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紅殺人案沉冤昭雪:寧可放過一個壞人,但請不要冤枉一個好人

2020-12-08 島城法律人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今天,吳春紅投毒殺人案終於沉冤昭雪。

從2004年案發到今日平反,吳春紅和家人用了16年。

16年裡,吳春紅歷經了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四次有罪判決(三次死緩、一次無期徒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三次裁定發回重審,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有罪判決。

經過吳春紅和家人堅持不懈的申訴,案件終於峰迴路轉。

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審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指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案件仿佛有了一線曙光。

20191024日,吳春紅女兒吳莉莉寫到我和我的家人,昨天早上從河南民權出發,到晚上十點十分到達浙江金華監獄,雖然昨天到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我們還是圍繞著浙江金華監獄轉了一圈,想像著感受著父親就在裡面的某一個房間,我們和父親在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村落,離父親那麼那麼近,心跳一直加速,跳的特別厲害,要一直深呼吸才能平復激動的心情。

讀了這段文字,不禁讓人淚目。

父親身陷囹圄,女兒奔走呼號。女兒與父親雖然只隔了一道牆,卻仿佛是在世界兩端。女兒對父親的思念、愛護,對父親蒙冤的憤懣、抗爭,對為父平反的信念、期待,都融入這幾句樸素的文字裡,打動人心。

吳春紅是不幸的,無辜蒙冤入獄16年。16年裡,與世隔絕,與家人分離。16年裡,吳春紅和家人只做了一件事:不斷上訴、不斷申訴。他們因為別人的錯誤搭上了自己的人生,冤案如同一座大山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

不幸中的幸事:大山推翻了,最終,正義得以伸張。

遲到正義還是正義嗎?

有人說: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辦錯一個案子很容易,但糾正一個錯案卻難於上青天。刑案尤其如此。

這一點,最高人民法院就吳春紅申訴作出的(2018)最高法刑申49號《再審決定書》即為例證,我們可以從中發現商丘中院、河南高院裁判,吳春紅上訴、申訴的軌跡:

2005年6月23日,商丘中院作出2005商刑初4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50813元。

吳春紅不服,提出上訴。

2005年12月9日,河南高院作出(2005)豫法刑二終字第424號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6年6月22日,商丘中院作出2006商刑初3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54400元。

吳春紅不服,提出上訴。

2006年12月22日,河南高院作出(2006)豫刑一終字第343號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7年7月13日,商丘中院作出2007商刑初32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60000元。

吳春紅不服,提出上訴。

2007年10月30日,河南高院作出(2007)豫法刑二終字第271號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8年10月15日,商丘中院作出(2008)商刑初70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13737.5元。

吳春紅不服,提出上訴。

2009年7月6日,河南高院作出(2009)豫法刑四終字第00019號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吳春紅不服,提出申訴。

2012年12月7日,河南高院作出(2012)豫法刑申字第00130號駁回申訴通知。

吳春紅不服,堅持申訴。

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高院再審。

2020年4月1日,河南省高院再審宣告吳春紅無罪,當庭釋放。

錯案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糾正錯案更是百轉千回。

商丘中院在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的情況下,先後四次堅持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其中三次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在河南高院先後三次發回重審後,還是作出了吳春紅無期徒刑的有罪判決。刑事司法者在吳春紅案中的偏執、倨傲可見一斑。

2004年,吳春紅案發時恰逢公安部開展的偵破命案專項行動,「命案必破」幾乎成為了公安機關打擊命案犯罪活動的不二法則。有的地方公安機關沒有正確領會、理解「命案必破」的前提和限制,片面追求破案率,急功近利,造成了諸如河南吳春紅、河北聶樹斌、湖北京山佘祥林等系列冤假錯案。

隨著「疑罪從無」理念的深入人心以及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持續推進, 「命案必破」等唯心的、違背客觀規律的、以偵查為中心的錯誤司法理念必將逐步被摒棄。

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是純粹、樸素理想的刑事司法價值觀。但在現實中,有時不能實現。我們必須接受有的壞人確實成為漏網之魚現實我們不能接受讓好人為壞人背鍋的悲劇

與其在冤枉一個好人的同時放過了一個壞人,不如:寧可放過一個壞人,但請不要冤枉一個好人!

