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客島微信公號5月16日消息,要剖析今天的時事焦點,不妨先回顧一下歷史。
全民公投起源於古希臘城邦雅典的公民大會。冷戰後,全民公投尤其是獨立公投,突然被運用得多起來。雖然,公投獨立往往伴隨著暴力與戰爭。臺灣搭上創設「公民投票法」的「民主號」列車,是在2003年11月陳水扁主政時期。
圍繞這部法規條文的博弈,藍綠雙方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氣。當時藍營在「立法院」佔絕大多數席位,為防止民進黨「公器私用」,不僅對「公投」的具體事項作了嚴格規定,而且設置了很高的「公投」門檻:必須要有選舉人數千分之五提案,總數百分之五連署;成案後,則要具投票權人總數一半以上投票,獲過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過。也就是說,按照當時島內人口,「公投」提案至少要有近94萬人連署、約470萬人投票同意,才能過關。
從當時局勢看,綠營遠沒有達到立法初衷,面對的一個雄關漫道、幾乎無法超越的「公投」門檻,頗為洩氣;藍營排除了將統獨問題列入「公投」,「攪局」成功,似可高枕無憂;大陸方面雖然不悅,但木已成舟,也就暫時按下不表了。問題是,「公投法」一旦激活,就是一個「星星之火」般的存在,它埋下了變量和隱憂的種子。別忘了,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
夢寐以求島內藍綠博弈從未消停。就「立法院」而言,10多年的時間,就足夠風水輪轉、攻守易勢了。
這不,擔心什麼,就來什麼。
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近日審查「公投法」部分修正草案,初步達成共識,一方面放寬「公投」門檻,另一方面將全臺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增列「領土變更案之複決」,並新增兩岸政治協議事前、事後都必須經由「全民公投」才能換文生效。對於民進黨來講,當年力推「公投法」的那個胡漢三又變本加厲殺回來了。「大選」勝利後,綠營在「立法院」單獨過半。「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慣性,加上「且待老僧伸伸腳」的傲嬌,都在「獨」性不改的問題上顯露無遺。臺灣新一期「立法院」會期開議未久,綠營即提出三個版本的提案為「公投法」鬆綁。
根據闖過第一關的修正草案,公投通過門檻由現行規定的雙1/2高門檻,下修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有投票權的人總數25%以上」的「1/4制」共識。
開閘放水,這是綠營夢寐以求的目標。
自從設立「公投法」一來,綠營一直都是「公投」的鐵粉,對之青睞有加。從2003年到2008年,「公投」和貪腐一樣,幾乎成為時任領導人陳水扁的政治資產標配。
原因嘛,不外是「火中取慄」四字。細心人都會發現,幾乎每次島內「公投」都是綁「大選」。比如2004年3月,陳水扁為了競選連任,面對不利選情,強行搞所謂「防禦性公投」,猖狂挑釁大陸。背後動機不外乎刺激大陸借力打力、打壓藍營收割選票。顯然選舉動員考量要高過「公投」議題本身的內涵。
雖然綠營對「公投」樂此不疲, 2004年舉辦的「強化國防」「對等談判」等「防禦性公投」,2008年舉行的「討黨產」公投和「入聯」公投,都是屢戰屢敗。而據臺灣綠媒的盤算,如果按照新修標準,「防禦性公投」和「入聯」公投,同意票都達到1/4,均算通過。
正因為如此,綠營一直對現行「公投法」耿耿於懷,攻擊其為「鳥籠公投法」,不斷要求加以修改,但苦於在「立法院」中處於少數席位,始終無法得逞。
如今,機會來了。
一語中的綠營如此鍾情「公投」,絕不僅是為了選票「來亂的」那麼簡單。尤其是這次修訂案的出爐,是在「大選」剛剛過後,直接目的跟選票算計無關,反而更像是「臺獨原教旨主義」理念上的反映。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一語中的地表示,民進黨提此修改,很明顯就是走向「法理臺獨」。按照大陸臺灣問題專家徐博東的觀點,利用「公投」搞「法理臺獨」,是「臺獨」基本教義派夢寐以求的終極目標。
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老牌「臺獨」人士張燦洪即曾赤裸裸地說過:臺灣能否獨立,不在國民黨,不在民進黨,也不在中共,而在臺灣民眾。因此他主張「多在民間,透過運動,將目前已十分普遍的『臺灣意識』轉化為支持『臺灣主權獨立』的政治意識,為未來進行『住民自決』鋪路。」——張燦洪這裡所說的要在「民間」推動的「運動」,就是當年「臺獨」人士所極力倡導的所謂「新臺灣運動」。其揭櫫的「臺獨」路線圖是:「新臺灣運動」——「政治臺獨」——「法理臺獨」。
都是套路。
說穿了,圖謀修改「公投法」,乃是妄圖實現「法理臺獨」的前奏曲。
