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市民朋友、社會各界:
《黃岡市城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已於2014年12月12日通過專家評審,現依法進行公示,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時間自即日起30日。歡迎社會各界、全體市民以電子郵件、書面意見、電話等方式提出意見。
意見投送郵箱:5291630@qq.com
書面意見郵寄地址:黃岡市西湖三路市規劃局技術審查科,註明城北片區控規修編意見。郵編438000.
聯繫電話:8694022,聯繫人:李先生。
黃岡市城鄉規劃局
2016.11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規劃背景
隨著《黃岡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的編制完成和黃岡長江大橋、城際鐵路建成通車,城北片區已由原來的城市邊緣成為了中心城區老城區—禹王新城耦合過渡區域。隨著城市建設步伐逐漸加快,片區的開發建設需要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有序進行。
現行《黃岡市城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於2009年,在當時的發展背景下,該規劃更多的是圍繞08版總規要求確定功能定位和組織用地功能布局。在城市新的發展戰略和發展態勢下,原控規確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等已不適應新時期城北片區發展的需要,無法有效指導城北片區的城市開發建設,亟需對原有控制性詳細規划進行修編。
第2條 規劃目標
(一)提升黃岡城市功能
致力於創造黃岡市的經濟新極、文化新源、人居新區,建立以文化、商貿、會展等現代服務業為導向的新城區。最終發展為以文化科技、商業商務、都市遊憩、生活居住等為一體,體現黃岡活力、魅力的標誌區。
(二)突出黃岡城市空間格局
延續黃岡城市空間「以遺愛湖為中心,拓展南北兩翼」,形成「指狀放射」型城市的結構,加強遺愛湖的中心放射作用,強調城市功能輻射作用,形成城北片區對中心的強力支撐。
(三)打造良好的城市入口及濱水景觀
打造以新港大道及黃州大道為城市北大門的城市入口景觀,以及黃婆汊濱水景觀帶,運用整體城市設計的手法對生態景觀和人文景觀進行整體設計,使城市資源得以合理而高效的開發,形成黃岡市區重要的人文、生態景觀軸線。
(四)實現環境、景觀與本土文化完美結合
利用臨江、濱湖的自然環境,構築優美宜人的公共生活空間。將赤壁文化中心、行政中心區,這兩個新、老文化區域,通過東門路、中環路的軸線連接構成一脈相承的城市文化景觀格局。
第3條 規劃範圍
位於黃岡市中心城區北部,東抵新港大道,南至東門路,西以長江三路、體育路為界,北達新港北路。總用地面積約6平方公裡。
第4條 規劃重點
1、結合新總規、新形勢,對城北片進行準確定位。
2、結合城市發展實際,對用地和結構進行優化。
3、按照合理服務半徑,優化公共設施、公共綠地等用地的布局。
4、結合現狀和批租用地條件,發揮規劃的前瞻性,合理確定各項控制指標。
5、研究現狀基礎設施條件,完善城市基礎設施保障體系。
6、制定科學的規劃實施措施,便於規劃實施和管理。
第二章 功能定位與規模
第5條 功能定位
根據總規城區形成「雙城雙中心」的結構,城北片受三個中心的輻射、影響較大。作為城區重要的生活組團,兼有連接遺愛湖、赤壁公園及江灘公園的空間紐帶作用,為高新產業園及中心城區服務業職工提供生活配套、休閒、娛樂等服務。結合城北片自身發展條件,將城北片定位為:中心城區北部重要的生活組團,集文化、商貿、休閒、旅遊配套於一體的宜居區。
第6條 發展規模
規劃人口規模為12萬人;總用地6平方公裡,其中城市建設用地5.83平方公裡。
第7條 空間結構
規劃根據城北片區的功能結構和用地布局,結合道路交通網絡,形成「一心、兩軸、一帶、六片」的空間結構。
「一心」 :由黃州大道、東坡大道和中環路圍合形成的城北片區綜合中心。
「兩軸」 :沿黃州大道的發展主軸和黃州大道發展次軸。
「一帶」 :東門路商業帶。
「六片」 :六大片居住區。
第三章 土地使用規劃
第8條 用地布局規劃
一、居住用地
規劃居住用地290.87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49.77%,人均用地24.24平方米。
