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3日 09:41 來源:《中國文學研究》 作者:劉天振
字號內容摘要:一、古代目錄書「子部·小說家」對博物體、專業書的著錄歷代目錄書「子部·小說家」所著錄的兩類著作與現代小說觀念最為乖悖:一是博物體著作,如《博物志》、《酉陽雜俎》等。以下是歷代書目著錄博物體、專業著作情況一覽表:中國傳統博物學①「是儒家『博物』觀念的產物,常用來形容人們所見所聞的各種知識的總匯」。」[3](P594)張華《博物志》作為早期博物體著作,其題材來源除個別故事如「八月浮槎」不見他書記載,絕大部分是採集舊著而來,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六十七「子部小說家類」說:「《博物志》十卷(漢魏叢書本),……是本蓋後人未見原書,惟採掇諸書所引,而附益以他小說。二、中晚明學界對「小說家類」博物功能認識的自覺中國古人對於「知識」的興趣與掌握常用「博物」來表達,而博物的書又常被置於「小說」名義之下。
關鍵詞:博物;小說家;著錄;著作;學術;雜家;知識庫;類書;書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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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論及文言小說之功能,學界所論主要集中於資治體、輔名教的實用功能,證經補史的學術功能,以及助談笑、資閒暇的娛樂功能等幾個方面,而對其匯聚知識、博物多識的知識庫功能鮮有關注。而這種認識又導致對文言小說文獻資源的開發主要囿於文學、史學等人文科學領域。其實,文言小說的「知識庫」功能在古代學術史上是名至實歸的:在中國目錄學史上,自《隋書·經籍志》至《四庫全書總目》,「子部小說家」著錄博物體著作及專業圖書是一個通例;古代學界對「小說家類」作品「博識」功能認識的完全自覺與極力張揚發生於中晚明時期,體現於當時學者的論述、小說類書及小說叢書的編纂等多個方面。有鑑於此,我們對古代文言小說文獻資源的開發就不能僅囿於人文、社科領域,還應拓展到自然科學研究領域。
關 鍵 詞:文言小說/知識庫功能/古代小說文獻資源開發
論及文言小說或曰舊小說、子部小說之功能,古今學界所論主要集中於資治體、輔名教的實用功能,證經補史的學術功能,以及助談笑、資閒暇的娛樂功能等幾個方面,而對其匯聚知識、博物多識的知識庫功能關注甚少。而這種認識又導致對古代小說文獻資源的開發主要囿於文學、史學等人文科學領域。其實,文言小說的「知識庫」功能在古代學術史上是名至實歸的,因此其文獻價值不僅體現於人文、社科研究領域,在自然科學領域也有很大的開發利用潛力。以下我們將從古代目錄書的著錄、古代學者的論述及小說類書、小說叢書的編纂三個方面,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一、古代目錄書「子部·小說家」對博物體、專業書的著錄
歷代目錄書「子部·小說家」所著錄的兩類著作與現代小說觀念最為乖悖:一是博物體著作,如《博物志》、《酉陽雜俎》等。二是眾多專業性書籍,如各種專業圖譜、志錄等。可以說,自《隋書·經籍志》至《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門戶容納博物體著作、專業著作是一個通例。以下是歷代書目著錄博物體、專業著作情況一覽表:
中國傳統博物學①「是儒家『博物』觀念的產物,常用來形容人們所見所聞的各種知識的總匯」。[1]同時傳統博物學「有誌異的特徵,神秘主義的傾向」。[2]就是說,它將「怪力亂神」的內容也納入其知識體系之中。綜而言之,中國傳統博物學具有綜合性、經驗性、誌異性等特徵,《博物志》、《酉陽雜俎》等書中都有鮮明的體現。
以《博物志》、《酉陽雜俎》等為代表的博物體著作,在中國目錄學史上一直遊移於「子部」的「雜家」與「小說家」之間。以張華《博物志》為例:《隋書·經籍志》入「雜家類」,《舊唐書·經籍志》與《新唐書·藝文志》改入「小說家類」,《崇文總目》入「小說類」,《通志·藝文略》《中興館閣書目》《直齋書錄解題》《宋史·藝文志》併入「雜家類」。明焦竑《國史經籍志》將張華《博物志》、李石《續博物志》及訓詁辨訂類的《古今注》《事物紀原》等併入「雜家類」。在清代,《明史·藝文志》將博物體著作歸入「子部·雜家類」,著錄明人所著:趙弼《事物紀原刪定》、解延年《物類集說》、戴璟《博物策會》、穆希文《動植紀原》、王三聘《事物考》、閔文震《異物類苑》、朱謀《玄覽》、董斯張《廣博物志》等書。清代《四庫全書總目》則將《博物志》歸入「子部·小說家類」。對於《博物志》續書的歸類。明清書目也是兩柄於「雜家」與「小說家」之間。《博物志補》於《千頃堂書目》入「子部·雜家類」,於《四庫總目》隸「子部·小說家類」。《廣博物志》於《千頃堂書目》、《四庫全書總目》均入「子部·類書類」,但《明史·藝文志》卻改隸「子部·雜家類」。而現代纂修《續修四庫全書》,又將清代徐壽基《續廣博物志》歸入「子部·小說家類」。
