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進門大屏幕上寫著調價規定
5月3日,合肥市鉑金漢宮小區業主突然得知一個消息,自家小區的地下停車庫的停車費從原來的180元/月,漲價至280元/月。這令大多數業主很是不解,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為何小區停車費要漲價?漲價的問題到底由誰來說了算?
業主:小區停車費在不知情情況下漲價
5月3日上午8點,家住合肥市鉑金漢宮的王先生跟往常一樣在小區保安處交停車費,當時王先生匆匆出門,交了錢後就走了。可回家後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看到繳費單,著實嚇了一跳。
「原來一個月只要180元,這次一下交了280元,我以為老公交錯了。」李女士回憶道。她立馬來到小區保安處詢問情況,這才知道原來停車費漲價了。李女士表示,作為業主他們根本沒有收到漲價的通知。
5月6日上午10點左右,不少業主對小區停車費漲價的情況,表示不滿意, 「莫名其妙的就漲價了,還漲了100塊。」一位業主抱怨道。
隨後,在小區的電梯裡,發現一張溫馨提示上面寫道:接到開發商通知,從5月3日起,車庫月租費用和臨時停車費進行調整。車庫月租費用由原來的180元/月調整至280元/月,臨時停車費調整為1-3小時/5元,3-10小時/10元,10-24/小時20元。
物業、開發商:停車庫產權為開發商所有 調價為自行調整
5月6日上午10點,小區物業一名劉姓負責人稱,從2015年開始,小區地下停車庫的管理權就移交給開發商,並且小區停車庫的產權也歸開發商。停車費漲價的事情,他們並不知情。「我們也是前幾天有業主反映,這個問題時才知道的,我也感到很吃驚。」劉姓負責人說道。
隨後,小區開發商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回應稱,地下停車庫的產權為開發商所有,上調停車費不存在不合理。
「現在停車費應該是不高的,現在各方面的成本都高,我們也是按周邊的情況確定的。」並且負責人表示這次調價的行為為自行調整,並沒有向相關部門報備。
物價局:小區停車位實行市場調節價 應與業主委員會協商
合肥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在已成立業主大會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包括小區停車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應該由小區業主委員會在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公開的協商約定,並籤訂物業服務合同,明確收費項目和標準等。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公共服務、裝飾裝修垃圾清運收費標準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業內人士分析:必須具備業主「雙過半」條件 才可以進行調價
合肥業主論壇創始人,安徽大學馬院社區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凌德慶,針對以上的問題回應稱:在2014年12月17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明確小區停車費可以由市場定價,多地的部分小區陸續出現了停車費過快上漲的情況。
凌德慶表示,放開停車費本意是為了讓該行業按照市場規律健康發展。一般來說交易雙方本應具備多種選擇權。但小區停車具有極強的區域範圍數量限制,業主平時都需要把車停在自己的小區裡,幾乎沒有更多其它選擇;這就客觀上造成了帶有壟斷和強制色彩的消費,政府本意通過市場公平調節價格的願望事實上難以實現。也就是在大多小區業主組織沒有成立的情況下交易雙方事實上處於不平等地位,不具備市場公平調價的基本條件。
停車費涉及到全體業主的權益,不管是屬於全體業主的共有車位還是說開發商有獨立產權證車位,收費服務合同的變更與業主經過充分協商溝通、徵求意見是必要的,屬於重大事項還要經過二分之一以上業主通過。(羅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