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微信上,我的一篇關於抖音與書法的文章火了,目前來看,至少有十多家的公眾號都在轉載。這次的轉載,好像文明一點,都落了我的名字。以前的野蠻轉載,從來都是直接把我的名字忽略掉了。
說起這篇文章的來歷,其實是竹堂先生的約稿。我當時在公眾號發了一篇關於抖音書法的批評文章,引起了竹堂先生的注意,他想要在報紙上刊登一下。我隨即就答應了,然後在公眾號文章的基礎上,將我以前另一篇關於抖音書法的文章綜合了一下,就給竹堂傳了過去,同時也順手給書法報傳了一份。
書法導報見報早一些,大概一周後就刊登出來了,在關注版的下端,幾乎是一字沒改。書法報發沒發,我其實是不知道的,直到等到前天的時候,我在微信公眾號裡見到,書法報是8月26日在言論版刊出的,幾乎也沒有改動。
書法報公眾號登出後,這篇文章隨即就得到了很多書法公眾號的呼應,大家都在轉載這篇文章,截止昨天,我已經見到了有十多家自媒體的在轉發了。這證明我的文章質量還可以,還是有人喜歡看的,文章得到了專業媒體、專業人士的認可,一句話,我寫的還能看。
但問題來了,就像群裡的黎波說的一樣,這些轉載的媒體是不是得到了薛老師的授權呢?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一句,沒有任何人和我打過招呼,沒有任何人說要使用我的文章。
說白了,這些都是他們自己的主張,看著文章火了,我其實是沒有任何收益的。
哪說理去?
我年輕時候認識一個朋友,他和我父親年紀差不多,我們算是忘年交吧。他學歷不高,卻非常喜歡看書寫作,對我的啟發很大。我們有時會談論一些關於書法的看法,他非常贊成我的觀點,在下一個場合,這些觀點就成了他的談資。他也會告訴我一些他年輕時候的事情,告訴我他年輕時候和那些人物交往過,對一些老年書法家,他都是見過,並且是有交往的。
他曾經語重心長地告訴我,與人交往,一定是功在平時,平時有事沒事都要和人來往,不要有事了才去找人家,有道是「平時燒香,勝過臨時抱佛腳」。他一本正經地舉了幾個例子,告訴我這樣做的必要性。那時的我,卻並不在意,只當是清風過耳罷了。
後來過了多少年後,在我經過了人生的好多事後,我忽然覺得他說的非常在理,用郭德綱的話來講,這話值金子了。這個道理雖然很淺顯,卻並不是誰都能悟到的,我和我的學生談話中,也把這個作為人生經驗說出去了。所謂的薪火相傳,無非如此吧。
尤其是現代社會,與人交往,更是一門大學問,稍不注意就會得罪人,就會造成失誤。知道一點交往的知識,要好的多。
上周的時候,一個朋友約我為他在報紙上發表的作品寫一篇文章,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雖然功課繁忙,但我還是抽時間完成了任務,次日就將稿子給了他。老兄事先就問潤筆多少,我說都是兄弟,談錢就外氣了。這位老兄,平時經常點讚,有活動了相互通知一下,我哪有推辭之理?真的,有些時候談錢,無非是一種拒絕的手段而已。
有一個相反的例子。去年的時候,某人電話讓我為他寫一篇評論文章,只是說我文筆好,想讓我為他寫。我當時嘴裡沒說,心裡卻是非常的不情願。你這什麼道理,我文筆好,就得為你寫?平時雖然是微信好友,連個贊都不點,名副其實的殭屍關注,有事了,給我論交情、攀弟兄,你以為人都是傻子啊?
我找了我們的一個共同朋友,我讓朋友轉告他,有一定費用,先潤後寫。然後就沒了下文。
記住這句話,臨時抱佛腳,不如平時燒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