1、一類住宅用地
一類住宅用地分布在赤壁一路東側現狀保留用地,用地1.28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22%,
2、二類住宅用地
居住用地的開發以二類居住用地為主,規劃二類住宅用地289.60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49.56%;
3、居住配套服務設施
居住服務設施用地5.13公頃,主要為幼託用地,規劃保留擴建湖北省三探幼兒園,改擴建餘家灣小學為幼兒園,規劃新增幼兒園7所,並符合300米的服務半徑。
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城北片區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包括行政辦公用地、文化設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文物古蹟用地、宗教用地,用地面積77.81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13.32%。
1、行政辦公用地
規划行政辦公用地16.70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2.86%,主要分布於黃州大道、東門路和中環路沿線,均為現狀保留用地和劃撥用地,規劃不新增用地;
2、文化娛樂設施用地
文化設施用地1.14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2%,主要是結合綜合服務中心布局,規劃共建區級圖書館和科技館一座,結合片區公園布置,位於東坡大道與蘇林路交匯處;
3、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29.75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5.09%,主要為幼兒園、小學、中學、中專院校等教育機構,具體用地如下:
用地代碼 | 名稱 | 用地面積(公頃) |
A31 | 高等院校用地 | 3.55 |
A32 | 中等專業學校用地 | 6.34 |
A33 | 中小學用地 | 18.58 |
A34 | 特殊教育用地 | 1.27 |
合計 | 教育科研用地 | 29.75 |
4、體育用地
體育用地1.46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25%,具體為結合城北片區綜合服務中心布置的一處體育場館用地;
5、醫療衛生用地
醫療衛生用地22.59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3.87%,除新港北路與體育路交匯處規劃新增的市婦幼醫院,其他醫療衛生用地均為現狀保留,用地情況如下:
| 醫院名稱 | 佔地面積(公頃) | 位置 | 備註 |
醫療 設施 | 黃岡惠民醫院 | 1.7 | 黃州大道東側 | 已建 |
黃岡市婦幼保健醫院 | 0.80 | 黃州大道東側 | 已建 | |
黃岡市中醫院 | 1.5 | 東門路北側 | 已建 | |
黃岡市腦血管病醫院 | 0.5 | 東門路北側 | 已建 | |
黃岡市中心血站 | 0.7 | 黃州大道西側 | 已建 | |
黃岡殘疾人康復中心 | 0.47 | 中環路與公園路東南角 | 已建 | |
區人民醫院 | 5.21 | 中環路北側 | 已建 | |
市母嬰健康中心 | 0.2 | 黃州大道與中環路東南角 | 已建 | |
市婦幼醫院(新址) | 5.74 | 新港北路南側 | 規劃新建 |
6、社會福利用地
社會福利用地5.78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99%,主要為中小企業養老基地,位於體育路以東、蘇林路以北、東坡大道以南;
7、文物古蹟用地
文物古蹟用地0.21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04%,為中環路與涵暉北路交匯處的古墓保護區。
8、宗教用地
宗教用地0.17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03%,為中環路北側體育路西側現狀保留寺廟。
