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交警查處的兩起交通違法案例中,兩名駕駛員之前都曾因為醉駕被依法吊銷駕駛證,可如此沉痛的教訓並未讓他們認識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兩人卻仍心存僥倖,任性地駕車出行,結果必是難逃法網。
5月13日8時20分許,長春交警寬城大隊民警霍警官和郝警官在亞泰大街附近執勤時,發現一輛車號為吉AY***8的計程車,沿亞泰大街由北向南行駛到八路公交車終點時,看到有交警在就放慢了車速,這一異常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於是上前檢查,當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司機吳某說他忘帶了,民警說提供身份證號也可以,吳某卻說身份證號碼記不住了。民警察覺到有問題,於是將吳某帶回大隊,經查得知原來吳某已於2018年2月因醉酒駕駛被公安機關處以吊銷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5月15日9時30分許,長春交警寬城大隊民警蘇警官、翟警官在凱旋路與鐵北一路交會處執勤時,發現一輛車號為吉A9***N的小型轎車沿凱旋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鐵北二路路口時,因其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民警要予以查處。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馬某遲遲不能提供駕駛證。於是民警將馬某帶回大隊,經查得知原來馬某已於2016年因醉酒駕駛被公安機關處以吊銷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吳某和馬某的行為都已構成「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吳某和馬某將面臨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罰款2000元的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1.無證駕駛該怎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無證駕駛可分為以下幾種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認定為無證駕駛):
(1)機動車駕駛人在未經過專門的駕駛員培訓學校的駕駛技能訓練與考試,進而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為無證駕駛;
(2)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車型超出駕駛證核定的準駕車型的範圍的(可參考下面的「準駕車型及代號」表格進行對照),作無證駕駛處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開B照的車,或只持B照的人開A照的車等等);
(3)駕駛人未隨身攜帶與所駕車型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應視為無證駕駛;
(4)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或其他非法途徑獲取的駕駛證,或駕駛證已過期失效,或被暫扣、吊銷或撤消的,均視為無證駕駛;
(5)駕駛人的年齡或健康狀況不符合駕駛條件的(多指實際年齡超出所駕車型的最大年齡限制,如年齡不足按照非法獲取機動車駕駛證處理,歸類到(4)的情況);
(6)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有特殊許可證明的除外);
(7)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無證駕駛會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由於無證駕駛人員沒有經過專業的學習培訓,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加上在日常駕駛時常有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到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也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交警呼籲大家要珍愛生命,自覺摒棄無證駕駛交通陋習。
(來源: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