義的哲學睿智和人文精神。在守舊與創新、傳統與革命錯綜交織的社會背景下,產生了孔子、老子等許多哲學大師和中國哲學的基本理論基石。春秋時期社會性質的變化,思想領域的爭論,激化了傳統天命神學體系本身固有的內在矛盾,觸發一場邁向無神論的意識形態變革。其思想先聲在西周末年的《詩經》中就有反映。例如「蕩蕩上帝,下民之闢。疾威上帝,其命多闢」等都流露出疑天、怨天、恨天、罵天的情緒。
之後,不少思想家試圖掙脫神學的侄桔,把原來的「神本人末」關係轉變為人本而神末。樸素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的產生,這給宗教天命論以很大的衝擊,並促成一些範疇,如天道、陰陽等逐步從宗教領域向哲學領域轉換,為中國哲學建立自己的理論體系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前提。進入戰國時代後,進一步打破了奴隸主貴族對學術文化的壟斷,帶來人們思想觀念的解放,形成諸子興起、百家爭鳴的理論繁榮盛況。
按漢代史學家的劃分,先秦思想家通常分劃為儒、道、墨、法、名、陰陽六家,並以前四家為重。下面擇其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作簡要概述。
儒家學派
儒家是先秦諸子百家中較大的學派,與墨家並稱「顯學」。「儒」的前身是古代專為貴族服務的巫、史、祝、卜,後來指相禮為業的知識分子。孔子早年曾以「儒」為業,但除通曉基本禮儀外,還具有豐富的文化知識,精通六藝,並以此教授學生。由此形成一個以孔子為核心的學派,後世稱為「儒家」。
孔子(前551一前479)名丘,字仲尼。魯國w邑(今山東曲阜)人。他可以說是第一個建立體系的哲學家。儘管他一生「述而不作」,但由他的弟子和門徒記錄整理的《論語》一書,仍是代表孔子思想的主要材料。孔子理論體系的核心是「仁」。仁的本義是「相人偶」,即承認別人是和自己一樣的人。仁字分開二人,表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孔子認為正確地認識人類的倫理關係,是治國治家做人處事的準則。就這樣,他把倫理觀放人到哲學的視野進行反思和審酌,成了中國哲學的特色所在。
作為一個教育家,孔子提出許多關於認識方法和學習方法的合理見解。他認為「不知為不知」也是一種「知」,是進一步求知的開始。他還闡明了學習與思考的相互關係,提倡言行一致,善於「溫故而知新」,克服「意、必、固、我」等有害之風,這些符合認識規律的哲理名言,在今天都是很珍貴的思想材料。
孔子的目標是要培養仁知統一的理想人格。他主張為人處事要正直,守信用,重義輕利。「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省也」。在他看來,一個人始終不渝地誌於仁,在日常生活中實踐仁,不斷提高認識和覺悟,就可以實現「仁者不優、智者不惑、勇者不懼」的理想人格。孔子思想中這種執著於理想的精神,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道家學派
道家的創始人通常說是老子,集大成者是莊子(約公元前369年一前286年),習慣把老莊學派歸為道家。《老子》、《莊子》是道家的權威著作。
無論是老子,還是莊子,其思想體系都是以「道」為核心,以「道」為世界的本源和根基,「合於道」是他們追求的最終目標。老子力求從紛繁複雜的現象背後探究事物的本質,是中國哲學形態的一次理性的飛躍。老子第一次對天地起源提出疑問,認為天不是宇宙的根本,萬物的始基是「先天地生」的道。這道無形卻又是實在的,非有非無,亦有亦無,是超越有無的普適性東西。雖然這裡面仍有神秘臆想的成分,但多少否定了「天」的最高權威。老子建立了中國哲學史上第一個辯證法的思想體系。他提出「反者道之動」的著名命題,指出事物向相反方向轉化是合乎規律的運動,要真正領悟到其精妙涵義,只有採取「正言若反」的方式,從對立中把握對立面。為此,老子列舉有無、難易、長短、高下、先後、善惡、智愚、剛柔、損益、榮辱等多種矛盾,證明對立雙方的聯繫和轉化是恆常的現象,這些辯證思想對以後哲學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他還把矛盾轉化思想融人人事當中,像「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更是探人人心的哲理名言。
墨家學派
墨家因創始人墨翟得名。墨子(約公元前468年一前376年),魯國人。主要代表當時的平民與小私有財產者的利益,反對儒家對沒落奴隸主貴族的歌功頌德及其繁瑣禮節,推崇大禹治水的刻苦精神。墨子的中心思想是「兼愛」,即不分遠近、不別親疏、無差等的愛。他認為天下如果普遍實行「兼愛」的話,就能達到「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傲賤,詐不欺愚」的平等社會。墨子主張功利主義,提倡「兼相愛,交相利」,其學說的宗旨是為天下興利除弊,人的一切道德行為都要服務於目的,把動機與效果結合起來考察。在哲學上,墨子主要貢獻集中表現在認識方面。他首次提出了檢驗認識是否正確的標準問題,「言必有三表」的解釋,在古代哲學認識史上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墨家在先秦百家爭鳴中獨樹一幟,可惜漢代後,由於封建統治者獨尊「儒術」,墨家成為「絕學」,其傳承亦絕。
法家學派
法家是主要以法治思想為核心,它導源於春秋時齊國的管仲,實際的創始者是戰國前期的李埋、吳起、商較、申不害等。戰國末期的韓非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論和樸素唯物主義的哲學體系。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一前233年)繼承了前代思想家們的法說之理。現存的《韓非子》一書,共55篇,大多系本人所著。在韓非看來,所謂「法」指君主公布施行的政策和法令,是維護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根本。他主張「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儘可能擴大法治影響力,「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厲行賞罰,獎勵耕戰。
韓非的法治理論對秦王朝建立中央集權專制的封建國家起了重大的作用。西漢以後,獨立的法家學派逐漸消失,其法治思想被吸收到儒學的體系中,成為封建王朝統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