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還是結婚冷靜期?

2020-12-21 酷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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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離婚冷靜期法律出臺,我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假離婚買房的人豈不是很麻煩?本來以為馬上可以離婚買房的,結果一冷靜就是半年一年。等到辦好離婚手續,買房政策忽然又變了,豈不是很可笑。

其實根本沒有假離婚這種事。你去離婚了,就是真離婚。民政局出的離婚證書,就是法律依據。其中一方拿著你所有的房子走了,再跟別人結婚,你也是沒辦法的,因為離婚協議上你自己願意的。

或許有人說,雙方感情沒破裂,根本沒有離婚的意願,只是為了買房省錢而離婚,怎麼能算真離婚呢。

這是你完全搞不懂基本概念。

婚姻和感情是兩碼事。法律不保護感情,也沒法保護。再強硬的法律,也沒法讓一個人愛上別人。法律只認婚姻關係,而婚姻只是民政登記記錄上的一個冰冷數字。

大多數的婚姻中的男女,對配偶的愛情已經遠不如對第三者的感情,甚至結婚時就不是與最愛的人結婚。

在法律上,無論你們有沒有感情,只要婚姻關係還在,財產和各種相關義務就得按照婚姻法處理。

無論是共有財產,婚前財產,財產繼承,以及其他待遇和義務——戶口待遇、減免稅收、撫養和贍養義務、基於家庭關係的各種福利、醫療、保險、生育權等,都與婚姻關係相關。

婚姻不是為了你我而存在的,它是為社會和國家而存在。它是統治的基石。它捆綁人類個體,讓人不敢輕易犯上作亂。它把人們變成一個個以家庭為單位的互助體,減輕了國家對個體的救援和福利支出。婚姻通過利益共享還打造了階級穩定性,保證一個社會階級結構的長期穩定。

婚禮是一種煽情的儀式。婚禮的背後是冷冰冰的婚姻。

一旦國民收入上升,個人獲得足夠自由,社會福利足夠,婚姻就會飛快解體。典型的例子是瑞典,在瑞典的成年人裡,有婚姻關係的只有三分之一。

在法國,哥斯大黎加,智利,這些思想奔放而經濟繁榮的國家,婚生的孩子已經成為少眾群體。

在上海,天津,北京,深圳,這些中國最發達的城市,離婚率也是名列前茅。

在上海,曾經出臺過這樣的政策:外地人買房需要有婚姻,單身的買房受限制。

有些政策鼓勵你為了買房而結婚,有些政策讓人為了多買一套房而離婚。看起來很矛盾,根源其實都一樣:為了打造一個「一對夫婦有一套適合居住的房子」這樣一個標準化的穩定社會。如果說抄作業,大概是抄襲新加坡自六十年前就實行的組屋政策。

標準化的家庭模式,或許適合大多數人。如果你是那少數派,那是你的不幸。

02

冷靜期可以減少離婚率麼?

肯定可以。

大多數離婚都是需要激情的。一旦失去了激情,就會繼續那種得過且過的苟活日子。諸多中國人的一生,都是這麼混過來的。

冷靜期對減少離婚數量有多大效率,得看冷靜期有多長。如果冷靜期是一個月,會略有成效。如果冷靜期是三年或四年,會很有效。

如果冷靜期是二十年,大概全中國也沒幾對夫妻能夠成功離婚。二十年熬下來,普通人都會意志崩潰,離婚的意願被徹底摧毀。

離婚冷靜期會促進婚姻率嗎?

從大多數國家的實踐看,離婚越難,結婚率就會越低。比如新加坡,離婚需要雙方正式申請後再分居三年,三年之內不能住一起,不能有表示感情未斷的跡象,比如說為對方洗衣服、熨衣服,或者以夫妻名義一起參加朋友聚會。如果三年後有一方還不同意離婚,那就再延長一年,四年後離婚。

這對習慣了離婚隨到隨辦的中國人而言,或許是苛刻到不可思議的刁難程序。但是,即便如此,新加坡還是有不少人離婚。

新加坡的離婚率飛速上升,並不是離婚的總人數多了,而是結婚的人少了。離婚率是相對於有婚姻的人數的比例。離婚難,讓人不敢結婚,越來越多的人保持獨身,有婚姻關係的人越來越少,所以即便每年離婚總人數不變,離婚率也會越來越高。

