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曾告誡,未來中國最便宜的就是房子,年輕人不必為買房發愁。
事實上也是如此,這裡有兩個官方統計數據,很清晰列明觀點:
從央行《2019年中國家庭負債》報告可知,目前城鎮家庭住房擁有率達96%,平均每戶擁有住房1.5套,相當於每100人中96人就有一套房。中國社科院社保研究中心鄭秉文主任表示,2021-2025年我國60歲以上老人會突破3億;從2023年開始,20-60歲青年勞動力每年會減少千萬。意味著今後年輕人會從雙方父母中,繼承2套或以上房產。
但是有時為了房產繼承,造成父母與子女、兄弟手足之間反目成仇的案例不在少數,歸根結底都是現有對「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規定參照不足,所以無論在留給子女房產還是過戶時出現難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就在有關房產繼承方面有了新的變化,今後將按照國家新規,統統「這樣」處理。
不用再爭!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變化大」,最好提前知曉。
本次國家實施的新規,彌補了遺囑方式、男女平等、人性化執行等不足,不再像以往一樣參考優先權決定:
1、男女平等繼承房產。
受到傳統思想影響,不少父母認為繼承資產的應該是兒子,女兒由於外嫁不具備繼承資格,國家明年實施的新規裡就規定兒子/女兒相同同等繼承權,根據規定家裡房子遇到拆遷,外嫁女兒也可分得賠償款;另外新規還規定,當老人沒有直系親屬時,留下房產可以由侄子侄女或是表親繼承。
2、多樣化遺囑方式並存。
在遺囑多樣性上,新規也增加規範。例如在場人員通過手機拍攝老人「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也具備法律效果,跟以往必須公證後才有效可以說是方便很多,但是限制條件就是必須在老人神志清醒下,有2個以上公證人在場;有規範見證人籤名以及設立遺囑準確時間才能成效。
3、人性化執行制度。
本次新規「變化」最大的就是設立了人性化執行制度,例如子女犯錯或是不贍養父母,隨後經過教育懲處後認識到自己錯誤得到老人原諒,父母可以更改遺囑繼承權重新把房產過戶給子女。人性化的制度突顯了國家「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對犯錯失去繼承權的子女重新改過機會,視其表現可以重新獲得繼承權。
隨著《民法典》在2021年元月1日正式實行,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方式也有了新政策,大家提前知曉的是,明年起父母過戶給子女房子統統按「新規」處理。
國家新規下,房產過戶「變化大」,子女可能不是唯一繼承人?
從財產繼承角度來講,第一順位繼承人應該是夫妻雙方,往下才是子女,一般來說在老人去世後子女沒有明顯過錯,都會把房產過戶給子女,但是在新規出來後,即便子女沒有明顯過錯的也未必是財產唯一繼承人。
根據對新規的解讀,父母如果與其他繼承人以外的組織、養老院籤訂贍養協議,受到除子女以外其他無血緣關係個人照顧後,這些個人或機構可以獲得老人房產贈送權力。例如,子女因為工作或其他原因對老人疏忽照顧,對他生活過問甚少為盡孝道,這時出現個人或機構對老人撫養關懷備至,老人可以直接讓他們作為自己房產承繼人而非子女;新規下,變化大的是一旦老人決定把房子過戶給第三方後,即便是獨生子女都獲不到財產,跟以往通過上訴來阻擾不合理繼承權,都會統統按無效這樣處理。
房說君有話說:比較以前繼承法,本次《民法典》對子女繼承父母房子新政策來說變化很大,男女平等、人性化制度、彌補多樣化遺囑上,都有了新的規定,要提前知曉的是,明年起會統統按照新規這樣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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