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進程中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會學分析

2020-12-10 中國法院網
 

    內容提要:在我國大力推行城鄉一體化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為其預防工作帶來新的挑戰。我們現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對策只能治標不治本,並不能從根本上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社會控制的減弱以及二元差距下的不平等,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社會原因。分析城市化進程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成因,有利於轉型期的防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

    關鍵詞:城市化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社會控制 不平等

    前  言

    城市化是社會生產力的變革所引起的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變的過程。它表現為:一個國家或地區內的人口由農村向城市轉移、農業人口轉化為非農業人口;農村地區逐步演化為城市地域;城鎮數目不斷增加;城市人口不斷膨脹、用地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發生由量變到質變的改善;城市文化和價值觀念成為社會文化的主體,並在農村地區不斷擴散和推廣。而變化和發展,必然會帶來新問題、新矛盾。在我國大力推行城鄉一體化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為其預防工作帶來新的挑戰。本文借鑑國外先進的犯罪學理論,力求探究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可能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因素,以期為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課題的進一步探索提供有益幫助。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及特點

    通過不同機構和部門的調查分析,目前,我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來說,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齡化方向發展,低文化程度居多。發育年齡提前和頻繁接受不良文化影響等原因是導致低齡化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伴隨著城鄉一體化,未成年進城務工人員不斷增加,客觀上也增加了低齡未成年犯罪人的基數。

    (二)從犯罪手段來說,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現成人化、兇殘化和智能化。文化市場的失控,導致未成年人能夠輕易獲得大量包含暴力、色情情節的不良信息,麻痺了孩子心靈,也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最好的教科書。而科技的快速發展,在使人們享受更多科技成果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為逃避法律的制裁,犯罪人也傾向於選擇科技含量更高、更為隱蔽的犯罪手段,如網絡犯罪。

    (三)從犯罪類型來說,暴力犯罪、財產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由於缺乏正確的金錢觀,盲目追求物質享受,未成年人犯罪種類以侵犯財產性最為突出。同時,由於處於身體和心理髮育的特殊時期,精力旺盛、情緒衝動,暴力及性犯罪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見類型。

    (四)從犯罪的組織形式來說,團夥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受智力、體力、經驗等因素的制約,未成年人單獨作案往往難以成功,結成團夥可以互相壯膽,提高犯罪成功率。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感情用事,為了所謂的義氣,甚至可以不顧性命。

    (五)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比例較高。從重新犯罪的時間間隔上看,時間間隔較短、在緩刑期內犯罪現象明顯。尤其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未成年外來務工人員增多,由於沒有相應監督機構,這一部分人員犯罪服刑期滿後,如無正當工作,再次犯罪的機率大大增加。

    二、城市化進程中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因素分析

    傳統的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認為,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個體因素,主要指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一方面包括精力過剩、興奮性高,好奇心強,有著強烈的情緒衝動,但辨別是非能力低、調節控制力較弱;另一方面,自我意識的建立和性機能發育成熟,使其對獨立的渴望和交往的需求日益增強,但物質和心理上對家庭的依賴性、個體的孤獨感以及道德觀念缺乏,使得未成年人在面對矛盾和困惑時,容易採取極端的方式解決問題。二是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結構有缺陷、家庭教養方式不當①、父母行為不良、家庭氣氛不和睦、家庭過於貧困等等。三是社會原因。包括學校教育的缺失、同齡群體不良交往的影響以及文化市場失控對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響等。

    然而,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居住方式被改變,社會身份發生了變化,生活水平和質量不斷提高,城市文化和價值觀念在相互衝擊中不斷更新,影響未成年人,尤其是農村青少年犯罪的社會因素也有了新的變化。

    (一)社會控制的減弱

    城市化進程帶來的最大變化,無疑是進城務工人員增多和農村城市化。

    進城務工人員的增加,意味著農村留守青少年對父母的依附性減弱。在所有的社會約束方式中,第一大約束就是依附②,而其中,又以孩子對父母的情感依附最為重要。留守兒童對父母的依附性減弱,將直接導致社會控制中家庭約束的減弱,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增大。

