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4 17: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9月1日,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治利等17名被告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貪汙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罪等12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組織、領導者劉治利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6名被告人十七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時判處沒收個人財產、追繳違法所得、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罰金共計兩千餘萬元。
由於本案社會影響重大,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相關規定,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依法組成合議庭,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了案件審理,確保了案件審判的公開性和公正性。
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在庭後採訪了四名陪審員對此次案件及陪審工作的感悟。
劉東
我參陪完成此次案件的審理,用八個字總結感受就是「合理、合規、人性、辛苦」,我們此次運用七人合議庭的審理,將這起涉黑案件辦理得合理、合規、合法。同時案件在整體審理過程中還體現我們合議庭的人性關懷,在天氣炎熱和5天長時間的審理的過程中,提供風扇、空調等解暑設備,保障了當事人的身體健康。我認為,人民陪審員是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的一項重要制度,人民陪審員應積極承擔責任,履行好「不穿法袍的法官」的職責,做讓人民群眾放心的人民陪審員。
王慧蘭
我懷著對法律的求知慾和對社會問題的探知欲加入了人民陪審員的隊伍,在參加了幾次陪審後,我發現陪審工作其實也是對自己的深度普法,現在很多刑事案件折射出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離普通大眾並不遙遠,甚至就在身邊,群眾應該多學習法律法規,多了解典型案件,才能更好的運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也深刻明白法律的紅線是不能觸碰的,否則後悔終生。
楊斌
劉治利案件是我第一次參加陪審案件,沒想到第一次參陪就是七人合議庭的案件,一下陪審了5天多,我認為做人民陪審工作,主要要有責任和擔當意識,要不畏艱難,堅守自己崗位,做胸懷「敬畏心、公德心、上進心、有熱心」的一心為民的人民陪審員。
郝二霞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七人合議庭,我認為七人合議庭的形式更有效的保證了嚴肅合法的庭審要求,充分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通過參加案件陪審,感到法其實就在我們身邊,酒駕的僥倖心理、惡意使用信用卡的利弊、各種非法集資、高利誘的掙錢平臺、在校大學生的校園貸、網路遊戲等都是我們身邊的法律案件,我認為不僅我們身為人民陪審員要多學習法律知識,我們作為人民也要多學習法律法規,這對維護我們自身合法權益起到重要作用。
文字:王欣悅
圖片:劉 濤
原標題:《【頭條播報】「做好不穿法袍的法官」 ——從人民陪審員角度看劉治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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