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哪!現在這個社會竟然還有這種事情!真的是要命啊!馬上就要開學了,此事一定要說,否則真的整個家庭痛苦一輩子!
本案就是今天上午10點發生的事情,孩子是這個:
地點是雲南麗江永勝,而且這個手段是令人髮指的!地方環境大概是這個:
具體地點是當地的一個駕考中心附近。
怎麼會造成這種情況?孩子是奶奶在帶的。
奶奶是當地的農民,帶著孩子去放牛。
而此時,人販子乘著這個空隙,看到有孩子,直接開車抱走!竟然什麼都不管,光天化日公然就把一個孩子搶走了!
當地警方今天就圍追堵截,設卡查緝!
這是當地的警方通報:
央視新聞也緊急發布尋人啟事,這個事情實在是太惡劣了!朗朗乾坤直接搶孩子!
網友都氣炸了!
孩子的全家會受到怎麼樣的傷害?家裡有孩子的同學們應該都能體會,我們隨便找了一個很久以前的報導,看看家裡的孩子被拐走後是什麼情況。
八旬老太天天哭,眼睛哭瞎。
年僅40歲的媽媽每天茶飯不思,很快就滿頭都是白頭髮。
我們看到這個消息真的很難相信現實生活中真的會有人這樣搶孩子。經過簡單查詢後我們呆住了……其手段之惡劣遠遠超出了我們的想像。在很多孩子失蹤的網站上,超多的孩子照片令人心碎的掛在上面。
我們大致看了下,人販子的行為基本上可以分為3類,搶!偷!騙!
比如曾經發生過的摩託車搶孩子案件,兩個人販子看到一群孩子在路邊玩,瞄準一個年紀小的直接拖了就走。
一個孩子拿著牛奶蹦蹦跳跳,結果被人販子一把拖走。
還有的人販子在街上四處張望,看到孩子就拖走。
還有這個案例,看到一大一小兩個孩子,直接把小的那個搶走。
甚至家長在旁邊都敢搶!
實在太惡劣!
另外一個案例是一個媽媽和孩子一前一後走,人販子直接就上去搶,要不是把孩子抱走之後摔了一跤,這個孩子就搶成功了。
不要以為媽媽帶著就能搶,爸爸帶著也敢搶!
還有一群人分工合作搶孩子的。
甚至還有入室直接搶。
一個小女孩在看店,人販子直接拖走。
我們查了半天,最接近本次麗江搶孩子事件的是這個案例,也是一部白車,看到小孩子就馬上停,一個壯漢開門、搶孩子、抱上車、開走,前後不到3秒鐘,一個孩子就憑空消失了。
除了這類明搶的之外,還有的就是偷孩子,下面這個案例就是,也是乘著老人在拾飲料瓶的時候,把孩子從老人的三輪車上抱走。
紅色箭頭是老人,藍色箭頭是人販子。
我們還寫過一個案例,2019年12月8日凌晨5點,就是圈中的這個女子,這是一起震驚全網的偷孩子案例。
這是她去醫院內「物色」下手的對象。
然後看得出,也是精心策劃,去偷了一套護士服出來。
到處找下手的對象,目標是新生嬰兒。然後,找到一個目標,抱了就走。
這是她在家裡被抓獲的現場。
還有一種就是騙孩子,央視曾經做過一個測試,讓民警利用現有人販子的手段去騙幼兒園的孩子,結果孩子們全部中招!
利用的手段有玩具、零食等。
孩子們拿到玩具和零食就完全糊塗了。
「想要更多玩具嗎?跟阿姨回家就有!」「好!」
「想要更多糖果嗎?叔叔那裡還有,跟叔叔走吧?」「好!」
記者還嘗試在公園裡利用玩具騙孩子:
孩子們玩的開心了,記者說如果你們還想玩的話就跟我去那裡取。
結果兩個孩子就順利的被騙到手。
根據最新的數據,有專業打拐的人士透露,現在很多搶孩子其實都是「訂單」操作!「客戶」覺得孩子滿意就「下訂單」,然後人販子去搶、偷、騙!
孩子們被人販子抓到,基本上只有2個下場:
1、賣給「下家」。
2、自己帶著作為賺錢工具,比如乞討。
真的是很可怕,當然,群眾對於抓到人販子是深惡痛絕的,比如下面這個案例,人販子被幾個媽媽抓到,群眾憤怒當街暴打。
有的人販子被群眾打的不輕:
有的人販子團夥4人搶小孩,被數百圍觀群眾暴打。
還有的冬天抓到2個人販子,直接脫了澆冰水:
可以想像群眾對於人販子有多恨!其中也是有原因的,在我們的觀念中人販子必死,槍斃都是便宜他們,但是事實上很多的案件中判決並不是這樣的,比如前面的那個醫院偷小孩是怎麼判決的?
最終的獲刑竟然是1年半!
據說還是由劇情的,說這個阿秀是怎麼怎麼慘,偷小孩是有原因的。
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法條是如何規定的,我們也查了,更加讓我們迷惑,顯然,當地法院是按照「拐騙兒童罪」判定的。
而我們熟悉的拐賣判的比較重:
區別有很多,一個主要的是區別就是看拐了之後賣沒賣,賣了就是後者,沒賣就是前者。
很多網友都沒想通,管你賣不賣,對於父母的傷害不是一樣的?你把孩子偷走自己養和把孩子偷走賣掉,對於原生父母而言有何區別?
對於網友也好,受害者也好,其實大家的觀點都是一致的:我管你偷孩子去幹嗎?你只要有偷了這個行為,對我就是造成了傷害,就應該重判。
顯然,目前的判決並非如此認定。
我們一直認為,偷孩子和殺人放火幾乎沒有區別,1年半的刑罰確實看不懂。
曾經被稱為「超級拐子」的陳蓮花,她是特大犯罪團夥13人之一,這13個人曾經2年拐賣45名兒童,其中2名嬰兒死亡。
這個案子她或者最終判決15年,減刑11個月。而最終團夥裡只有2個人死刑,其他的都沒有死。
而群眾對於人販子死刑的呼聲特別高:
也有人認為如果全部死刑的話容易逼急了「撕票」。
其實對於「買孩子」的「下家」我們也認為應該同樣進行法律制裁才行,畢竟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截止我們發稿,麗江的這個3歲孩子依然沒有找到,希望當地的同學能相互傳達,儘快讓孩子回家,嚴厲處理人販子!同時也提醒各位家長,一定要密切關注孩子,特別是低齡的孩子。
大家看完後有何感受?聊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