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不是一回事嗎?錯,完全不同,未來命運也將完全不同!文:風起堂主人,配圖根據素材製作。聲明:未經許可禁止一切轉載。
在各類有關滴滴或者網約車的媒體報導或自媒體文章中,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對網約車司機的稱謂有時會有些不同,譬如滴滴,有時稱滴滴車主,有時又稱滴滴司機。很多人會以為,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就是一回事,所以也不會在意。
但其實,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兩種稱謂,雖然都是開車,但一詞區別,卻內涵大不相同。
一、車主是自有車輛,司機是公司車輛。
滴滴車主:顧名思義,車的主人,是所開車輛的擁有者。車是自己的,或者說是自家的,行駛證和駕駛證上都是自己或者行駛證上的姓名是家屬,總之,車輛是個體所有的。
自家的車,跑滴滴多以賺點外快、補貼家用為主,車輛也是家用為主。滴滴車主,空閒時間兼職跑跑是主要形式,即使是極少數專職,也是同時需要兼顧家庭用車需求的。
在滴滴平臺中,截止2018年6月數據,兼職的車主數量佔比約為83%。
滴滴司機:顯然只是司機。所開車輛不屬於自己或自家所有,是平臺公司的車輛,也可能是租賃公司的車輛,車輛的所有權都屬於公司,不是自己。所以,只能成為司機。
滴滴司機,全職為主。開公司的車,是要交租金的,也是一門工作,所以多為全職。
滴滴平臺中,截止2018年6月數據,專職的司機數量佔比約為17%。
二、網約車中,車主是C2C模式,司機是B2C模式。
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因為在車輛所有權上的本質不同,也是網約車C2C和B2C兩種不同運營模式的最直觀體現。
1、滴滴車主,是C2C的網約模式。
什麼是C2C?
C(Customer)是指消費者、用戶,就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商業行為。在這個交易中,主要有賣方、買方和平臺三部分要素構成。比如滴滴、美團和易到,都是為C和C搭建了一個平臺。
滴滴車主,開自己的車,通過滴滴平臺接單,為叫車用戶提供出行服務。對滴滴平臺來說,車主是用戶,乘客也是用戶,平臺起到的是信息連接的作用。
滴滴車主跑滴滴的交易過程中,賣方是私家車主,買方是叫車用戶,滴滴作為平臺存在。
顯然,滴滴車主,正是網際網路經濟形態下的C2C運營模式的體現。
2、滴滴司機,是B2C的網約模式。
什麼是B2C?
B(Business)是指商務,而B2C就是企業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商業模式。網約出行套用B2C概念,只有企業(平臺和企業都是一個主體)和用戶兩方。即企業或平臺直接向用戶提供出行服務,服務的車輛產權是公司所有,司機被僱傭為平臺或企業的員工替企業為用戶服務。
滴滴司機,開的是滴滴公司的車,替滴滴為用戶提供叫車服務,顯然,屬於B2C網約模式。
而另一部分無車司機通過租賃滴滴合作公司的車,車還是公司的車,但司機卻要繳納租金和抽成雙重費用,公司將購車成本轉嫁到司機身上,模式與傳統計程車的經營完全相同。所以,本質上來說,租車跑滴滴,也是B2C。
當前的網約車行業中,曹操專車是B2C模式的典型代表,各大平臺中的自營專車也是B2C模式,如首約專車、神州專車等。
三、車主是真共享,司機是新出租。
一直以來,圍繞網約車的真假共享的論辯持續不斷,尤其是傳統利益群體,更是直指網約車是真出租假共享。
關於共享經濟的概念,本篇就不想再贅述了(系列文章中多有說明)。共享與租賃的本質區別在於資源所有權的歸屬上,即共享的本質特徵是個人所擁有的閒置資源的使用權轉讓,而租賃經濟的本質特徵是企業自有資產的直接轉讓使用權。
其實,到底誰是出租,誰是共享,從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的兩個稱謂中便可瞭然。
1、滴滴車主,自家車輛兼職分享出行,是真共享。
顯然,車主利用空閒時間或上下班途中,開著自家的私家車,為需要出行的用戶提供了出行服務獲得一定的收入。
車主在自家車輛滿足家用或日常通勤之餘,利用自己的空餘時間,分享了自家車輛的使用閒置時間和空間,完全契合通過閒置資源的轉讓使用權獲得收入的共享經濟業態。
所以說,滴滴車主,是網約車的C2C運營模式,更是網約車共享經濟的本質體現。
2、滴滴司機,開公司車輛替公司打工為用戶服務,是真出租。
滴滴司機,個人無車,開的是滴滴公司的車,替滴滴平臺打工,比如禮橙專車;還有一種,租滴滴公司的車跑滴滴,車也是公司的,司機更變相為滴滴公司支付了購車的錢(分期完車歸個人?但那時車也快到報廢年限了),更是替平臺打工。
滴滴司機的跑滴滴,司機在這個環節中屬於公司員工,本質上是滴滴平臺將公司所有的車輛使用權租賃給用戶出行服務,與傳統計程車司機的就職出租公司或租車掛靠公司跑出租沒有任何區別,甚至成本更高。
所以說,滴滴司機,是網約車的B2C運營模式,更是真正的計程車業態本質體現。
可見,滴滴司機,是B2C,更是新出租。
未來:車主與司機,兩種稱謂,命運不同。
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看似簡單一詞區分,實際卻是兩種模式,兩種業態的區別。
然而,隨著網約車新政的全面落實推進,網約車行業正面臨一場全行業的合規大整頓。
原本在網約車管理規則下就沒有獲得準生證的C2C模式,在新政下合規無望,即將面臨12月31日的清退大限。從目前來看,清退令後,全國3000多萬的滴滴車主即將不得不退出網約車行業,剩下10多萬的滴滴司機還可以合規繼續跑下去。
可以預見,滴滴車主這個稱呼可能在12月31日後,不復存在了。
未來,或將沒有滴滴車主,只有滴滴司機!
你是否也曾以為滴滴車主和滴滴司機是一回事呢?你認為滴滴車主還能存在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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