    另一方面,農村城市化的過程畢竟是緩慢的,儘管我們不斷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民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但城鄉收入差距、城鄉居民群體差異等城鄉二元差異短時間內仍舊難以消除。社會解組理論的兩位重要學者肖和麥凱提出, 一個正在經歷快速工業化、都市化的城市,往往有著一些共同的特點:低收入戶多、族群差異性大、人口流動率高,而這些特點都是造成地區犯罪率升高的關鍵因素。該理論的另外兩名學者Park、Burgess提出:城市的發展是有規律的。隨著城市的發展,由中心的商業區向四周輻射,像一個環狀區域。緊挨著商業區有一個過渡區,在這個過渡區裡內,生活環境較差,但仍有源源不斷的人住進來,包括窮人和新移民。由於該區域內居民相互不熟悉、人口流動性大且不關心社區問題,這種社會生活削弱了家庭和連接鄰裡關係的社區紐帶,從而導致社會解組現象。肖和麥凱也認為,在一個人們可以自由選擇居住的城市,比較適合人居住的地區,居民居住的穩定性較高,鄰裡相識,彼此控制力量較強;而相對不適合人居住的地方,居民流動性較高,相互控制力較弱,容易產生失範行為。毫無疑問,城市進程中的農村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相對中心城區較低,公共服務、居住環境、社會治安等方面情況較差,居民素質較中心城區居民有一定差異,這在客觀上為社會公共秩序的遵守造成了不利因素。由城市化帶來的社會解組,成為了過渡時期過渡區內各種社會病態的根源,而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都成為過渡區的社會問題的表現形式之一。

    (二)二元差異下的不平等

    1、社會地位的不平等

    一方面,由於農民在社會中處於較低的社會地位,城市居民通常帶著有色的眼光看待農民群體,使其在城市中被孤立起來。同時,城市化進程中的人口高流動率,增加了城鄉居民接觸的機會,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偏見的形成。這種類似於標籤③的作用,會降低農民對自我形象的評價,尤其是對於城市化過程中的農村青少年,這種天生低人一等的感覺是無益於其身心健康發展的。而這種被孤立,也容易促使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緊密地團結在一起,形成小團體。一旦小團體內的個人出現越軌行為,容易相互影響,甚至相互模仿。被貼上標籤,標籤改變了未成年人對自己的看法,人格重組,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進一步加深他人的誤解和偏見,如此惡性循環,導致越軌行為繼續增多,問題也更為嚴重。

    2、資源分配的不平等

    (1)教育資源分配不平等

    城鄉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平等,使不少適齡兒童游離於學校之外。赫希指出,那些願意投入傳統活動的人,不論是追求「高學歷」,還是「致富」或是「成名」等,他們之所以不容易犯罪,是因為從事犯罪會有礙於他們想獲取的「功名利祿」。一個人對傳統活動越投入,越怕失去已取得的成就,也就越不會犯罪。反之,不願意參加或投入社會所讚許的傳統活動的人,就比較會參與犯罪這一類冒險的行為,因為他們無所追求,也無所損失。同時,一個人花在正當活動上的時間越多,包括閱讀、做功課、家庭休閒等活動,就越不會有額外的時間去胡思亂想、去犯罪。因此,天天去上學、常常運動,或者常與家人在一起,都可以減少犯罪的誘惑。④而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平等,在一定意義直接剝奪了未成年人參與某一些傳統活動和正當活動的機會,增加了其犯罪的機率,並導致了下一個不平等產生。

    (2)實現目標的機會不平等

    著名迷亂理論指出,獲取合法財富的機會受到個人的階級與地位的限制。窮人就很難取得較高、較好的教育資源,不論他們如何努力或儲蓄;那些機會較少的人很快就會發現自己被拒於合法獲得財富的大門之外。當文化上確定的社會目標和社會所允許獲取目標的手段產生矛盾時,而這些被允許使用的合法手段或者機會僅僅受限於自己所在的特定階級,被拒於合法機會外的就會產生迷亂或緊張。⑤結果,有些人就會通過非制度性手段來解決無法達到社會目標的問題,而這些非制度性手段往往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儘管所有人都被預期要朝著一個社會最重要的目標努力奮鬥,否則將獲得較低的社會評價,但並非所有的人都有能力通過被認可的手段取得成功,包括艱苦工作、誠實守信、接受教育和克制欲望等。社會自然會給予高學歷者更多的尊重和機會,低學歷者則有可能為了獲取目標採用越軌行為,而那些游離在學校之外的未成年人又該何去何從?城市化使農村地區逐步演化為城市地域,農民賴以生存的耕地在城市擴張中不斷減少,「農轉非」們的就業問題也日益嚴峻。一方面為維持生計,父母進城務工,必然會產生留守兒童;另一方面,這樣一些將來無地可種、又無法通過高學歷來獲得更多機會的未成年人,在城鄉差別的衝擊下,在個人慾望與現實的矛盾中,有多大可能會選擇犯罪手段去實現個人慾求,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3)經濟資源分配不平等