版權聲明:本文系王龍律師原創,轉載請註明出處。

相關焦點

  • 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
    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 發布時間:2020-11-12 07:37 星期四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 張波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 放過一個壞人,不要冤枉一個好人
    這起事件引起了巨大反響,網友紛紛表示,我們可以放過一個壞人,但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很明顯張玉環就是廣大網友之中的"好人"。並要求還張玉環一個公道,也要求嚴懲真兇。這算不算是遲來的正義?可是看客們又有幾人記得什麼是嚴打時期,又有幾人知道我國的法律在不斷完善?又有幾人關注過《刑事訴訟法》的非法證據排查原則是從何時寫入法律條文的?
  • 從張志超案,說說為什麼寧可放過100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有律師說,「判決書認定張志超作案的時間是三分鐘,張志超在這三分鐘之內要強姦、殺人、藏屍,他還要跑下樓,跑100多米去買一個鑰匙把鎖換了,還要交代王廣超不去報案,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是不可能完成的。」該案歷經多次延期再審,2020年1月13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告張志超無罪,當時他已經被羈押了5449天,從一個中學生變成了一個中年人。別人的青春都是燦爛的,而他15年最寶貴的的青春,只能在陰暗的監獄裡度過。
  • 吳春紅、張志超昭雪案輿情事件分析
    警方調查認為,該案是一起人為投毒案,同村的吳春紅被鎖定為嫌疑人。始終不認罪的吳春紅,先後經歷了3次被判死緩、3次撤銷原判、1次無期徒刑和1次維持原判。2020年4月1日,吳春紅無罪獲釋。4月2日凌晨5時許,吳春紅回到了闊別16年的家。見到家人他十分激動,想大哭一場,他希望冤枉他的人能公開向他道歉。
  • 我和司法鑑定|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不簡單。壞人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常常絞盡腦汁,挖空心思,而好人往往沒有防備,易中暗箭。我所就曾受理過一起司法鑑定案件,差點讓壞人溜之大吉。有一次,一個地方的農村信用社和兩個擔保人有爭議,找到當時街道協調貸款的一位領導想調解一下。但是,街道根本調解不了!
  • 《天下無詐》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也絕對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片中由丁志誠飾演的關前線,說過一句話: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也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這句話看似很簡單,聽一遍就能記住,看一次就能理解。我相信很多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都想堂堂正正、理直氣壯的說出這句話。
  • 北大男老師被舉報 網友:不冤枉一個好人 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 12歲女生懷孕100多人被查DNA 網友:不冤枉一個好人 也不要放過任何...
    對此有網友表示: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要放過任何一個壞人!網友評論毛豆的小米: DNA是不會撒謊的,要麼驗DNA的人撒謊,一個班主任估計也沒這麼大能量,要麼就是女生撒謊鹿童立心:應該是女生有問題JohnnieWalker_牆內版:衣冠禽獸!!!必須得徹查、嚴辦、重判!
  • 「隔離」16年再見家人 吳春紅的「洗冤錄」
    世界首條磁懸浮列車在上海運行,馬克·扎克伯格創立臉書,雅典奧運會舉辦,而在同一年,吳春紅也失去了自由,如今,他終於洗刷罪名,這16年間,他到底經歷了什麼?因為疫情,不少人隔離了一兩個月,再見家人十分激動;這個叫吳春紅的男人,時隔16年,才有機會和家人重聚。吳春紅為啥要「隔離」這麼久?因為在2004年,他被認定為投毒案兇手,造成了同村電工家的2個孩子一死一傷。
  • 辛普森案25年:不放過一個壞人,還是不冤枉一個好人?