除了前述「雜家」、「小說家」的歸類,有意味的是,明代有些書目及叢書將《博物志》歸入「格物家」名下。嘉靖間高儒《百川書志》「子志三·格物家」之下著錄了張華《博物志》十卷、李石《續博物志》十卷。[2]萬曆間杭州出版商胡文煥編輯《格致叢書》,其「經翼」類也收錄《博物志》、《續博物志》。其實,「格物家」之歸類是對前代「雜家」歸類的繼承與延伸,反映了中晚明學界對《博物志》「自然研究」特點的新認識。
著眼於《博物志》崇尚博物的知識性以及綴輯舊文的成書方式,將這一系列著作歸入「雜家」更為恰當。所謂「雜家」,班固《漢志》說:「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為之,則漫羨無所歸心。」[3](P594)張華《博物志》作為早期博物體著作,其題材來源除個別故事如「八月浮槎」不見他書記載,絕大部分是採集舊著而來,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六十七「子部小說家類」說:「《博物志》十卷(漢魏叢書本),……是本蓋後人未見原書,惟採掇諸書所引,而附益以他小說,分類成編,故證以諸書所引,或有或無,或合或不合也。」[4](P172)魯迅先生也說其「乃類記異境奇物及古代瑣聞雜事,皆刺取故書,殊乏新異」,並懷疑:「(《博物志》)不能副其名,或由後人綴輯復成,非其原本歟?」[5](P31)文獻學家吳楓更稱《博物志》「僅就搜集選擇的材料。分門別類剪裁、排比和編纂」[6](P118)。所以清黃丕烈《刻連江葉氏本〈博物志〉序》說:「茂先此書大略撮取載籍所為,故自來目錄皆入之雜家。」
現代的古代小說研究界一般將《博物志》、《酉陽雜俎》等書視為「博物體志怪小說」②,幾無異議。這一文體概念的提出,繼承了古人對其「雜家」與「小說家」兩屬性質的認識,並落腳於文學研究這一情境,實際只是立足於此類著作的誌異性特徵,而忽略了其佔主導地位的博物性或知識性。如果按照現代小說的標準,在文言小說諸種類型中,博物體志怪的小說特性是比較薄弱的。實際上,《博物志》並不能算作合格的小說著作,它是地理博物雜說異聞的總匯,地理博物的內容最為突出,此外,「一是記載了許多全無故事性的雜考雜說雜物,二是記載了許多故事性很強的非地理博物性的傳說。本來地理博物體志怪的小說特徵就不及雜記體來得鮮明,再加上這一點,結果是博則博矣,但卻大大削弱了它的小說性,叢脞蕪雜,雞零狗碎,幾乎成了一盤大雜燴。」[7](P265)《博物志》與現代小說標準還相去甚遠。
由上表還可以看出,清代以前,公私書目「子部·小說家」著錄專業著作的體例呈現總體的穩定性。但進入清代,情況發生顯著變化。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張廷玉等《明史·藝文志》、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已將專業圖書基本上逐出「小說家」門。《千頃堂書目》「小說家」著錄了《考槃餘事》、《山林經濟籍》等書,其內容呈現一定的專業性,但總起來看,題材龐雜,包羅甚廣,如《山林經濟籍》內容涉及棲逸、達生、治農、訓俗、奉養、寄興、漫遊、玩物等主題,以至今人編《中國叢書廣錄》等書將其歸入「彙編·雜纂類」叢書。《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將動物、植物、器物、食物、雜伎、藝術等專業譜錄,統統移出家門,分別歸入「子部」的「譜錄類」、「農家類」、「藝術類」、「雜家類·雜品之屬」等。將上述專業著作清理出「小說家」門,使《四庫全書總目》「子部·小說家類」著錄作品的敘事性、文學性更為突出。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一篇《史家對小說之著錄及論述》曾肯定《四庫總目》「小說家」分類的進步性:「校以胡應麟之所分,實止兩類,前一即『雜錄』,後二即『志怪』,第析敘事有條貫者為『異聞』,鈔錄細碎者為『瑣語』而已。傳奇不著錄;『叢談』『辯訂』『箴規』三類則多改隸於雜家,小說範圍,至是乃稍整潔矣。」[5](P6)這其中也包括專業書籍的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