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14:14 來源:駐家金陵
從古至今,房子在人們心中的地位從未撼動。過去,房子只是用來居住的場所,主要的作用是為人們遮風擋雨,提供一個溫馨的港灣。數千年過去了,房子在原有的基礎上有所升值,如今的房子更是作為一種家庭財富、社會地位、權利勢力的象徵。
如果你剛畢業沒幾年,憑藉一身闖勁兒賺到一筆錢,足夠你交個首付買下人生第一套房,身邊的同事和朋友都會覺得你前途不可限量。
如果你在工作的城市奮鬥幾年,買下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就能把父母接過來,早日盡孝。
如果你有房子,在丈母娘面前就不必卑躬屈膝;如果你有房子,人生又將邁入新的裡程碑...
房子是婚姻的前提,房子是教育的保障,有了房子,才能安心養老。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有了房子才能算得上真正意義的一個家。
很多人並非不想買房,只是現在房價日漸高漲,很多年輕人選擇租房來過日子。南京許多年輕人,月薪5k+,租著20平方米的小公寓,看著均價29000+/平方米的南京樓盤,買房計劃遙遙無期。
大家心裡都知道,多少的月薪才能配得上這樣的房價,大家更知道,租房不可能過一輩子,到最後還是要咬緊牙關背負房貸,過上緊巴巴的日子。
房子如果作為一件商品而言,保值性不輸黃金白銀。
過去二十年間,房價市場只下跌過三次,不過每次下跌後的過渡期迎來的是更加洶湧的上漲。除了自主以外,房子作為一種投資來看待的話,這個市場還是有很前途的,不少大佬早期都賺得盆滿缽滿。許多人將生意放在了房產市場上,其實是早就看出來房子的的保值。
著名房產教父孟曉蘇曾下結論:「中國房子是家庭財富的直接體現。」
房子的地段、面積、裝修、配套等資源都能體現一個家庭的富餘,已經不單單只是遮風擋雨那麼簡單,承載的價值越來越多。從另一種角度來看,房價上漲未必是一種壞事,它可以化解通貨膨脹帶來的壓力,讓房子成為最具價值體現。無論在過去還是現在,誰買的房子越多,誰就賺得多。不信大可看看身邊做房地產的生意人,天天嚷嚷著賠錢買賣,私下財產富甲一方。
當你名下幾套房子的時候,將來肯定要把財產歸給兒女,那麼這就牽扯到了一個很重要的房產繼承權問題。現在的家庭生活質量越來越好,兒女之間兄弟姐妹也比較多,繼承財產的時候難免會有些利益衝突。特別是繼承房子的時候,往往會鬧到兄弟姐妹四分五裂,昔日的感情也不再親密,甚至鬧到法庭也要多爭奪一點財產。
尤其是有的老人因突發情況而逝世,未留下任何遺囑的情況下,子女因為財產處理就會變得相當麻煩,稍微有一點不均衡就會產生利益衝突。此前,有新聞報導稱上海某子女繼承家產案件,延續了10年之久,5個子女為了爭奪父母留下的2套房產,從親兄弟姐妹變成仇人。
我國這樣的案件多不勝數,網友評價:沒有什麼房產法規來約束一下嗎?
有,當然有。
子女因為房產而產生的糾紛,歸根結底都是因為父母遺囑的不夠嚴謹。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新規來了,全面限制繼承父母房產系列問題,子女爭奪也沒用!
1. 全新的立遺囑方式
傳統立遺囑都是由老人用手寫或者錄音的形式,雖然簡單直接能夠說明白財產的分配,但是對於一些行動不便和身體有障礙的老人而言,帶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次,後期需要更改也相當麻煩,需要老人作為憑證方可更改,不然失去了實際意義。
現在,全新的立遺囑方式來了。2021年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新增「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兩種形式。相比較之前的文字和錄音,確實變得更加人性化。為了讓遺囑充滿公正和可鑑性,法典中還規定老人立遺囑的現場必須要有見證人,遺囑還要有手寫籤名和立遺囑的日期。
2. 新增「寬恕」制度
「寬恕」制度就是給立遺囑的人一次反悔的機會,假如你早早地制定了一套遺囑方案,到了最終實施的時候,心裡覺得不均衡想要更改,那麼就可以按照《民法典》中的「寬恕」新規來進行更改。
對繼承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將其重新列入繼承人,重新獲得繼承權。
3. 取消公證遺囑的優先權
遺囑的形式雖然有很多,不過只有公證遺囑的說服力最高。《民法典》特此對其提出修改:在留有很多份遺囑的前提下,只選擇最後一份符合條件的遺囑作為最終實施的遺囑。
加入立遺囑人有什麼意外情況,那麼就近選擇最後一份遺囑作為最終版來進行。
4. 合法繼承人平攤財產
沒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大部分老人在沒有來得及立遺囑的情況下,《民法典》新規中有了合理的解決辦法:合法繼承人可以平攤財產,這樣能夠最大程度保證公平公正,減少繼承人的糾紛。
5. 擴大繼承人範圍
在過去,繼承財產給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兄弟姐妹,如果立遺囑人意外逝世,名下的房產沒有法定繼承人,那麼就會被收為國有。
《民法典》新規中表示:繼承人的範圍擴大至侄子、直女、外甥女等,若第一、第二繼承人都沒有的情況下,這些侄子、外甥都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
《民法典》從2021年1月1日起1就正式實施了,我們可以了解到其中的優化越來越人性化。再也不用擔心老人因為各種突發情況,遺囑沒有完整的留存或者繼承人的模糊劃分,只要是有明確的合規繼承人劃分,子女們就再也不用因為爭奪財產而鬧得各種不愉快了。
房產作為一個大件財產,歷來作為遺囑的重中之重,子女們一直為此爭奪,甚至橫跨親情。《民法典》這次終於大快人心!合情合理抹平了不少分歧,子女再怎麼爭奪都沒用,還是要按新規來,你覺得《民法典》這波操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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