三、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總用地面積42.26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7.23%,主要集中於城北片區綜合服務中心和沿東門路、東坡大道布置以及分布於各居住片中心;包括大型商業百貨、大型超市、市場、金融銀行分支機構、商務辦公、酒店、特色餐飲等。
四、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交通樞紐用地及社會停車場庫用地等,總用地面積為114.43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19.62%。
1、城市道路用地面積101.55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17.38%;
2、交通樞紐用地用地面積1.09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0.19%,主要為位於黃州大道與蘇湖路交匯處客運站。
3、社會停車場9處,主要為機動車停車場用地,用地5.93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1.01%。
4、其他交通設施用地主要為教練場用地,位於黃州大道與新港北路交匯處,用地面積6.41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1.10%;
五、綠地與廣場用地
綠地與廣場用地面積為51.36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8.8%,人均公共綠地4.28平方米。
1、公園綠地用地面積為39.16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6.70%;
2、防護綠地面積12.20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2.09%;沿新港北路南側控制30米寬防護綠化帶,蘇湖路北側沿高壓走廊控制30米寬防護綠地,沿赤壁一路兩側控制10米寬的道路綠化帶,沿黃婆汊路兩側控制15米寬道路綠化帶。
六、公用設施用地
公用設施用地主要是供電用地、通信用地、環衛用地和消防用地,總用地面積7.09公頃,佔總建設用地的1.21%。其他市政設施用地在其它用地內結合綠化或建築布置。
七、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主要包括了軍事用地和保安用地,總面積為16.87公頃,佔總用地面積的3.38%,主要為軍事用地及市公安局拘留所用地。
第四章 綜合交通規劃
第9條 道路系統規劃
本規劃區內道路網結合現狀用地情況及現狀道路的分布,採用自由式和方格網相結合的形式。
規劃道路分為三個等級:城市主幹道、城市次幹道、城市支路。城市主幹道紅線寬度為30-50米,城市次幹道為24—30米,城市支路10--20米。
規劃道路一覽表
序號 | 道路名稱 | 道路級別 | 標準斷面紅線寬度 (米) | 備註 |
1 | 東門路 | 主幹路 | 45 | 現狀道路 |
2 | 新港北路 | 主幹路 | 50 | 現狀道路 |
3 | 黃州大道 | 主幹路 | 50 | 現狀道路 |
4 | 東坡大道 | 主幹路 | 40 | 部分道路形成 |
5 | 中環路 | 主幹路 | 40 | 現狀道路 |
6 | 長江三路 | 主幹路 | 50 | 規劃道路 |
7 | 黃婆汊路 | 主幹路 | 30 | 規劃道路 |
8 | 赤壁一路 | 次幹路 | 30 | 規劃道路 |
9 | 赤壁二路 | 次幹路 | 24 | 部分道路形成 |
10 | 體育路 | 次幹路 | 24.5 | 部分道路形成 |
第10條 公共停車場
規劃9處公共停車場,結合城市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組織需要合理分布,總用地面積5.93公頃。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的要求,本片區規劃區規劃1處客運站,用地面積約為1.09公頃,位於黃州大道與蘇湖路交匯處。
第11條 停車泊位
各地塊內按建築面積或使用人數必須配套建設的機動車停車泊位數。參照《湖北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規定》中各項用地停車泊位控制指標。一般地面停車場每車位按25~30㎡計,地下停車場每車位按30~35㎡計。
