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9:4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城管局友情提示廣大市民,在新建商品房購買、交易過程中,要加強風險意識和法律維權意識,尤其注意以下事項:
一、「五證」不全的商品房堅決不要購買,易造成不能交房、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等不良後果,購房者的權益將難以得到法律保障,存在極大風險。
二、認真查看所選房地產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要輕信銷售人員的承諾和說辭!如該房地產項目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定要查驗所選商品房樓號是否與公示證件樓號一致,是否在證件預售範圍內!
三、開發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電商費等形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都是開發商的違規行為,購房戶不要跟風參與,主動規避風險。
四、應避免在所選房地產項目銷售場所以外的地點進行商品房買賣和交款行為,不要輕易委託他人處理商品房買賣相關事宜。
五、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交款前要確認合同、票據上開發企業的公章與收款方一致,用途不明的款項要求銷售人員解釋清楚,不屬房款的款項購買者可不予交納。
六、在籤訂相關商品房認購合同、交款票據等書面材料時,應仔細閱讀,充分理解,一定要注意保存樓盤購房合同,付款票據等相關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七、貫徹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要參與、傳播各類炒房活動,不要讓住房脫離了本來的居住屬性。房地產銷售屬於市場行為,購房人購買商品房屬於經濟生活的範疇,如果購買「五證」不全的房屋不能充分保障購房人的利益,出現後續問題和糾紛應當遵照市場規則依法解決。
八、城管局在此特別告誡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不得進行預售。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售房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告誡中介機構:要守法誠信經營,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一律不得提供中介服務,一旦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切記!佔小便宜吃大虧,不要因為價格因素購買「五證」不全的商品房!
祝願廣大市民能享受到滿意、放心、舒適的住房!
來源:城管動態
原標題:《@定州人,購房須謹慎,城管局溫馨提示應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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