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房產成為多數市民的最大不動產,人人都不會對小區裡的事無動於衷。關注小區物業管理,相關資金收支往往就成了爭議焦點。廣州社會治理要精細化,小區物業管理也要精細化,才能保障業主真正享受到公共收益。近日,《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布並首次提出「業主共有資金」的概念,取代了「小區公共收益」。隨後,《廣州市業主共有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也公開徵求意見,問問廣大業主共有資金怎麼管才好。
圖片來自新華社
新概念瞄準了備註關注的「糊塗帳」。以往,大家關注到的公共收益多是電梯廣告、商鋪攤位租金之類;但實際上,還有許多容易被忽略的內容,比如小區裡要開個地鐵出口,有部分區域被依法徵收而產生的補償,再如小區共有資金存在銀行裡產生的利息等。這些補償、利息算公共收益嗎,該給誰?以前沒說清楚,這次《條例》詳細列出了屬於共有資金的五大類,如同五根繡花針,細緻地勾勒出業主共有資金權益新邊界。
許多業主還品出了被尊重的味道。小區公共收益的主體是「小區」,業主共有資金的主體是「業主」。對許多業主來說,資金多寡倒不是最在意的,他們更看重的是這一名稱轉換表達出的尊重,以及由此激發出他們的主人翁意識和共同搞好小區管理的熱情,而後者通常讓他們的獲得感更強烈。
要想真正還利於業主,下一步在於從制度上保障業主話事權。比如徵求意見稿中提出,業主共有資金可以用來支付物業管理的補充維修資金。而實際中,受人力、管理能力等因素的影響,業主不可能對每項維修的各個環節事事主動參與,因此也難免「小區外牆天價維修費」等爭議情況。而從制度上明確了制定資金使用規則以及年度使用計劃的標準,儘可能細化資金用途、權限、程序、信息公開等內容,才能從客觀上為業主加強對資金支付尤其是大額資金支付的監督降低門檻暢通渠道。同時,還要細化監督和審計制度,讓業主參與共有資金收支全流程的監管,而不是資金管理單位事後貼個告示就算監督了。
在降低業主參與門檻的同時,還應該提高違規成本。目前廣州一些大型小區有幾千甚至上萬戶業主,共有資金十分可觀。相較之下,不按規定用共有資金最高罰30萬元的懲罰是否夠力?值得業主共同商討。
「我的荷包我做主」在廣州業主圈中已有先例。日前,廣州市天河駿景花園業委會依規精細化管理公共場所收益並「給業主發紅包」的做法就廣受好評。可見,小區業主通過民主程序自主決定本小區範圍內的公共物業事項,是現代社區管理的發展趨勢,更是針對各小區實際情況精準施策的自然結果。當每一個小區成員都積極發揮主人翁意識,不再「假手於人」,共有資金才有可能不被「一手操辦」,才有可能真正還利於業主。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劉冉冉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胡俊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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