第12條 道路豎向控制
規劃道路高程以已經形成的現狀道路標高作為控制點。
以已修建的道路為依據,以便於排水為原則,確定道路設計高程。
城北片區新建道路縱坡原則上最大不大於5%,最小不小於0.2%。
場地平均控制高程的確定以周圍道路設計高程為依據,按場地高程比道路高程高約0.5米為原則確定。
第五章 海綿城市建設
規劃結合生態基礎設施規劃設置下凹式綠地,下凹式綠地主要結合沿路帶狀綠地和公園綠地設置,注重與水系的連通性。
第六章 用地建設開發強度規劃
第13條 規劃重點
(1)現狀用地評價及建設強度分析:
梳理現狀用地建設情況,將用地分成五類,分別是現狀建設保留區(包含已建、在建用地)、改造提升區、出讓劃撥用地區、儲備用地區、未建區,其中改造提升區、儲備用地區及未建區是規劃可開發建設用地,也是本次強度研究的對象。
(2)基於GIS分析的強度分區規劃:
結合規劃用地條件,根據強度影響因子相關度,因地制宜選取影響因子體系,通過GIS技術進行因子評價和綜合分析,確定可開發用地強度分區。
(3)可開發用地的建築總量及平均強度測算:
根據規劃總人口測算片區總建築量,減去現狀保留、出讓劃撥建築量,得出可開發用地建築量。根據強度分區及用地,並測算平均容積率。
第14條 技術路線
第15條 土地開發強度分區規劃
對規劃區內規劃建設用地開發強度分四個區進行控制。
強度一區:容積率控制為3.0以上,主要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居住用地,位於城北綜合服務中心和黃州大道、東門路沿線。
強度二區:容積率控制為2.5—3.0。主要是位於四大居住片區的居住用地。
強度三區:容積率控制為1.5—2.5。主要為醫療衛生用地、商業用地以及二類居住用地。
強度四區:容積率控制為1.5以下。主要為黃州大道、中環路沿線的行政辦公用地及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包括規劃區內的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規劃結合用地性質進行彈性控制。
開敞區:指規劃區內的道路、停車場及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等為主體的開敞空間系統。
第16條 建設規模控制
根據人均指標法、用地指標法、舊城改造校核及相關城市類比法,預測規劃期末城北片區總建築量1021.04 萬平方米,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建築98.4萬平方米,可開發用地平均容積率為2.32,商業服務業設施類建築112.8萬平方米,居住建築681萬方。
第七章 建築高度控制
第17條 建築高度控制
建築限高是對建築高度的控制,地塊高度應小於或等於分圖則中各地塊有關建築限高的規定值。規劃用地內的建築高度總體控制在100米以下,按四級確定區塊總體輪廓。
高度一區:建築高度控制為100米以下。
高度二區: 建築高度控制為60米以下。
高度三區: 建築高度控制為60米以下。
高度四區:建築高度控制為24米以下。
第18條 市政設施
1、給水:城北片區預測給水量為 4.39 萬噸/日,主要由黃州二水廠和黃州三水廠提供,沿黃州大道、東門路、中環路和新港大道敷設城市供水主幹管。
2、雨水:城北片區分屬黃婆汊、遺愛湖以及沿江直排系統的匯水範圍。其中體育路沿線以東、東門路以北,新港北路以西的大部分地區屬黃婆汊匯水區;中環路以南的黃州大道沿線至涵暉路一帶屬遺愛湖匯水區;體育路以西的地區屬沿江直排地區。
3、汙水:城北片區預測汙水量為2.72萬噸/日。城北片區規劃新建區採用雨、汙分流的排水體制;建成區採用截流式的合流制,遠期改造為分流制;城北片區大部分地區汙水匯入黃婆汊汙水提升泵站,中環路以南的黃州大道沿線至涵暉路一帶的合流區的汙水截流至南湖汙水處理廠。
4、電力:本片區由110千伏城北變電所和110千伏黃州變電所供電。規劃將城北變電所主變容量(1x20兆伏安)擴為2x50兆伏安。
5、電訊:本片區預測話機裝機數為4.7萬門,新建通信機樓1座,規劃新建郵政所4座。
6、環衛:本片區規劃預測垃圾轉運量為226.2噸/日。規劃新建一座垃圾轉運站,新建公廁17處。
第八章 規劃實施措施及建議
第19條 規劃實施措施及建議
(1)嚴格落實控規「五線」,保障公共利益
(2)依據控規容積率上限值,做好地塊規劃諮詢
(3)制定舊改細則,推進雙改進行,切實做好拆遷安置工作
(4)建立項目評估機制,對達到一定規模的項目應進行交通影響、市政容量分析和評估。
(5)樹立生態觀念,提升環境,優化城北形象,打造宜居社區