    我告訴他不要愛我做的事情,否則很快會失望。這兩次偶遇——以及我多年以來、尤其是辛普森案裁決之後遇到的數百次類似情形——顯示了公眾對辯護律師的反應。當我們代理公眾喜歡的被告時,公眾愛我們。當我們代理公眾不喜歡的被告時,公眾恨我們。對有的刑辯律師來說,這無所謂,因為他們選擇受歡迎的客戶。這些律師從沒有想過代理公眾不喜歡的客戶。
  • 寧可當一個偶爾做好事的壞人,不要當個不能做壞事的好人
    即使是面對明成的暴力,拳打腳踢致使明玉骨裂,風向依然一邊倒地偏向了明成那一邊,一時間大家都成了好人,世間所有的人仿佛都擁有了善良的品格,大家都勸明玉放過明成,千萬別讓他坐監獄。明玉答應了,只是想錄個明成懺悔的視頻作為自衛,結果大家還是埋怨明玉,為什麼就是不肯放過他呢?
  • 沉冤昭雪,張氏叔侄有一個樸素信仰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電 題:沉冤昭雪,張氏叔侄有一個樸素信仰  中新社記者 歐陽開宇  「沒幹壞事,為什麼怕來法院。」略顯激動的安徽村民張高平話音未落,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內的法官們都鼓起掌來。  這裡是4日在最高法院審判庭舉辦的國家憲法日主題活動現場。
  • 郴州團委書記:相信警方不會放過一個壞人;警方:對,你被拘捕了
    郴州團委書記:相信警方不會放過一個壞人;警方:你被拘捕了湖南省郴州海歸女企業家舉報北湖團委書記楚挺徵涉嫌猥褻一事引發社會關注。我一個堂堂的團委書記,有妻子孩子,這樣的身份不允許我做那樣出格的事情。二是喝多了不至於給人脫褲子都不記得。團委書記楚挺徵說:過去請過楊某某,妻子也在場,這次算是給楊某某接風。當晚是喝了不少酒,喝多了,但喝多了還不至於不記得給她脫褲子。三是違反八項規定接受組織處分。
  •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斷不放過一個壞人:斷案高手包拯憑啥這麼牛?
    包公道:「不要如此。雖則不可以私廢公,然而我與太師有師生之誼,你我乃年家弟兄,有通家之好,不過因有此案,要當面對質對質,務要實實說來,大家方有個計較。千萬不要畏罪迴避。」龐昱因見包公方才言語,頗有護他的意思,又見和容悅色,一味的商量,必要設法救他。莫若他從實應了,求求包黑,或者看爹爹面上往輕裡改正改正,也就沒事了。
  • 《十二怒漢》:寧可放過一千,不願錯殺一個
    影片講述一個在貧民窟中長大的男孩被指控謀殺生父,案件的旁觀者和兇器均以呈堂鐵證如山,而擔任此案陪審團的12個人要於案件結案前在陪審團休息室裡討論案情,而討論結果必須要一致通過才能正式結案的故事。十二個男人,從事不同的職業,有著不同的經歷,帶著不同的性格,懷著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識,從未謀面,在一個陰沉的下午,聚在一間屋子裡,在法律面前決定著一個18歲男孩的生與死。他們中的8號,懷揣著對生命的尊重,孤軍奮戰,最終保住了男孩的性命。
  • 河南一農民16年沉冤昭雪!
    要知道05年的50萬元人民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啊!一套北京的房子是足夠了!而遠在中原腹地的河南民權一個名叫吳春紅的男子卻經歷了不一樣的事件。原來這位吳春紅的男子因為在16年前涉嫌一起投毒案,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是一直因為證據不足被判了四次,河南省高院發回重審三次,商丘市中院才從死緩改判無期。經歷16年之後,河南省高院改判無罪。
  • 世界財富精英會回應不實信息,莫要放過一個壞人,也別冤枉一個好人
    世界財富精英會聲明稱,也非常感謝新京報暗訪記者能夠提供給公眾這樣一個在光天化日之下當眾招嫖的視頻線索,更希望有關政府部門立即展開調查,查個水落石出,做到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讓違法者受到嚴懲,讓守法者洗清冤屈。
  • 呼格吉勒圖宣告無罪 網友:沉冤昭雪 大快人心
    近日,人們最關注的案件莫過於呼格吉勒圖案,15日,內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圖無罪後,呼格吉勒圖宣告無罪新聞在網上廣泛傳播開來,有網友表示,沉冤昭雪,大快人心。也有網友認為,遲來的正義難稱正義,一名小夥就這麼稀裡糊塗的死了。賠償再多的錢,也不能彌補那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據悉呼格吉勒圖宣告無罪後,呼格吉勒圖母親抱頭大哭。
  • 搞笑漫畫:老杜洗心革面卻被美女送進監獄,請善待做壞人的好人!
    搞笑漫畫:老杜洗心革面卻被美女送進監獄,請善待做壞人的好人!老杜既已下定決心了,便不會再重蹈覆轍了,他也一定會堅守自己的心,做一個行善積德的好人,他出去之後便見了他的那些小弟,小弟有想要再出去幹一票,卻被老杜給說服了。他說他打算要洗心革面,再也不做壞事了,小弟很信任他,所以也跟著做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