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諮詢中,有當事人問自己居住了多年的公租房,現在要徵收拆遷了,自己能否得到補償款,都有哪些呢?實踐中,對於公租房的處理一直也有爭議,今天帶大家了解一下。
簡單來說,公租房是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興建的房屋。在實際生活中,滿足一定條件的承租人也是可以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的,所以公租房面臨徵收拆遷時,根據是否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權,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以承租人的身份獲得補償;另一種是以所有權人的身份獲得補償。補償方式主要是貨幣補償與房屋安置補償的方式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
一、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這種方式是指承租人滿足條件,已經購得了該房屋,變成房屋的所有權人,此時承租人可以作為被徵收人與徵收方進行協商,籤訂補償協議並獲得相關合理的補償。
例如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中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知,公房承租人願意按照房改政策購買所承租公房的,在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20日內可以購買。購房後公房承租人作為被徵收人與區、縣房屋徵收部門籤訂補償協議。
二、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此種情況下,承租人不能被視為被徵收人,但是也可以獲得相關合理的補償,具體依據各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相關政策而定。
例如根據《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中相關規定知,徵收居住房屋的,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應當由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籤訂。
1、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係終止,對被徵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20%;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80%+價格補貼。
2、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被徵收人負責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賃關係繼續保持。對被徵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價格補貼。
另外,也應當補償其他費用,例如搬遷補償費、裝飾裝修補償以及停產停也損失等。
實踐中,對於公租房的拆遷問題往往較為複雜,其中包括多種情況,不僅有公租房承租人與徵收方之間的糾紛,也有實際居住人與徵收方或者承租人之間的糾紛,因此,在現實的補償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當然這需要有證據材料支持,所以,建議大家保存好公租房分配時所籤訂的公租房租賃合同和房租繳納憑證,以確保承租人主體身份無爭議,如果取得所有權人身份的,保存好購房合同等證明材料,以便獲得合理的補償安置。如果您遇到具體情況,也可以諮詢專業的徵收拆遷律師幫助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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