    毋庸置疑,中心城區以外的其他城鎮,不論從政策資金的支持上,還是自身經濟發展的能力上,都遠遠低於中心城區。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使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從農村進入城市,他們有了更多的機會去感受城鄉巨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城鄉一體化必然帶給農村地區翻天覆地的變化,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平等的享受到城市化帶來的所有益處。物質生活條件決定了客觀社會地位的結構差異,而結構差異則限制了人的想法與行為,他們有的基於生活所迫,有的為了儘快致富嫌錢,往往鋌而走險。也就是說,經濟不平等,容易發生衝突與暴力,而與生俱來的不平等導致的衝突,表面上是文化價值衝突的結果,實質上卻是不同族群擁有不同社會經濟資源問題衝突的展現而已。⑥研究表明,經濟資源分配不均,包括其他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均,是導致犯罪率增加的主要原因。⑦

    同時,在控制了都市化程度與社會經濟的絕對發展後,相對剝奪程度越高的地區,犯罪率也越高。即是說,不平等的現象消失的越多,剩下的不平等更讓人難以忍受,人們要求平等的欲望日益高漲,要求機會平等的對象也更為廣泛,達成的手段卻更有限,激起社會更深的不滿,甚至必須藉助非法的手段來求取平等。⑧在城鄉巨大差異面前,在城市化這個巨大的機遇面前,包括農村青少年在內的年輕農民,往往承受著比成年人更大的衝擊和壓力,渴望改變現狀的願望更為迫切,自我期許或被期許的程度也更高,但由於前述的種種不平等,使其達成目標的手段相對有限,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他們採用非制度性手段實現個人目標的可能性。


    結  語

    儘管學界和實務界針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已經提出了各種對策,包括加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聯合防範機制,加大對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律教育,以及對未成年犯罪人採用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充分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對其進行心理矯正的各種方法,以預防其重新犯罪,但在筆者看來,大的社會環境得不到改善,我們現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對策只能治標不治本,並不能從根本上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很多社會問題短時期內無法得到妥善解決,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成因,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以緩解城市化進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矛盾,不失為現階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明智之舉。

注 釋:

    ①家庭不當的教養方式主要包括嬌寵溺愛、簡單粗暴、放任自流、期望過高、缺乏情感溝通等。

    ②在赫希著名的社會約束理論中,他提出社會約束有四大要素,即依附、承諾、參與和信念。「依附」是指個人對家人、親友、師長等「重要他人」所產生的感情聯繫。赫希認為,即使父母分居或離婚,只要孩子依然深愛著父母一方或雙方,只要孩子對父母的情感依附度高,就不容易犯罪。因為有依附感的孩子會考慮到他人的感受,怕失去愛,怕讓自己所在乎的人傷心失望,因而放棄犯罪的企圖。

    ③筆者在此借用了標籤理論的基本概念。該理論指出,越軌之人一旦被貼上標籤,就會帶來兩個效果:汙名的產生和汙名對自我形象的影響。被貼上標籤的人成為社會邊緣人,既不能享受高等教育,也會被排除在高薪的工作之外,也還可能難以獲得常人可享受的社會福利。標籤理論學者更進一步指出,會不會被貼上標籤,違法行為本身只是眾多的因素之一。標籤理論學家貝克爾認為,是社會的上層階級成員為社會的下層階級成員定了規矩。而越軌標籤的分布在現有的各個社會結構中不是隨機的,有些人比較容易被貼上標籤,例如:少數族群、窮人以及無權無勢的人。

    ④《犯罪學理論與實證》,曹立群、周愫嫻著,群眾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第189頁。

    ⑤《犯罪學理論與實證》,曹立群、周愫嫻著,群眾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第120頁。

    ⑥ 衝突理論學者布勞提出了宏觀上的結構衝突理論,他特別強調,一個社會財富上的不平等最可能導致社會衝突的蔓延。

    ⑦臺灣學者周愫嫻關於衝突論的研究表明,經濟資源分配不均(包括收入分配不均和財產分配不均)和社會階層不平等是導致犯罪增加的重要原因。

    ⑧衝突理論學者勞布指出,城市地區的高暴力犯罪率的主因是居民感受到強烈的相對剝奪感。


參考書目:

    1、《犯罪學理論與實證》,曹立群、周愫嫻著,群眾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

    2、《犯罪現象論》,劉廣三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3、《犯罪學通論》,康樹華著,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

    4、《城市化進程中的家庭與青少年犯罪》,金澤剛著,《江蘇公安專科學校學報》,1999年01期。

    5、《預防閒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報告》,中央政法委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領導小組,中國檔案出版社,2002年出版。

    6、《轉型期中國社會犯罪探析》,張小虎著,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出版。

    7、《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問題調查報告》,武彬著,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8、《淺析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預防建議》,雷發鈞著,中國檢察網。

    9、《構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體系之思考》,王國學、周榮瑾著,黃石人民檢察院網。

    10、《城市化進程中農村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及對策》,翔安區法院供稿,廈門市婦聯網。

    作者單位: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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