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各行各業都有佼佼者,貪汙也不例外。明朝的官員對此深有體會,貪多少?怎麼貪?貪汙真的是門藝術啊!
說到貪腐,一般人都會想到明朝,明朝官員貪汙赫赫有名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方面是明朝官員的工資極低,另一方面就是朱元璋殺貪官的手段讓人不寒而慄。當然,主要原因還是前者,俗話說「人不能讓尿憋死」,官員們想了兩種方法來「賺外快」,那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折色火耗與淋尖踢斛。
在說貪汙法寶之前,讓我們先對明朝工資之低有個基本概念。
大概是朱元璋本人出身貧困,早年可能遭到過官員的盤剝,這不僅讓他對貪官深惡痛絕,甚至於對所有官員都非常刻薄,這一點十分完美的體現在明朝官員工資上。朱元璋給官員們的工資是多少呢?一品大員一年一千零四十四石米,往下遞減,正七品知縣一年只有九十石米!
《中國歷代糧食畝產研究》給出的明朝的一石米約重153.5斤(明代594.6克的一斤)。
我們以知縣為例,管理一個縣的縣官一個月的工資只是7.5石,請注意,這些收入他要拿去養老婆孩子,還有一大批人。明代的知縣和今天的縣長不同,那年頭知縣還兼任很多職務,他既是縣長,還是縣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財政局長、稅務局長、工商局長、縣施工隊隊長。一個知縣管這麼多事,打賞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誰心甘情願給你幹活。
他手下還有一大堆的長隨,分等級為大爺、二爺。大爺有門政大爺(看門的)、稿籤大爺(籤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爺,包括&34;、&34;、&34;等人,這些人是知縣籤押房裡的辦公人員,此外重要部門知縣都會派人去看著,知縣還會帶著自己的廚師、師爺。這幫人都靠知縣養著,如果只靠這七石米,他們只能喝西北風了。
洪武年間,一到發工資的時候,縣官就找人提著米袋去拿自己的工資,七石半米(活像討飯的),還算是按時發放,到成祖時候,就只能領到俸祿的十分之六,其餘的部分怎麼發呢?發鈔票!
這絕不是開玩笑,不是銀兩,而是紙幣。明朝初期,紙幣通行全國,按說給紙幣也沒什麼,但我們接著往下看就會發現問題了。成祖時,十貫鈔可以換一石米;到了仁宗時候 二十五貫鈔才能換一石米。這就是通貨膨脹!
你說發吧,也行。元朝就喜歡發紙幣,而且還搞得不錯,以金銀為兌換媒介,這就是典型的金銀本位幣制度。可問題是朱元璋他不懂經濟啊,他一遇到事就加印寶鈔,他一開始就印不停,明朝初年,每年的收入只有幾萬兩銀,可發行的紙幣卻有好幾千萬兩。拿著一張紙,上面印著五千兩,就想當五千兩用?老百姓可不傻!
實話實說,明朝的官員還真是可憐,拿著連擦手都費勁的寶鈔,簡直是欲哭無淚。
面對昏天黑地的生活,明朝的官員們絞盡腦汁,發明出了各種各樣神奇的貪汙手段,這裡我們來介紹兩個最著名、歷史最悠久的招數。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聽說過火耗這個詞,當時交賦稅往往是實物,如穀物、絲織物等,但有時也會改徵銀兩和銅錢,而熔鍛碎銀時候可能會有損耗,官府就用這個名義來徵收多餘銀兩。其實到底有沒有火耗主要看官府,這歷史悠久的招數經久不衰,直到清朝雍正年間這招才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話說回來,這招是官府規定的,其可操作空間就很少,而下面這招完全依靠個人能力。
淋尖踢斛。這一招十分值得提起,百姓交納糧食的時候,官府是用斛來裝的,百姓將糧食放進斛裡,再稱重,計算自己完成的糧食份額。谷堆要按尖堆形裝起來,會有一部分超出斛壁堆形裝起來,會有一部分超出斛壁。就在百姓為交完公糧鬆一口氣時,意外的事情發生了。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對準斛猛踹一腳!此時超出斛壁的部分穀粒會倒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撿,了,此時官吏會大聲叫喊:「別撿,那是損耗!餵,說你呢,還撿!」。
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謂糧食運輸中的損耗,這部分就成為官吏的合法收入。那麼老百姓呢,只能回家再送糧食來。這一招最關鍵的就是踹斛這個動作。
那一腳的風情。要知道,這一踹是很有講究的,官吏們為了這一踹苦練了很久,具體方式有可能是先在自己家附近找棵樹,從踹樹開始,以樹幹不動、落葉紛紛為最高境界。這玩意只要踹出來就是自己的,這也是明朝官員的必修課。
總的來說,這兩大法寶實在是太過常見,一些明臣如三楊、徐階、張居正等人,他們也靠這項收入養活自己,到最後甚至連皇帝也默認這些為合法收入。
說了這麼多,但是我還是想提醒大家。朱元璋的低工資制度,只是這些事情出現的一部分原因。朱元璋本人要負有責任,但是這並不能成為一個官員貪汙的藉口,官員自身的心性才是造成這一些事情的根本原因!
預告:下一篇,講一講明朝因貪腐成名的三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