或許有一天,某個國家會有神奇的現象:離婚率超過110%。如果每年結婚的人數只有100萬,離婚的人數是110萬,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在一些天主教勢力強盛的國家,法律禁止離婚。比如菲律賓、馬爾他、安道爾、聖馬利諾和當年的愛爾蘭。

現代文明下的社會,一旦禁止離婚,就意味著對婚外兩性關係的寬容。比如在菲律賓,很多人都有婚外同居配偶,或者一個人同時有好幾個性伴侶,遍地都是非婚生子。即便是菲律賓現任總統,也是這樣。

03

結婚和離婚,都是容易衝動的。衝動的結果,是帶來各種多餘的麻煩。相對而言,衝動離婚的後果很小,即便衝動離婚了,再復婚只需要去辦個復婚手續,一會兒就辦好。但是衝動結婚帶來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它把二個本來素不相關的家族捆綁在一起,把雙方的人際關係捆綁在一起,再生下沒法分割的孩子,以及孩子的教育問題,處理起來極其複雜。

從後果的嚴重性看,如果衝動結婚是老虎,衝動離婚連貓咪都算不上。個人要努力避免的,不是衝動離婚,而是衝動結婚。

如果一個國家已經有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的存在本來就是多餘。婚姻法的存在只有一個目的:讓婚姻契約變成唯一的的合同模板,其他模板都不被接受。

在某些國家,比如法國,除了婚姻關係,還有法定同居關係,給人多了一種選擇。

這是個多元化的社會,人人都應該理所當然自由選擇婚姻的模式。但是,當婚姻法或民法只讓人有一種選擇的時候,步入婚姻就必須謹慎。婚姻關係退出成本極高,現在又加上「冷靜期」以減少激情離婚,年輕讓人不能不考慮結婚帶來的種種後果。

在未來的社會,婚姻會變成一種非常慎重的選擇。婚禮上,主婚人要這樣問:

在未來的歲月,有70%的可能你們會在二年之後不再有激情,80%的可能七年之後彼此厭惡,出軌的概率高達65%,但是你們依然要與對方生活在一個房間,睡同一張床,收入分享。對方若是遭遇事業破產、嗜賭或涉嫌各種麻煩,都會連累你。有80%的夫婦因為雙方原生家庭的關係而極不愉快。離婚需要解決的難題很多。現在你們冷靜考慮一小時,如果你們能接受對方,請一小時後互換戒指。

在婚禮之後,還有二年的試婚冷靜期,這段期間不建議生孩子。二年之後,雙方覺得婚姻適合延續,那就續籤合同。此後每隔五年續籤一次。若是不續籤,則婚姻自動解除。

04

我不知道迷戀現存婚姻制度的都是哪些人。他們是真心喜歡婚姻,或者這僅僅是一種被洗腦的政治正確。

有人說婚姻能更好地保護婦女權益。但是我所看到的女拳人士,幾乎都反對婚姻制度,她們認為現有婚姻是男拳社會的遺毒,是女性自主權和發展機會的剝奪。

認為婚姻能更好保護婦女權益的,大體上是那種田園女拳。

在中國的婚戀市場上,經常見到這樣的場景:一個月薪三千的女人,對另一半的要求是月薪三萬,有房有車,她們認為男人理所當然掙大錢養女人,還得讓女人過上好日子,一個連女朋友都不能供養的男朋友有什麼用。

大多數女人嫁人的前提,就是男人得有房,有車,還得有高收入。

田園女拳把婚姻變成一種非常猥瑣的東西,用正宗女拳的話來說,就是物化女性。用馬克思的原話來說,婚姻是一種法律保護的賣淫。

但是,在鄰國日本,似乎是完全不同的情況。在日本,大約90%的新婚夫婦結婚後租房子住,大約5%是雙方一起買房,還有5%是和父母一起住。

日本人通常是一對夫婦到了四十歲以後,有錢了才會考慮買房。

日本女性要求男人買房才結婚的事兒極少,這種女人在日本會深受鄙視。日本男人也幾乎沒有要求父母給他買房結婚的,這種男人會被人一輩子看不起。

在日本這種社會,婚姻關係沒有那麼田園,結婚基於愛情而不是物質和階級的成分更多。即便如此,日本人依然對婚姻很慎重,因為離婚的成本依然很高,涉足婚姻帶來的個人自由損失依然需要考慮。

所以,對於離婚有冷靜期,而結婚沒有冷靜期的做法,我依然困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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