暗度陳倉根據「公投法」修訂案的初審條文,兩岸之間的政治協議,應先由臺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經「行政院院會」決議,交付「中選會」辦理公投,通過後才能開始進行協商;其次,籤署的協議文本,須經「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通過後,再由「國會」於10日內交付「中選會」辦理公投,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額半數,才可換文生效。
對比「公投」門檻要由雙1/2下修為「1/4制」共識,民進黨果然是個「寬以律己、嚴以律人」的典範。臺灣《中國時報》直言,上述規定門檻之嚴苛,更甚於現行的「鳥籠公投」,「兩岸和平、軍事互信協議等深水區談判幾乎無望」。
綠營的如意算盤,就是挾「公投」以令民意,給兩岸交流的列車打造一個大大的剎車皮。寧可卡死熄火,也絕不允許超過他們心裡默許的時速和距離。
往遠裡說,也是堵死4年或者8年後萬一藍營上臺,再現如同馬英九那樣的人物,缺少掣肘、大刀闊斧推進兩岸交流。
某些時候,民意其實是個麵團。它可以作為隨時喊卡的剎車皮,也可以是暗度陳倉的障眼法。如今人們對蔡英文的疑慮越來越多。她雖然一再宣稱,上臺主政後將「堅持現行的憲政體制」、「維護兩岸現狀」,但她在進一步詮釋她的兩岸政策時,又提出所謂四個「關鍵元素」,其中特別強調「臺灣的民主原則以及普遍民意」。而這個「民主原則」和「普遍民意」,語義含混,既可理解為蔡英文要跳脫民進黨的一黨綱領,放棄追求「臺獨」,也可理解為蔡英文暗含要打著「民主」的旗號,通過「公民投票」,決定臺灣前途。
再進一步分析,蔡英文從來不說「憲法」,只提「憲政」,雖一字之差,意涵卻大不相同。「憲法」本文是死的,靜態的,而「憲政」則是動態的過程。蔡英文宣稱「堅持現行的憲政體制」,並不等於她將謹守「憲法」,更不意味著她已默認「憲法一中」。可以設想,倘若「公投法」修正案得以通過,一旦她認為形勢需要推動「統獨公投」,她便可以堂而皇之地宣稱,她並未違背當初「堅持憲政體制」的承諾。
逾越雷池5·20前一刻,「公投法」修訂案闖過第一關,自然觸動了兩岸關係的敏感神經。
跟綠營咄咄逼人「交相輝映」的,是藍營的棄守與不作為。據臺媒報導,就修正案進行審查時,國民黨「立委」全部缺席,只有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的「立委」到場。甚至有藍營「立委」建議,既然民進黨要下修,「完全執政讓他們完全負責」好了。沒有了「立法院」的多數制衡實力,看來藍軍要未戰先降了。
問題是,如果修正案涉及「領土變更」,民進黨新當局膽敢把「領土」縮限到臺、澎、金、馬,毫無疑問踩到了大陸「片面改變現狀」的紅線。國臺辦發言人對此說得很明白,反對「臺獨」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包括以所謂的「公投」「制憲」「修憲」等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事實上,大陸一直把民進黨的相應「公投」視為「臺獨」的先行指標,「公投制憲」更是被列為最可能武力統一的時機之一。正因如此,當年制訂「公投法」時,國親陣營就聯手提高提案與聯署門檻,並排除領土、「憲法」的適應性,以降低可能的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危機。
當前的關鍵,還是蔡英文的態度,默許,踩剎車或者煽風點火?急獨的力量,蔡英文可以不聽,但不能不顧及他們的情緒。對岸的威懾,蔡英文可以反彈甚至抗議,但最終還是要權衡雞蛋與石頭的不同角色。賴士葆預測,蔡英文到最後可能會對該修正案的條文「踩剎車」或者做若干的再修正。
有媒體直言,如今,在大陸對蔡英文並不信任,兩岸關係可能重陷「冷對抗」之際,民進黨本應要求其黨公職人員格外謹言慎行,然而
民進黨中央卻縱容其「立委」提出這些可能更加刺激大陸反彈的法案,令人不得不懷疑,究竟是民進黨中央沒有政治智慧,還是故意跟「立委」唱雙簧?不管如何,如果把納入「領土變更」的修正案作為與大陸討價還價的本錢,一旦逾越雷池,「公投」就是個定時炸彈。民進黨試圖利用小聰明小步前進,不斷向「公投」裡塞進所謂民意的TNT,最終可能成為地動山搖的導火索,玩火不成,反噬自身。
在國際法上,「全民公投」有特定的適用範圍和原則。它只適用於殖民地、託管地、非自治領地,以及原本就是獨立的民族和國家,在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變更等方面所進行的公民投票。一個地區的居民沒有權利片面地宣布獨立。
如果某直地區、未經中央政府和全體人民的批准,片面地宣布「獨立」,那就會被視為企圖分裂領土的叛亂分子,中央政府有權使用各種手段鎮壓叛亂。(原文標題為《蔡英文搞的「全民公投」是個什麼鬼?》)(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